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不僅有童養媳,更有贅婿,明朝這場贅婿大案驚動了皇帝

大明王朝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十二年,湖廣道一道緊急折本飛奏北京紫禁城,當正德皇帝朱厚照看到這份折本之後,不禁大為感慨。立即宣召刑部尚書和大理寺正卿議事。當兩位大人看到這份奏摺之後。也是深感意外,萬萬想不到在大明治下的荊州府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正德皇帝朱厚照命大理寺全權處理此事。而且告訴大理寺此事他要親自審閱。那到底是怎樣的一件事情驚動了正德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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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正卿回到自己的衙門之後,又重新拿起這折本又重新仔細看了一遍,實際上,這件湖廣道靖州府上奏的案件並不複雜,就是普通的毆打他人、非法囚禁案。案件的大概內容是:湖廣道靖州府一個叫周景龍的男子,上靖州府狀告吳漢寧父子三人對他實施酷刑毆打,不僅如此,並用鏈子鎖住他的脖子,非法囚禁在吳家整整一夜。在狀子上週景龍寫道:他本人之所以遭受到吳漢寧父子無端欺壓,是因為他為了保護妻子的孃家侄兒年僅五歲的孫耀普不受欺負。由於此事已經驚動皇帝,大理寺直接將原告與被告押送京城受審。

周景龍在訴訟中稱:他的妻子孫氏的孃家哥哥孫高信生前曾任任指揮同知,也算是大明王朝的一箇中級軍官。但不幸的是,孫高信英年早逝,只留下了一個妻子沈氏、一個三,四歲的孩子孫耀普,一對孤兒寡母頓時斷了生路,相依為命。應該說孫耀普家並不窮,不是吃不上飯的主,孫家是世襲軍戶,孫高信多少也留下一些產業,孫耀普作為繼承人,朝廷自然會給一份職銜和相應的餉銀,母子倆的生活原是衣食無憂的。況且周景龍一家還在一旁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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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誰也想不到的是,禍不單行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孫高信病逝沒過多久,孫耀普的沈氏一病不起,身患重症,四處求醫問藥,但始終不見起色。自知不久於人世的沈氏不為自己擔心,卻始終在擔心自己唯一的孩子孫耀普。不僅僅是為孫耀普的前途憂心忡忡。更是擔心一旦母親撒手人寰,婆婆趙氏又年邁體衰,誰能保護自己的兒子一世平安、讓他茁壯成長,不會有外人孫耀普覬覦的餉銀和家產,一個五歲的孩子如何應付這個複雜的情況,這件事情沈氏覺得託付給誰都不放心。每次想到這裡沈氏都不禁暗自垂淚。

沈氏認得得幾個字,也算見過見過幾天世面,自己是思來想去,沈氏最終決定給五歲的孫耀普尋一門好親事,就算是做上門女婿也無妨。只要能保住孫家這份產業和軍戶。於是,沈氏開始四處張羅,張三託李四,王五託趙六。最後在的閨蜜鄧氏撮合下並做媒、沈母趙氏主婚,最後定下了吳家與李家締結“招贅婚”,也就是說孫耀普入贅到吳家做上門女婿。

周景龍後來表示,對於沈氏將兒子孫耀普給人家贅婿的想法,他雖然不同意,也多次和妻子提及此事的不妥。但由於妻子未置可否,他也就不便置喙了,應該說,沈氏做法確實有些欠妥,在明朝時期當倒插門女婿不到萬不得已是沒有人家乾的,“招贅婚”實際上就是贅婿。一般是女方家未達到婚齡的女兒招贅婿,儘管也有為尚未成年的女兒招贅男孩進門做“童養婿”(就是男方由於貧困將兒子送到女方家撫養,也就是“養婿”),但問題是孫耀普有產有業,世襲軍戶。也算是小康之家,為何要給別人家做贅婿。

