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男子非法電魚,獲刑7個月賠款17.9萬元!

廣西一男子非法電魚,獲刑7個月賠款17.9萬元!

眾所周知,近年來隨著打擊非法電魚行為力度的加大,情節嚴重者甚至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當事人鍾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當事人賠償水生生物資源損害費用17.9萬餘元,

這也是自農業農村部新頒佈的非法捕撈致水生生物資源損害評估辦法以來,廣西生態損害賠償費用最高案例。

廣西一男子非法電魚,獲刑7個月賠款17.9萬元!

今年4月20日凌晨4時許,梧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使用漁政河面監控系統進行全天候巡查時,

發現內陸水域全境禁漁期間,有人在在梧州市長洲島裡水水域,使用三無船舶實施電魚。

梧州市農業執法部門聯合梧州市公安局紅樓派出所,水陸兩路配合一舉將電魚當事人鍾某某抓獲,現場查獲漁獲物173餘公斤及電魚作案工具一批。隨後,梧州警方以鍾某某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韋琳:

同時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侵權責任,對受損水體進行生態修復。

廣西一男子非法電魚,獲刑7個月賠款17.9萬元!

據悉,農業農村部於2020年底釋出最新的非法捕撈致水生生物資源損害的評估辦法,對以電炸毒魚等嚴重危害水生生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科學性的、指導性的生態損害評估規定。

本案當事人鍾某某需承擔生態賠償費用近18萬元,是自農業農村部新辦法頒佈以來,廣西區內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附帶公益訴訟,生態損害賠償費用最高的一個案例。

廣西一男子非法電魚,獲刑7個月賠款17.9萬元!

梧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漁政大隊副大隊長  唐英隆 :

類似像現在這樣300斤左右的漁獲物,我們以前老的一個演算法,生態損害賠償大概在兩萬到三萬這樣子, 那麼我們最新評估辦法,達到了17。9萬餘元   相比這個新老辦法來說   我們這個新的評估辦法,更加體現了中央,對我們生態保護的一個力度,還有一個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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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2021年以來,梧州市農業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巡查,共查獲涉嫌電魚行為43起,收繳“三無”船舶36艘,收繳電魚工具43套,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起,追究刑事責任4人。

記者 | 梧州臺記者 王維紅 曾煒

TAG: 梧州市電魚生態非法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