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惠民鄰縣2起誣告陷害案曝光!結果……

為充分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持續營造激勵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現將兩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呂東祥誣告他人問題。

2020年1月,陽信縣商店鎮西呂村村民呂東祥向上級紀委監委反映商店鎮原西呂村黨支部書記王某成套取旱廁改造補助資金問題。陽信縣紀委監委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經查,呂東祥反映王某成的問題不屬實,同時向呂東祥反饋了調查結果。呂東祥對調查結果不滿意,在沒有新的證據情況下,多次向市紀委監委反映王某成相同的問題,已構成誣告行為。

2021年8月24日,陽信縣公安局對呂東祥進行訓誡。2021年8月31日,陽信縣紀委對受誣告幹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楚雲巖誣告他人問題。

自2018年11月以來,陽信縣水落坡鎮楚家村村民楚雲巖等人多次反映楚家村原村幹部張某忠、楚某華,現任村幹部郭某華有關問題。陽信縣紀委監委、水落坡鎮紀委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對張某忠、郭某華作出相應處理,楚雲巖再次反映郭某華為他人虛報任職年限、將宅基送給他人種樹等不屬實或已作出處理的問題,調查組多次與楚雲巖見面反饋調查結果,楚雲巖在沒有新的證據情況下,多次向中紀委、省紀委重複反映相同的問題,已構成誣告行為。

2021年10月14日,陽信縣公安局對楚雲巖進行訓誡。

上述兩起典型問題,都是有關人員的惡意舉報行為,侵犯了他人權益,觸碰了道德底線,干擾了正常工作秩序,背離了信訪舉報監督的本質。對這兩起案件的查處及通報,彰顯了陽信縣紀委監委對誣告陷害者堅決懲戒的決心,釋放了積極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的鮮明訊號。

當前,我縣正處在縣鄉領導班子換屆關鍵時期,對誣告陷害行為從嚴從快查處、及時為受到失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充分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關心愛護,是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精氣神”的有力措施,是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重要抓手。下一步,陽信縣紀委監委將依規依紀依法嚴厲打擊誣告陷害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並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決不讓好乾部流血流汗又流淚。廣大黨員幹部群眾要切實增強紀律規矩意識,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公民權利,本著對組織和同志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幹事創業上,保證縣鄉領導班子換屆健康平穩有序進行,為開創我縣現代化建設新局面貢獻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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