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時的悲劇,“雍正殺子”事件真相

弘時的悲劇,“雍正殺子”事件真相

“在一百三十餘萬字的雍正朝實錄上,弘時及其死亡竟然不著一字,彷彿這個皇子根本就不存在,甚至連名字都不曾出現過一次。”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十七日,在繼位未及一年之時,雍正皇帝即當眾宣佈立儲。

不過,與以往不同的是,雍正搞的這個“秘密建儲”是兩個“公開”與兩個“不公開”:

所謂“公開”,一是公開宣佈已經建儲,二是立儲文書的存放地方公開;所謂“不公開”,則是立儲文書不公開,儲君(皇太子)是誰也不公開。

雍正這麼做,主要是鑑於康熙末年儲位不定而引發“九王奪儲”的教訓,其公佈建儲可以讓大臣們人心思定,不公開儲君又可避免皇子們骨肉相殘及皇太子攘奪君權。

更要緊的是,立儲後仍可更換人選,這實際上延長了皇子們間的競爭,後者唯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並儘可能展示更優秀的一面,方有機會成為皇位最有力的競爭者。

從此,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下的錦匣子成為宮中最神秘、也是諸皇子最為魂牽夢繞之處。因為大家雖然知道皇太子已經確定,但彼此間並不知道誰有這份幸運。

弘時的悲劇,“雍正殺子”事件真相

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

秘密建儲的做法固然無懈可擊,不過從立儲的那天開始,身在局中、利益攸關的皇子們即已隱約猜到謎底,而有意無意中透出資訊的不是別人,正是雍正自己。

元年正月,雍正在天壇行祭天祈谷之禮,這也是雍正登基後的首個大祀之典。事畢,皇四子弘曆被召至養心殿,賜食一臠(即祭肉)。據後者的理解,這是父皇“為他日付託之本,志早先定,仰告昊蒼,故俾承福受胙也。”

如果賜食祭肉還不為人知的話,那之後弘曆受命前往景陵祭奠皇祖的舉動就未免有些洩露天機了。

當年十一月十三日是康熙皇帝週年忌辰,按說該由雍正親自前往致祭,但由於各種原因,年僅十三歲的弘曆被命代其前往,而這離宣佈建儲僅過了三個月。次年同日,弘曆再次代父致祭。至此,即使再愚鈍的人也該看出些名堂了。

對雍正的如此做法,最為敏感而又最為沮喪的大概就是弘曆的兄長弘時了。

按說,雍正子嗣並不旺,其一生共生育十個皇子,但未排序即夭殤的有四個,其他六個也僅有四個長大成年。雍正即位後,弘時不僅是年齡最大的兒子,而且其生母李氏在雍邸時已是側福晉,名份僅次於嫡福晉烏喇那拉氏;再者,弘時當年已滿二十,且已有子嗣(其子永珅生於康熙六十年,即雍正長孫)。

以此分析,弘時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應是雍正立儲的首要人選。但令其萬分失望的是,雍正建儲時卻棄長擇幼,選中了比弘時小七歲、且其生母地位低下的弘曆——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奇怪的事還在後頭。雍正二、三年間,弘時被交與廉親王允禩為養子,而此時正是雍正圍剿“八王黨”的前夕。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廉親王允禩被撤去黃帶並從玉牒上除名,已為前者養子的弘時也在次月做了同樣處理。當年九月,允禩死於禁所。一年後,已被趕出皇族的弘時也同樣離世,死因不明。

讓人有些匪夷所思的是,在一百三十餘萬字的雍正朝實錄上,弘時及其死亡竟然不著一字,彷彿這個皇子根本就不存在,甚至連名字都不曾出現過一次。

直到乾隆繼位後,其在上諭中才稍稍透露了一點資訊:“從前三阿哥年少無知,性情放縱,行事不謹,皇考特加嚴懲,以教導朕兄弟等,使知儆戒。今三阿哥已故多年,朕念兄弟之誼,似應仍收入譜牒之內。”

這段上諭被錄入乾隆朝實錄,但除此外,清廷官修史書對此事再無任何新的資訊。之後的《清史稿》,也以極簡約的筆法對弘時做了如下記載:“弘時,世宗第三子,早死,無嗣”;“弘時,雍正五年以放縱不謹,削宗籍,無封。”這無非是乾隆上諭的重複而已。

作為雍正的年長之子,弘時在官方記載上竟消失如此徹底,這不免讓後人多有猜疑。正因為如此,電視劇《雍正王朝》中即編排了“雍正殺子”的情節,說弘時為爭奪儲位而派人刺殺弘曆,陰謀被發現後,雍正下令將其賜死。臨死前,弘時一再哀求,但雍正堅不鬆口,說:

“為了給弘曆留下一個安定的基業,朕不能留你!”

弘時的悲劇,“雍正殺子”事件真相

弘時,《雍正王朝》劇照

事實上,“雍正殺子”情節並非空穴來風,民國清史專家孟森先生即認為,“弘時長大,且已有子,忽於雍正五年八月初六日申刻以‘年少放縱,行事不謹,削宗籍死’”;“夫‘年少放縱,行事不謹’,語頗渾淪,何至處死,並削宗籍?”“世遂頗疑中有他故。”

無獨有偶,歷史學者、愛新覺羅宗室後人金承藝也認為,弘時“不是被誅戮,就是被世宗賜令自盡”,而且死亡時間就在八月初六獲罪除宗的這一天。

對此觀點,清史專家楊珍提出了有力的質疑,其依據是臺北故宮博物院中發現的雍正朝奏摺,當時莊親王允祿等奉命將四年二月十八日釋出的雍正上諭查明,曰:“弘時為人,斷不可留於宮庭,是以令為允禩之子。今允禩緣罪撤去黃帶,玉牒內已除其名,弘時豈可不撤黃帶?著即撤其黃帶,交與允祹,令其約束養贍。欽此。”

