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估

2021年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估

關於開展2021年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估工作的通知

寧科〔2022〕60號

江北新區科創局、各區(園區)科技(人才)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五次黨代會關於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平臺化發展的精神,進一步提升新型研發機構研發攻關、成果轉化、企業孵化能力,有力支撐引領性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根據《南京市關於推動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的管理服務辦法》(寧創委辦〔2022〕2號)相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物件與時間要求

(一)評估物件:納入市級管理的新型研發機構。

(二)資料採集起止時間: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評估內容

以平臺化、高水平發展為導向,重點評估團隊建設、研發投入和能力、研發和服務產出、對創新型產業叢集培育的貢獻、市場化融資、企業培育質量,同時兼顧特色發展等方面的成效。

三、評估程式

(一)機構申報。本次評估採取“大資料抓取+自行申報”模式採集資料。對政府已採集產生資料的相關指標,由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大資料抓取和運用。其餘指標由機構按照通知要求準備績效材料,經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稽核後報送市科技局。

(二)專業評估。由專業機構組織專家評審。

(三)結果運用。對績效突出的機構進行獎補。以評估結果為重要依據遴選高水平機構培育物件,開展精準服務,打造典型示範。鼓勵研發能力強、績效好、帶動力強的機構,按行業領域探索兼併重組,做大做強。

四、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需在寧企通·惠企綜合服務平臺網站完成單位使用者註冊、啟用,獲取單位申報賬號資訊(已有賬號的單位不需重新註冊)。企業申報人登入寧企通平臺填報專案基本資訊表、上傳《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估申報書》(附件1)。企業管理員登入原南京市科技計劃管理資訊系統對申報資訊進行初審。經專案主管部門稽核通過後,報送紙質申報材料。涉密資訊按有關保密規定處理,不得在材料中提交。

五、相關要求

(一)各參評新型研發機構應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各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應提交新型研發機構信用審查報告。

(二)參評機構申報主體須與市發文確定的運營實體名稱一致。少數納入市級管理時運營實體為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按照我市要求又成立運營公司的,其資料採集主體可以是事業單位和運營公司兩個運營實體。資料採集主體為兩個運營實體的,各運營實體相關績效資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須分別註明。所提交申報材料應真實客觀地反映評估期本機構的執行及績效情況,各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應對申報材料認真稽核與把關。

(三)機構自行選擇填報行業領域(在軟體和資訊服務、生物醫藥、人工智慧、節能環保、新型電子資訊、高階智慧裝備、新材料、現代農業八個行業領域中選擇1個),選擇的行業領域應與機構的依託平臺技術領域相一致,原則上與機構上年度申報績效評估所填領域相一致(未參加上年度績效評估的應與機構申報市級備案時所填領域相一致)。

(四)原則上市級機構應參加評估。因特殊原因不能參評的機構,須由所屬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書面報告情況。不參加評估機構相關情況將作為我市動態管理服務的依據。

(五)網路申報時間2022年4月28日至5月18日,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5月20日。紙質材料用A4紙列印,按照申報書內容順序編寫目錄,統一編制頁碼,依次裝訂,並按要求籤章備齊,一式兩份,由各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彙總統一報送。請於5月20日17:00前將信用審查報告、申報材料和參評新型研發機構彙總表(附件2)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A2區市科技局A233、A234視窗(江東中路265號,地鐵二號線奧體東站4號出口,請報送材料人員攜帶市民卡或身份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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