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宮女的命運,大多數宮女水深火熱,少數人獲得寵幸

繼續使用大量宮女和宦官,是考察明代中、後期皇室政治經濟狀況時應予注意的又一個重要方面。

明朝宮女的命運,大多數宮女水深火熱,少數人獲得寵幸

歷代皇室都使用大量宮女和宦官,以充當家奴,操辦衣食住行各種事務,進而使之在處理政務時充當幫手。明代中、後期也是如此。早在建國初期,明朝皇室就使用了大量宮女。為了管理這些宮女,組織她們為皇室服役,又設立了女官機構—六局司。

明朝宮女的命運,大多數宮女水深火熱,少數人獲得寵幸

六局包括尚宮局、尚儀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寢局和尚功。一司是宮正司。六局一司共設定各種女官和女史二百多人,“各宮女使,皆分隸六尚及宮正”。永樂以後,女官機構大區域性分被宦官衙門所取代,剩下的“唯有尚寶四司”(尚寶四司原屬尚服局)。

明代中、後期,皇室仍舊不斷從民間選用宮女,而且次就選幾百人,如隆慶三年(1569年)曾下令“選民間淑女年十一歲至十六歲者三百人”。有時皇宮裡的宮女總數可達數千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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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女們被迫從事繁重的勞動,毫無人身自由,皇帝可以任意蹂躪她們。如明世宗“一日誦經,運手擊磬,偶誤槌他處,諸侍女皆俯首不敢仰,唯一幼女失聲大笑”,明世宗回頭看她,在場的人都認為她“命在頃刻矣”,十分擔心。而明世宗唸經完畢,卻沒有殺她,而是使之“承更衣之寵”。當時她年僅十三,明世宗則已“將耳順(六十)矣”。此後她雖“貴寵震天下”,並被“冊拜為壽妃”,而實際上卻是被剝奪了選擇稱心配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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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把入宮當宮女看作是落人陷阱,千方百計逃避挑選,有時發生挑選宮女的謠傳,也會在民間引起極大的波動。如《雲間雜誌》卷中記載:“隆慶二年,訛傳京中點淑女,一時男女盡皆配合,不論長幼良賤,有垂髫即笄者,有乳臭為夫者,孀婦亦皆再醮禮人,樂工晝夜不息,餚果之價騰湧,月餘方息。後因婚娶不倫,往往成訟,已無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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