最高獎20萬!德化人這事可舉報!

近日,海都記者從泉州市公安局獲悉,《泉州市掃黑除惡常態化市級舉報獎勵規定》日前出臺,其中,同一舉報人在同一起案件中發揮不同作用,可以分別獎勵,合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根據《規定》,黑惡勢力犯罪線索舉報內容:公安機關未發現或掌握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已立案偵查的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所實施,但公安機關尚未發現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機關正在追捕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藏匿地點或活動情況。

對群眾舉報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由案件的主辦地公安機關給予一次性獎勵。

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移送起訴的,每案獎勵人民幣50000至100000元。

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犯罪集團移送起訴的,每案獎勵人民幣10000至50000元。

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犯罪團伙移送起訴的,每案獎勵人民幣5000至10000元。

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常見涉惡罪名移送起訴的,每案視情獎勵人民幣2000至5000元。

公安機關根據線索抓獲在逃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犯罪集團頭目或主犯的,每名獎勵人民幣10000元至50000元;抓獲在逃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骨幹成員的,每名獎勵人民幣5000元至10000元;抓獲在逃一般成員和涉惡分子的,每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至5000元(已按上述4項標準獎勵的,不再按本項標準獎勵)。

同一舉報人在同一起案件中,分別發揮上述不同作用的,可以分別獎勵,但合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泉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提醒,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獎勵範圍: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員、服刑人員檢舉揭發的;公安機關事先掌握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知悉的;負有特定義務的人員舉報的;當事人及近親屬反映所涉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線索的;其他不屬於本辦法獎勵範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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