在古代不僅有童養媳,更有贅婿,明朝這場贅婿大案驚動了皇帝

還有一點是吳漢寧家不是僅僅只有女兒,人家還有三個兒子,不愁無人養老送終,完全沒有必要給小女兒找上門“贅婿”,這種做法並不常見,更是十分離奇。沈氏到底是怎麼想的,還有一點就是,吳家圖個什麼呢?周景龍懷疑吳漢寧一家動機不純、但到底圖什麼,周景龍卻說不上來。在周景龍上京來到大理寺以後寫的訴狀是:就在剛剛定下親事不久沈氏就病逝了,周景龍幫侄子孫耀普把喪事處理之後。吳漢寧一家就把年幼的孫耀普被接走,周景龍自覺得滿心不是滋味,認為沈氏不把侄子託付給自己一家十分不理解,不斷地琢磨箇中內情,其中的疑慮日漸加深。幾經考慮之下,周景龍請來了當地的有名望的人物,而且廣宴請三親六眷、街坊四鄰,就在慶祝孫耀普入贅吳家的那一天,周景龍正式向吳家提出,他們一家要把孫耀普帶回去,由自己和妻子(孫耀普的姑母李氏親身照料,待孫耀普長大以後再娶或者娶吳家之女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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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周景龍向靖州府陳述,他的目的是守護孫耀普的那一份餉銀。他預感到吳漢寧一家根本孫耀普不是真心撫育孫耀普,無非是貪圖孫耀普的世襲飯票而已,還有孫耀普免除的特殊待遇。周景龍還四處打聽過,吳漢寧一家在當地口碑十分差勁,並非良善之輩,如果真有吳漢寧一家撫養,對孫耀普的成長有百害而無一利。但他周景龍夫婦卻是孫耀普的親姑母、姑父。無論從任何方面來說,他們家才是孫耀普最親近的 的人,如果孫耀普由他們家撫養並生活在一起。顯然要比入贅到外人家安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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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景龍這一提議被吳漢寧斷然拒絕了。雙方為此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孫耀普的外祖母趙氏出面調解,但一個老太太的人微言輕。也沒人肯聽她老人家的一句勸告。到了最後,吳漢寧領著三個兒子襲擊周景龍,周景龍一人雙拳難敵四手,四人將周景龍踩在腳下拳打腳踢打、最後將其銬起來毒打,折磨至次日天亮,才把周景龍逐出吳家大門,當然也沒有把侄子孫耀普交還給他。這就是事情的經過。但周景龍這一提議被吳漢寧斷然拒絕了。雙方為此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孫耀普的外祖母趙氏出面調解,但一個老太太的人微言輕。也沒人肯聽她老人家的一句勸告。到了最後,吳漢寧領著三個兒子襲擊周景龍,周景龍一人雙拳難敵四手,四人將周景龍踩在腳下拳打腳踢打、最後將其銬起來毒打,折磨至次日天亮,才把周景龍逐出吳家大門,當然也沒有把侄子孫耀普交還給他。這就是事情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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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吳漢寧的說法,舉辦喜宴那天,氣氛十分融洽,院子裡歡聲笑語,親戚朋友都說五歲的孫耀普總算得到了一個溫暖、完整的新家。萬萬沒有想不到的是,就在大家吃吃喝喝的時候,酒酣耳熱之際,周景龍不知道喝了多少馬尿,漲紅著臉跳出來,滿嘴酒氣亂噴,衝著吳漢寧一家大呼小叫,索要鉅額錢財。理由就是,他送給吳家一個大侄兒給吳家做上門女婿,吳家如同娶的童養媳,因此依照規矩應該向孫耀普的家人支付一筆彩禮(“聘財”),實際上,這已經不是周景龍第一次向吳漢寧提出上述要求,只是吳漢寧一直不肯同意,周景龍心裡自然有氣,便借酒撒潑,乘著醉意在喜宴上吵鬧出來。但如此一來,讓吳漢寧一家大傷顏面,心頭越發窩火,二話不說,當場拒絕道:“就算給錢也輪不到你,你算哪根蔥,你又不是孫耀普的父母,有什麼資格問我索要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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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龍一聽這句話差點沒氣死,頓時大罵道:“不給我錢,我就把孫耀普領回去,不給你們家做女婿了!”孫耀普的外祖母趙氏這時候出來調解,打圓場說:“周景龍喝馬尿說的話不作準、各位街坊鄰居不要見笑,當然也不要怪罪他”什麼的。趙氏這些善意的話反倒是火上澆油,周景龍頓時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一下子就掀翻了桌子,一把抱過五歲的孫耀普,發出死亡威脅:“你們全都在欺負我一個老實人,我現在要把這孩子摔死,大家誰都別活了!”,這一幕是誰也沒有想到的,就怕周景龍真得這麼幹,吳漢寧一家頓時覺得周景龍此人不可理喻,簡直就是無恥之尤,吳漢寧一家也是嚇得他六神無主,為了穩住周景龍,立即軟化態度答應給銀子,並當場拿出一兩銀子和270文銅錢交給周景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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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暫的偃旗息鼓之後,吳漢寧的三個兒子不幹了,一是覺得自己老爹在自己面前受了欺負,等於打了他們三個兒子的耳光,第二週景龍身為孫耀普的姑父,為了幾個臭錢,拿自家小侄兒的性命威脅親家、勒索錢財,這是人做的事嗎?簡直不是個。況且,周景龍當著眾多親友的面讓吳家沒臉,是明目張膽地欺負人。有一就有二,周景龍很有可能慾壑難填,今天勒索一兩銀子,明天就有可能勒索十兩,這是一個填不起這個無底洞!因此,吳漢寧的三個兒子子決定“以暴制暴”,給周景龍好好教訓一頓,狠狠地敲打他一次,希望他就此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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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就出現了周景龍控訴的那一幕。雙方各有主張,都有充分的理由,靖州府衙門的最終判決是:周景龍勝訴,判處吳漢寧父子三人杖責八十,並將吳漢寧的辯詞視為對的周景龍誣告,加刑至杖責一百,並處勞役五十。對這一判決,無論是周景龍一家還是吳漢寧都不服,都各自提出上訴。而且直接打到了大理寺,並驚動了正德皇帝。