根據乾隆的意思,莊親王允祿等提出的辦理意見是:“三阿哥從前原因阿其那(即八阿哥允禩)獲罪株連,與本身獲罪撤去黃帶者不同。今已故多年,蒙皇上篤念兄弟之誼,欲仍收入譜牒,於情理允宜。應欽遵諭旨,將三阿哥仍載入玉牒。俟命下之日,交與宗人府辦理可也。謹奏請旨。”乾隆接奏後批示:依議。

由上可知,弘時確實因允禩一案被撤去黃帶並玉牒除名,但這並非弘時的直接死因,更不能等同於被雍正即時處死。更何況,在雍正四年八、九月間,作為“八王黨”首腦人物的允禟、允禩相繼身亡,已被除籍的弘時苟全性命尚非易事,他如何可能掀起什麼新的風浪?既然威脅不再,雍正何以會對弘時不依不饒,非要將其處死?這在情理上似乎有些說不過去。

不過,由於相關史料並未記載弘時究竟因何而死,那或許可以推測:前者即使不是因為雍正下令處死,那他也極可能是因為父皇的如此待遇以致鬱鬱而終。以上推論如果成立的話,那麼問題來了:雍正為什麼要這樣苛待自己的大兒子?

旅日清史學家楊啟樵先生認為,弘時遠在康熙時代就已失寵,父子矛盾已經表面化,雍正繼位後也絲毫不掩飾對他的冷遇;從雍正元年“活計檔”中對皇子的賞賜記載中可以發現,弘時只受賞過一次,遠少於弘曆與弘晝。

至於“雍正殺子”的說法,楊先生認為並不可信,其提出的新看法是:弘時可能是因為行為極度不檢而罹罪,一如康熙朝的廢太子胤礽。可惜的是,他並未對此觀點展開詳細探討。

孟森先生在論及弘時死因時,則認為與“世宗大戮其弟”有關。其表示:“世宗處兄弟之酷,諸子皆不謂然。弘時不謹而有所流露,高宗謹而待時始發也。”換言之,當雍正在整肅允禩等人時,弘時極可能站在其父的對立面並公開表示了對允禩等人的支援與同情,而這也可能是弘時被勒令改為允禩之子的原因之一。

弘時因支援乃父政敵而遭整肅的說法,邏輯上雖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不過缺乏相應的史料證明,如楊啟樵先生即認為並無實據。

從時間線索來看,康熙晚年“九王奪嫡”的最高潮發生在“二廢太子”期間,當時允禩雖處於聲望的最高峰,但弘時尚且年幼,不太可能與允禩等人發生關係;等到康熙在世的最後幾年,“八王黨”的重心已移到十四阿哥允禵,弘時大概也不會去燒允禩的冷灶;至於雍正繼位後,身為皇子的弘時應當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即使儲位落空,恐怕不至於投向父皇政敵一邊而自求速亡。

由此,說弘時因對允禩等人產生好感而被罰為允禩之子,似乎也不盡合理。

堅持“雍正殺子說”的金承藝先生則認為,“八王黨”被整肅時正是弘時成長過程中“反抗性最強的年代”,由此嫉惡如仇並不計後果;在那種情形下,弘時對父皇有犯顏相抗的舉動並給予後者不比尋常的困擾和羞憤,在無法抑制的激動和怒火下,弘時最終被除宗賜死。

弘時的悲劇,“雍正殺子”事件真相

八王爺,《雍正王朝》劇照

為此,金先生還舉出一個輔證,即弘時“被殺”一個月後,陝西興漢鎮總兵劉世明因其弟劉鍚瑗涉嫌某罪案而自請處分,雍正在其奏摺上有這樣一段批語:

“朕尚有阿其那、塞思黑等叛賊之弟,劉世明豈能保無錫瑗之兄弟乎?不但弟兄,便親子亦難知其心術行事也。骨肉間原有兩種——善緣、惡緣,所以釋家言‘不是冤家不聚頭’”。

金先生認為,雍正在批語中的滿腔感慨,實際上是將弘時被嚴懲的原因做了一次約略的說明,而劉世明由是簡在帝心,從此官運亨通,不數年升授福建巡撫,後來做到了福建總督。這一說法,似乎也有些合理性。

由此可知,弘時被逐出宗室的主要原因是他已被髮與允禩為子,既然允禩被玉牒除名,那弘時也就沒有保留宗籍的道理,否則即與體制不合。雍正還特別指出,他決沒有將弘時強行治罪的意圖,就算將允禩逐出宗室也屬意外,不過事已如此,也只能說弘時命不好了。

乾隆繼位後,允祿等人也認為弘時只是因為允禩獲罪而受株連,“與本身獲罪撤去黃帶者不同”。換言之,弘時只是命不好、受株連,這與支援並站在允禩一邊沒有必然關係。

再說了,弘時被撤去黃帶後由其皇叔允祹約束養瞻,這比允禩親子弘旺被“發往熱河充軍”、後又被長期拘禁的境況是有明顯區別了。

作為皇子,弘時的一生確實比較悲催,其生前雖有一子二女,但其子女在他本人死前均告夭折。乾隆二年(1737年),在弘時一家相繼離開人世後,其生母、齊妃李氏在無望的苦痛中捱到當年四月去世。

而隨著齊妃李氏的離去,有關弘時的最後一絲痕跡也就此消失了。

弘時的悲劇,“雍正殺子”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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