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丞相辭官後,回到家鄉,有指揮地方縣令的權利嗎?
我們首先來看看丞相和縣令的歷史起源,以及它們的演變歷史。
說起宰相這個官職,其實在中國歷史久遠,遠到什麼時候呢?
早在商湯時期歷史就有記載,那個時候的丞相是伊尹
,這伊尹是中國歷史上記載的第一位宰相。
伊尹原來只是一個廚子
,是隨商王的妃子陪嫁到商國的,因為做飯很好吃,受到了商湯的重用,命令他到夏桀那裡去,同樣因為會做飯,受到了夏桀的重用,伊尹串通夏桀的妃子妹喜,二人將夏朝的國家機密,送給了商國,給商朝克夏,建立了汗馬功勞。再後來伊尹又將太甲放逐,讓他去守墓三年,
所以伊尹歷來是後世丞相的榜樣。
做過類似工作的還有後世的周公,到了周朝做丞相工作的是上卿,一般由周王室成員來當,地方諸侯國的丞相來源就很複雜了,有各個國家的王族成員也有布衣百姓。
在秦始皇帝統一六國後,
任命李斯為丞相
,協助皇帝處理政務,一般來說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說的就是丞相,丞相這個職位是古往今來所有讀書人最高的理想。
在
漢代丞相有時候分為左丞相和右丞相
,其實在秦朝就有這個制度,不過李斯最為大家所熟知罷了。到了三國時期人們對於丞相的觀念徹底改變,很有意思的是
丞相這個位置自從曹操做過以後,這個位置就一直處於尷尬的地位。
要知道曹丞相,在古代人眼中那可是一個奸臣。
後世的
唐宋都沒有專屬丞相的
,其中三省的長官有丞相之實無丞相之名罷了,不過三省的長官畢竟只是三省長官,唐朝的尚書令也沒有人來做,
丞相的職權被幾個人瓜分,這是皇帝分化手下大臣的原因
。
到了
明朝
,
明太祖直接廢除了丞相的制度
。說實話明太祖這種勞動模範是不需要丞相的,可是後世子孫確實是吃不消,所以
明朝有了內閣,
而
內閣首輔就有丞相的意味在裡面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
張居正
。
到了清朝時期雍正設立軍機處,這裡也有
丞相的的權職在裡面
,可以看出整個丞相制度,
從開始到結束,丞相的權利越來越小,之前的伊尹和霍光可以行使廢立的權利
,也就是說皇帝也要看他的臉色,到了後來丞相的權利是多個人共同行使,所以
相權被瓜分
,朱元璋所廢除的其實是三省中中書省尚書,這隻能算是三分之一個丞相。
說完丞相,我們再來看一看
縣令
,
縣這個行政單位最早出現在春秋時期的楚國
,那個時候和諸侯國差不多,楚國也是實行分封制度的,不過是楚王讓自己的臣子代為管理地方行政,楚國的縣令稱為公。
比如
沛縣縣令不叫縣長或者縣令而叫沛公,
所以劉邦一開始起義時候,佔據沛縣其實就是被人推舉為沛縣縣長,
這個時期的縣令權利是很大的
,而在
秦朝
縣令也只有皇帝可以親自任免,丞相沒有權利過問,當然了
丞相上書彈劾地方縣令的能力還是有的
。隨著後期
中國中央集權的力度加大,縣令的權力也在被中央分化,但總體來說還是有些實權的
。
那
如果一個丞相告老還鄉有沒有指揮地方縣令的權力呢?答案是沒有的
。不要說丞相,就是太子也沒有這個權力了。我們要明白,
一個人是先有地位,然後才有的權力
,不是有了權力後才有的地位,
離開了所在的職位,那麼這個人什麼也不是。
而且一般來說,告老還鄉的丞相少之又少,如果真的回家鄉,那
一定是和皇帝鬧矛盾了的,這樣的丞相縣令怕也是不待見的
。
當然如果是正常退休的話,
那麼縣令還是要讓他三分的
,原因很簡單,丞相在退休後,他還會有後代,那麼他
後代的官位不會比地方縣令級別低
,這樣來看縣令還是要給丞相的面子的。
當然我們不要忘了,一個丞相退下來,但
他背後的勢力和人脈是極其廣闊的,地方縣令巴結他都來不及
,比如說明朝時期最著名的謀士劉基,他雖然不是丞相,但做的是御史也算小半個丞相了,
在他辭官回到青田時,地方的大小官員都去拜見。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都清楚了吧!
丞相辭官,回到家鄉後,有指揮地方縣令的權利嗎?
告老還鄉的丞相,有權利指揮地方縣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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