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侍一夫,親如姐妹,活時三人行的情況只可能出現在舊社會。

二女侍一夫,親如姐妹,活時三人行的情況只可能出現在舊社會。

1912年清朝結束,封建王朝的歷史也到此畫上了句號,中國進入中華民國,而《中國民國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不過該制度直至建國後才正式確定下來。

從1912年至1949年年間,有人遵守一夫一妻制,但部分人的舊思想卻難以改變,一夫多妻仍然存在,用現如今看待事物的目光去看民國時期的婚姻,不免認為扭曲,“二女侍一夫,親如姐妹,活時三人行,死後3人同穴”的情況也只可能出現在舊社會。

二女侍一夫,親如姐妹,活時三人行的情況只可能出現在舊社會。

王明華與梅蘭芳結為夫妻時,兩人是奔著一輩子去的,婚後王明華和梅蘭芳也是恩愛有加,而王明華是個精明能幹的女子,她不僅能夠料理家務,把家裡面打理得清清楚楚,還以其特有的細膩眼光去幫助丈夫改進化妝、設計髮型和改善服裝,讓梅蘭芳得以大獲成功,表演愈發蒸蒸日上,聲名遠播。

在婚後,王明華生有一兒一女,日子過得和和美美,王明華則希望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在丈夫的身邊,看著自己已有一雙兒女,也不覺得遺憾,故而不顧眾人的勸阻毅然做了絕育手術,悉心陪伴在梅蘭芳的身邊,幫助梅蘭芳處理各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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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不遂人願,一場麻疹病將王明華的一雙兒女奪了去,梅家的香火就此斷了,這下夫妻倆的感情也出現了裂縫,儘管王明華孃家認為梅蘭芳可以收養個兒子,但梅家卻認為梅蘭芳尚且年輕,為什麼不生一個親兒子?

在家族大事上,愛情是其次的,而王明華已經做了絕育手術,不可能再生育,這要是擱在封建社會中,那肯定是要張羅著給丈夫納妾,但大清已經結束,當下是民國時代,哪還有納妾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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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顧大局、明事理的王明華還是應允了讓丈夫再娶一位妻子,梅蘭芳繼而按兼祧兩房的規矩迎娶了福芝芳,也就是說福芝芳嫁進梅家後和王明華同等名分。

福芝芳的母親福氏是個有想法的女性,但也不是一個不講理的人,陪同女兒進到梅家後發現王明華也不是一個刻意刁難人的人,反而是知書達理,原本福氏還擔憂女兒福芝芳和王明華共侍一夫,難免爭風吃醋。

不過女人更懂女人,在福芝芳嫁給梅蘭芳的第二年,便生下了一個兒子,而孩子的出生第三天,福芝芳就讓奶媽將孩子抱到王明華的屋子,算是王明華的兒子,這個孩子在王明華那住了一個月,為王明華也增添了幾分喜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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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滿月那天,王明華把親手縫製的一頂帽子給孩子帶上,然後讓奶媽送回福芝芳屋子,福芝芳則與王明華姐妹相稱,也親如姐妹,三人同行,不曾發生過什麼矛盾。

後來王明華染上肺結核病,久久沒能治好,王明華則主動提出了去外地治病,1929年,王明華病危,福芝芳也是忙裡忙外,在香山腳下一處名為萬花山的山坡地購置了墓地。

王明華離世後,福芝芳則讓自己的兒子作為王明華的孝子,將其靈柩接回北京,用金絲楠木棺材裝殮,葬入萬花山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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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梅蘭芳在北京病故,考慮到他對國家做出的巨大貢獻,原本是計劃安葬在八寶山烈士公墓,不過還在人世的福芝芳則是要求把梅蘭芳安葬在萬花山自傢俬人墓地,國家自然也是尊重家屬的意見。

而在香山萬花山修建墓穴時,便一共修了三個並葬的穴,也就是說早在1929年王明華即將離開人世之時,福芝芳並已經打算了死後三人同穴;王明華年紀輕輕香消玉焚,福芝芳挺有感觸。

畢竟王明華也曾為梅蘭芳以及梅家付出了許多,也許在福芝芳的心中,梅家對王明華是有愧的,因此三人同穴也是對王明華的一種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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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福芝芳離世,其子女便是按照福芝芳生前遺願,將她安葬在了梅蘭芳、王明華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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