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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9月3日,河南省文化和旅遊廳釋出了《關於開展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開展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省級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

根據《通知》,申報第五批省級代表性傳承人,須符合以下條件:熟練掌握並承續某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從事該遺產專案20年以上),在該領域內具有代表性、權威性和較大影響;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傳承人;已被認定為省轄市級或省直管縣(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據瞭解,本次的申報範圍是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及前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中,無省級代表性傳承人的。無省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每個專案可推薦1人;已有省級代表性傳承人的,原則上不再推薦,確需增補的,應專文申請。

《通知》明確,此次的申報程式為:具備條件的傳承人向專案所在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組織遴選;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向省文化和旅遊廳提出申請,並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地區為省直單位的專案,比照以上程式進行遴選推薦,由專案保護單位直接提交省文化和旅遊廳。

為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和推薦物件的代表性,《通知》要求,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申請人所在單位、專案保護單位、專家學者以及各行業協會的作用,廣泛聽取意見,認真組織申報、稽核和遴選工作,凡不符合申報條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進入評審程式。

《通知》強調,申報材料須於2021年10月15日前報送至省文化和旅遊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同時,請於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登入河南省政務服務平臺進行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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