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馬香玉。
一年前,網紅拉姆在直播時,被前夫潑汽油後點燃,不治身亡。
一年後,該案終於有了結果。
被告人唐路因故意殺人罪,被判
死刑
。
對這個結果,網友們紛紛表示贊同。
因為唐路實在是罪大惡極。
婚姻存續期間,他就長期對拉姆施暴。
離婚後,更變本加厲地縱火將她燒傷致死。
但同時,不少人也在責問:
假如在第一次家暴發生後,唐路就得到應有的懲罰。
那麼是不是就能避免悲劇發生?
整個事件最令人痛心之處就在於。
拉姆明明一次又一次勇敢反抗。
報警、求助婦聯、起訴離婚……
然而卻未能遏制家暴者的猖狂罪行。
無獨有偶,2004年發生在香港的
天水圍滅門慘案
。
就與拉姆案有很多相似之處。
都是丈夫的暴力一步步升級,而妻子多次求助無果。
相同的悲劇,反映出值得我們深思的社會問題——
《天水圍的夜與霧》
本片出自華語第一女導演,
許鞍華
。
2004年,她從新聞報道中瞭解到天水圍發生的種種慘劇,對這裡萌生了濃厚的興趣。
最初,天水圍是坐落於香港邊緣的一個村圍。
後來被政府收購,改造成為市鎮。
興建了大量公共房屋,以供低收入居民使用。
由於發生過多起轟動性的社會案件,天水圍一度有
「悲情市鎮」
之稱。
《天水圍的日與夜》
但真正去實地調研之後,許鞍華髮現:
天水圍並非媒體塑造得那樣不堪。
於是她連拍兩部電影,試圖描摹出這個街區的真實面貌。
溫情的一面,便是《天水圍的日與夜》。
而殘酷的一面,則是《天水圍的夜與霧》。
男主角
李森
(任達華 飾),也就是後來轟動全港的天水圍滅門案兇手。
他和拉姆的丈夫唐路一樣,有著典型的家暴者特徵。
沒有穩定工作
,成天遊手好閒。
打算靠著香港政府的綜援金過一輩子。
性格缺陷
也十分明顯。
在外人面前極好面子,總是裝出一副好丈夫、好父親的樣子。
然而對家裡人極其小心眼,暴躁易怒。
總是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破口大罵,甚至大打出手。
只因為妻子把他釣的魚煎了,而沒有按照他的意思清蒸。
他就立馬
無能狂怒
,絲毫不顧對兩個女兒造成惡劣影響。
妻子
曉玲
,和拉姆有著相似的出身。
來自貧困落後的山村。
她懂事、勤勞,很早就開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曉玲漂亮又能幹,這本是優點。
可在李森眼中,卻成了一顆定時炸彈。
為了完全地控制曉玲,他
從經濟上限制她
。
自己領著每個月八千塊的綜援金,卻只分給曉玲兩千塊,用作全家包括女兒學費開銷。
以至於曉玲根本沒有多餘的錢用來做自己想做的事。
而且李森不願曉玲出去打工。
因為他見不得曉玲被男性顧客多看一眼。
那些猥瑣挑逗的話語,能瞬間點燃李森的怒火。
而他自卑又懦弱,不僅不維護妻子。
還回家把氣全撒在她身上。
甚至指責曉玲白襯衣裡穿黑色內衣是故意「勾引男人」。
這和唐路的做法如出一轍。
為了阻止拉姆開店「拋頭露面」,他狠毒地把拉姆打傷。
並且禁止拉姆回孃家探望家人,只能呆在自己身邊。
妻子的美貌,成為了他們所謂的不安全感的來源。
進而又在扭曲的心態作用下,成了侵害女性生命和自由的藉口。
暴力不受限制,便會一步步升級。
開始,李森對曉玲推搡、掌摑。
而後,變成用魚線幫助她的手臂,粗暴強姦。
用刀具威脅恐嚇。
當著女兒的面,掐脖、暴打……
直到最後,李森把曉玲殘忍殺死。
偏激的人格,病態的控制慾,最終釀成一樁慘劇。
然而,
造成悲劇的不僅僅是施暴者
。
那些對求助視而不見的警察、議員和社工,同樣也是這場悲劇的製造者。
在暴力升級的過程中,曉玲和拉姆一樣,沒有坐以待斃。
而是前後幾次反抗和求救。
第一次求救
,曉玲找到了區議員。
她表示想自己申請綜援,找一份好的工作,脫離李森的經濟控制。
但由於她在香港居住時間不滿七年,無法申請。
區議員只是交代了幾句「真的沒辦法」,就把曉玲留給了社工。
然後匆匆離開,趕去參加活動了。
