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95後青年上演“黑吃黑”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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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荊門市東寶區檢察院

對一起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件

提起公訴

6名95後青年明知故犯

幫賭博詐騙平臺轉賬

最終受到法律嚴懲

6名95後青年上演“黑吃黑” ,結果...

這起案件要從網路認識陌生好友開始說起

案件回顧

01

6名95後青年上演“黑吃黑” ,結果...

2020年5月,被告人李某甲在網上認識了一名為“蔣生”的陌生男子,“蔣生”告知李某甲可以使用支付寶為賭博平臺轉賬,每轉100萬元可得提成200元。李某甲被這種輕鬆賺錢的好差事吸引,便開始和“蔣生”合作,並在用自己的支付寶賬戶流轉資金一段時間後,又介紹朋友汪某甲一起做支付寶轉賬。

汪某甲使用支付寶流轉資金469萬餘元並獲得報酬後,又介紹李某乙和張某某(在逃)加入,李某乙又夥同林某,使用林某的支付寶賬號流轉資金1172萬餘元;同時,汪某甲找到汪某乙,使用其支付寶賬號流轉資金764萬餘元。

02

6名95後青年上演“黑吃黑” ,結果...

面對賭博平臺每次轉賬的巨大金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李某乙等人非但沒有懸崖勒馬,更起了貪婪之心。李某乙和林某找到周某與張某某,4人共謀下次幫“蔣生”轉賬時截留一部分資金。2020年6月10日,李某乙等4人從981萬餘元的非法轉賬資金中截留100萬餘元,4人將其中的90萬元平分,剩餘的資金用於4人共同消費。

很快,“蔣生”便找到李某甲,要求收回被李某乙等人截留的100萬元。李某甲找李某乙等人收回資金59萬元,將其中20萬元退還“蔣生”,剩餘39萬元被其截留。

03

6名95後青年上演“黑吃黑” ,結果...

2020年7月,“蔣生”所提供的賭博平臺因詐騙他人錢財,被荊門公安機關立案調查。2020年年底,李某甲、汪某甲、李某乙、林某、周某、汪某乙落入法網。

主辦檢察官認為,被告人李某甲、汪某甲、李某乙、林某、周某、汪某乙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仍幫助他人進行資金支付結算,其行為已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2021年3月26日,東寶區人民檢察院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對李某甲等6人向東寶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李某甲等6人因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至5000元不等。

檢察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本案中,李某甲等6人用支付寶幫助賭博平臺轉移詐騙資金的行為屬於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生活中,出賣或者出租實名的手機卡、銀行卡、支付寶、微信、QQ賬號等給陌生人,一些人認為無足輕重,實際上亦有觸犯法律的風險。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利用這些實名賬號進行詐騙活動。所以,請務必不要因蠅頭小利而試探法律底線,否則可能會有得不償失的嚴重後果。

TAG: 李某汪某蔣生支付寶資訊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