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一村幹部騙取國家錢財被處理…

璧山一村幹部騙取國家錢財被處理…

“這是我一輩子的汙點,我真後悔,沒有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線。”近日,重慶市璧山區青槓街道原棕樹村3組組長譚某某對回訪的街道紀工委書記說。

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璧山區青槓街道原棕樹村3組被納入徵地拆遷範圍,轄區墳墓需要搬遷。受街道和相關部門委託,遷墳工作由村、組共同負責實施。

2020年9月,璧山區監委派出第二監察室收到譚某某騙取遷墳補償獎勵款的問題線索,隨即開展調查

“我們嚴格按程式遷墳,遷墳驗收單經墳主和村幹部簽字確認後再公示,公示也無異議……”面對調查,譚某某堅決否認弄虛作假

“領取憑證、驗收表冊、公示公告等遷墳資料歸檔齊全……”負責此項工作的村幹部龍某某、朱某某也對調查組表示,“遷墳工作由三人共同負責,大家相互監督制約,沒有問題。”

調查組沒有被表象迷惑,而是多管齊下,繼續深入調查,梳理資料比對戶籍名單與補償獎勵款領取花名冊、到遷墳現場核實墳頭數量、走訪群眾……

不久,一張寫著“棕樹村3社吳某中墳主有單人墳肆座,已於2020年5月13日搬遷完畢”的遷墳驗收單引起了調查組的注意,可是吳某中的名字並不在本組戶籍名單內。繼續調查發現,吳某中實際上並未遷墳。

面對調查組提供的證據,譚某某隻好如實交代問題。原來,在遷墳工作中,村幹部龍某某、朱某某當甩手掌櫃,既不核實真偽也不現場驗收,只要有譚某某的簽字,他倆就簽字認可。

村幹部的不負責任,讓譚某某覺得有機可乘。於是他和朋友吳某中商議,以吳的名義遷墳套錢。事後,吳某中分得3500元,譚某某分得2500元。

譚某某見錢來得如此容易,接著又以兒媳吳某雨名義套取補償獎勵款9000元;大筆一揮,幫好朋友劉某華套取補償獎勵款3000元……

經查,譚某某在擔任村民小組長負責徵地拆遷遷墳工作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虛增遷墳數量的方式,騙取國家遷墳補償獎勵款19500元,本應責令其辭去或依法罷免其組長職務,鑑於其當時已不再擔任小組長,最終,譚某某受到通報處理,19500元遷墳補償獎勵款已經被追回。

村幹部龍某某、朱某某二人在遷墳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太丟人了,總感覺大家在背後指指點點。”譚某某懊悔不已,“想撈點好處,不曾想偷雞不成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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