大理寺卿王看完案卷,並聽取了原告與被告的各自陳述之後。在三天之後作出評判。在大理寺看來吳漢寧父子三人毆打、囚禁周景龍固然有罪,但周景龍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也確實該打、第一,周景龍在對待孫耀普生命的態度,並不是真的要撫養孫耀普。而是為了索取“聘財”不惜以“摔死”孫耀普要挾的時候,這就可以說明,在周景龍的下意識的行動就可以證明,在他的心目中,金錢的價值高於孫耀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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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周景龍這種人往往色厲內荏,你就是冷眼旁觀、不予理睬,任憑他潑鬧,他也未必真敢傷害誰。然而,事關孫耀普的安危,吳漢寧不敢心存一絲僥倖,寧願破財免災。由此可見,與所謂的“姑父”周景龍相比,“外人”吳漢寧反而是真心愛護孫耀普。而且依照《大明律》及禮法,周景龍在親屬身份上完全沒有資格向”吳漢寧索要財物,其言行是以威脅加害他人生命為手段、達到索取錢財的目的,明顯構成“恐嚇、詐取財物”之罪,對於這一點請州府卻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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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沈氏為何將兒子孫耀普交給吳漢寧做贅婿。在一般人看來或許都會覺得周景龍言之有理,認同“周景龍夫婦是孫耀普的親姑母、姑父,孫耀普如果依傍他們生活,顯然比入贅到外人家安全得多”這一說。而沈氏作為最關心孫耀普的命運、想必也非常瞭解夫婦周景龍性情和為人,沈氏寧肯送兒子去平家做上門養婿,也不拜託周景龍夫婦照顧李雄,必定經過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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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古人送小男孩上女家做“童養婿”的原因,除了女家沒有子嗣、男方家境貧困,也可能是由於雙方家庭有“世交舊誼”,彼此知根知底,希望“親上加親”,女方父母願意撫育失去父母保護的男孩,這樣也有利於從小培養、加深雙方的感情。而且吳漢寧經濟條件顯然也不差,只要真誠善待孫耀普,就能讓他享受到其樂融融的大家庭生活,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利的。用現在的話來說,孫耀普的監護重責是由孩子的姑父姑母夫妻接手,還是孫家的好友吳漢寧接手,沈氏選擇了後者。她下定這般決策的理由,應該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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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因素,大理寺駁回湖廣道靖州府的判決。最終判決如下:孫耀普由吳漢寧撫養,周景龍行為放肆責杖二十。罰銀五兩。免去吳漢寧的其他責罰。上大理寺的判決上報正德皇帝之後,得以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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