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海報)
現在正是一年一度休漁期
休漁期不能捕撈是人人皆知的常識
可有人就偏偏不信邪
為了謀取利益或者貪吃
對“禁漁”規定置若罔聞
偷偷摸摸幹起了非法捕撈的勾當
最終自己也被“捕”了
自5月1日起進入伏季休漁期以來,萊州市公安局海岸警察大隊加強與市局食藥環偵、漁政等部門溝通協作,開展沿海岸線聯合巡查執法,最佳化警力部署、攥拳出擊,連續查破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人。
”
5月15日至6月16日
這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
是該給抱有僥倖心理的萊州人敲響警鐘
若不遵紀守法、鋌而走險
下一個擒的就是你
案例一
5月17日傍晚,萊州市公安局金城海岸派出所聯合各部門根據前期一週時間的縝密偵查摸排,在金城鎮某停泊點布控守候,乘兩艘可疑木殼船正在搬卸漁貨之機,迅速集結,集中抓捕杜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經查明,以杜某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駕駛兩艘木殼船自休漁期以來,在萊州金城鎮附近海域採用放“老牛網”方式非法捕撈海產品。該7人對其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杜某等7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
6月2日13時許,萊州市公安局海廟口海岸派出所接萊州市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大隊移送非法捕撈警情1起。根據就近原則,聯合虎頭崖、土山派出所協作辦案。經審訊,崔某健、李某帥、楊某國、鄭某、杜某財、姜某富、路某等7人對使用禁用漁具定製串聯倒須籠網(俗稱地籠網)進行非法捕撈作業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經萊州市公安局批准,崔某健、杜某財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三
6月16日5時許,萊州市公安局海廟口海岸派出所在萊州市土山鎮膠萊河口停泊點巡查時,當場查獲任某、焦某梅在禁漁期期間駕駛舢板船使用拖曳泵耙刺進行捕撈水產品作業。該二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漁具出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經審訊,任某、焦某梅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6月17日,經萊州市公安局批准,任某、焦某梅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四
6月16日5時許,萊州市公安局土山海岸派出所在萊州市土山鎮膠萊河口停泊點巡查時,當場查獲任某臣、姜某國在禁漁期期間駕駛舢板船使用拖曳泵耙刺進行捕撈水產品作業,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經審訊,任某臣、姜某國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6月17日,經萊州市公安局批准,任某臣被依法刑事拘留,姜某國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五
6月16日5時許,萊州市公安局虎頭崖海岸派出所在萊州市土山鎮膠萊河口停泊點巡查時,發現王某生、劉某霞在禁漁期期間駕駛舢板船使用拖曳泵耙刺進行捕撈水產品作業,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經審訊,王某生、劉某霞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6月17日,經萊州市公安局批准,王某生被依法刑事拘留,劉某霞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大家都知道
漁業資源是重要的生態資源
應得到有效保護
在此,小編呼籲大家
高度重視水生態保護,遵紀守法
積極舉報身邊非法捕撈行為者
共同保護水生態環境
素材來源:萊州公安
(公益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