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個女乘客跳車了!!!

又有一個女乘客跳車了!!!

作者:馮超

(ID:biz-leaders

我先說一個神奇的案子。

2019年1月份,長春三個女大學生乘坐一輛網約車去機場。車輛行駛至京哈高速時,三人犯困,其中一位還睡著了。而一位陳姓的同學,以為是網約車司機下迷藥,於是就拿出水果刀並要求司機停車,還準備要報警。結果,司機被刀子傷了。

一個女孩以為被下了迷藥,在高速路上掏出刀,還傷害了司機。

司機報警說自己被劃傷,警方就去現場調查。調查的結果是,這個陳同學因為性格等原因,本來缺乏安全感,前一天錢包被搶,又看了網約車乘客被害的新聞,最終誤以為被下了迷藥,就把司機給傷了。

警方的處理結果是,陳同學雖然傷害了他人,但大一學生不容易,案件發生又有別的原因,司機受傷沒錯,但也就是輕傷。陳同學錯過航班,又沒錢買機票回家,警察看著嚎啕大哭的陳同學,就掏了1500元幫她買了機票,為了讓她不害怕,警察開車送她去機場。

那位受傷的司機呢?因為被刺傷情緒激動,最開始不想調解,後來諒解了陳同學。

雖然新聞裡沒提這位司機的性別,但明眼人都知道是個男司機。

傷人的女乘客啥事沒有,而這個受害者男司機呢?被當做壞人,被人拿刀劃,劃傷也沒人替他交醫藥費,還要諒解一個劃傷他的人。

一個“love and peace”般的故事,女乘客傷害男司機,但最終和稀泥,搞成了大團圓,沒有掀起任何輿論的波浪。

我講這個事情,還是因為最近又有一起網約車女乘客的新聞。

該新聞的火爆,主要是糅合了三個要素:男司機、女乘客、跳車。

2021年6月12日下午4點多,杭州的高女士從她乘坐的首汽網約車上跳車了,摔成了骨折。據她所講,因為遭遇人生不安全問題。

首汽網約車發表了一份宣告,宣告很長,稱本次跳車事件系司乘溝通不暢引發的乘客誤解,進而導致乘客跳車受傷。

又有一個女乘客跳車了!!!

接著,高女士在微博上髮長文反擊,稱首汽網約車“能量相當巨大,多處捏造事實,且誘導輿論。我作為一個畢業不久的女大學生,實在沒有足夠的勇氣和力量與之抗衡”。文章最後,她還希望有良知的媒體跟進,還輿論一個真相。

不用等媒體了,第二天,杭州官方發表了一個通報,這份通報,詢問了司機和高女士,並且調取了沿途社會監控,調取並查聽涉事車輛上的音訊資料,發現司機沒有涉嫌刑事犯罪或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又有一個女乘客跳車了!!!

如果對比這份通報以及高女士的宣告,那麼高女士的描繪存在幾處謊言。

1,高女士說自己跳車後,稱司機“根本沒有報警”。但官方通報說,司機報了警,第一個報警電話就是司機打的。

2,高女士說,司機事前、事後沒有向她徵詢、解釋不按導航走的原因。第二次偏航時,她問司機為何偏航,據高女士描述,司機置之不理,假裝沒聽到,繼續直行。但官方通報說,司機和高女士之間就“車輛不按導航行駛”有過簡短交流和分歧。第一次未按導航行駛時,高女士提醒後,司機便按照導航了。第二次偏航,因為司機是當地人熟悉路線,走了一條剛開通的較近的新路線,司機表示沒開錯。

就是這兩次偏航,最終讓高女士產生了恐慌心理,最終跳車。

細看官方通報,這司機青天白日下午四點在城裡不按照導航來,跟我們平時坐車的經驗相符,那就是抄近路,或者躲避紅綠燈,既能幫乘客省錢,速度還快。這種不按導航來的行為,作為乘客的我一般是默許的。但如果乘客真的較真,這其實就是一個針對司機偏航進行投訴的小事件。

但是,在官方通報之前,存在多年的挑撥兩性對立的輿論的氛圍以及催生的高流量、高女士那份擁有不實情節的宣告、對網約車平臺的危險性的誇大與渲染,將一起小事件演變成一起男司機對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生進行迫害、網約車公司一手遮天、各種陰謀論齊飛的公共事件。

有的說,女乘客就應該帶把刀。有的還說,事發危急,只能跳車。我反正很疑惑,上一次跳車的女孩子可是連命都丟了。

感謝杭州發達的攝像頭,也感謝網約車都有錄音系統。這些技術構成了證據鏈條,打消了疑慮。我們可以假設一下,如果沒有證據,當一位女生的安全感不強時,這位司機的名譽、人生之路幾乎都要社死:

男司機跟女乘客交流,語氣不好,那是別有用心,高度緊張,導航報錯,溝通分歧,跳車。

男司機跟女乘客交流,語氣很好,那是別有用心,高度緊張,導航報錯,溝通分歧,跳車。

男司機跟女乘客不交流,沉默不言,那是別有用心,高度緊張,導航報錯,溝通分歧,跳車。

官方也出了處置情況。首汽約車需要配合醫院家屬,對高女士進行及時醫療救治。因為違反了《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根據網路平臺規劃線路或者乘客意願選擇合理路線,不得繞道行駛”的規定,對司機和首汽約車進行依法處理。首汽約車也發了道歉信,要加強對司機的培訓云云。

但是對高女士那份與事實不符的宣告應該怎麼處理?我翻了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那第七十七條這麼說:“機動車行駛中,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得跳車。”

我也不知道,當溝通不暢後,就覺得自己有危險,然後跳車,這個行為是不是違法了?

但我覺得,這事情的結果是高女士跟文章開頭提到的那位拿刀傷害司機的學生一樣,不用負責任。

*頭圖購自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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