在社工的指引下,曉玲帶著兩個女兒入住了婦女庇護中心。
她們短暫地度過了一段安全的日子。
但好景不長,李森窮追不捨,甚至編造理由來報警尋找曉玲。
最後由社工出面調解。
以「維持家庭完整的大前提」對兩人進行勸和。
曉玲眼看將被推回深淵,便向社工說出自己的
女兒受到過李森的侵犯
。
希望能夠申請特別個案。
然而,並沒有得到兩個女兒的作證。
而且社工方面也沒有進行更進一步的求證。
這個嘗試,宣告失敗。
最終,社工也只是建議二人分開一段時間。
但是一句口頭上的決斷,也並不能給到曉玲保護。
這次草率的調解結果,反倒激怒了李森,為曉玲引來了更大的麻煩。
兩人分開以後。
李森依然窮追不捨,跑到深圳找到曉玲樓下。
光天化日之下,他竟揮刀切腹,以死相逼。
曉玲此時已是精疲力竭,無力應對。
接近絕望的時刻,她給四川山區的父母打了電話。
這是她的
第二次求救
。
本以為能得到父母的安慰和支援。
或許也考慮回老家待一段時間。
然而,電話那頭的母親也是勸和不勸分。
「哪個村、哪條巷裡頭都是男人打老婆的事。」
「你的男人好,他還給我們家蓋房子,帶你去香港。」
曉玲的心瞬間涼了。
第三次求救,曉玲選擇了報警。
而這也是她最後一次求救。
當時,曉玲察覺到李森異常「冷靜」。
就像是暴風雨到來前的平靜,令她細思恐極。
她預料會有大事發生,更焦急女兒們的人身安全。
於是來到了警局。
但,值班警察對於曉玲的求救,很是漫不經心。
他認為是這只是夫妻間「耍花槍」
。
哪怕曉玲再三乞求,希望警察陪自己一起上樓看看。
他卻依然無動於衷。
曉玲只好放棄請求,隻身前去和李森見面。
而這次。
她的預感的確應驗了。
家中等待她的,是一個紅了眼的惡魔。
李森將妻女殘忍殺害後,還不忘給自己製造假刀傷脫罪。
還要報警,將女兒的死亡栽贓給曉玲。
卻沒想到,失誤將自己殺死。
一家四口的滅門慘案,令全港炸了鍋。
案件真相不斷髮酵,指向悲劇背後的社會原因。
然而諷刺的是。
當輿論問責警署不作為時,警署卻矢口否認曉玲來報過案的事實。
不禁讓人心寒。
絕境中的女性,一次次努力出逃。
但遺憾的是,並不總能迎來理想的結局。
正如拉姆。
在落後的家鄉,反家暴意識非常淡薄。
拉姆一開始也選擇了默默隱忍,帶著滿身的傷繼續生活。
但當暴力一步步升級,她被打到骨折時。
她選擇了報警。
卻沒有得到人身保護,和對家暴者應有的懲罰。
當時去到現場的民警表示:
「我們還是會願意多站在她這邊,警告男方不要太過分,別動手,但是在此之外,其實能做的也很少,清官難斷家務事。」
當拉姆意識到,唐路的暴力可能會把自己置於死地時。
她決定勇敢地反抗,結束這段婚姻。
但離婚也沒能讓她擺脫唐路的魔掌。
反而令對方惱羞成怒,以孩子的性命逼她復婚。
後來,當唐路變本加厲地,對拉姆的姐姐大打出手時。
拉姆又一次離婚。
她不太識字,便找人幫忙寫起訴書。
就算她會失去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她也要離開這個沒有人性的魔鬼。
可見她逃離的決心。
從拉姆離婚後的影片中,我們能感受到她
新生活的美好
。
上山採藥,在灶臺邊唱歌,雖清貧但安穩。
可是好景不長。
沒有受到制裁的唐路,對法律已經是極度的漠視。
和李森一樣,變態的心理到達了頂峰。
最終極其殘忍地將前妻殺害。
就像博主宇芽說的:
不站出來,沉默,不作為,選擇中立,對家暴者來說是一種推手作用。
施暴者,應當受到懲罰和規訓。
而不是放任自由,助紂為虐。
假如李森、唐路受到應有的刑罰。
假如曉玲、拉姆得到及時的保護。
那麼家暴事件可能就不會升級為人命血案。
如今,唐路終於受到了正義的制
裁。
這個判決結果,意義重大。
它不僅能震懾潛在的施暴者,讓人們看到犯罪的代價。
同時也再次強調了對待家暴應有的態度:
受害者對施暴者零容忍。
法律對施暴者零容忍。
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悲劇重複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