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發生奇案,男子失戀掐死癱瘓老母親,還要帶女兒跳樓

事發黑龍江,大鋼(化名)因生活壓力過大,又和同居女友分手,就有了輕生的念頭,他先掐死已經喝了農藥的癱瘓老媽,隨後又帶著四歲的女兒欲跳樓自殺,2021年10月18日,從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大鋼因犯故意殺人罪,被牡丹江市人民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大鋼,男,漢族,1986年出生,住黑龍江省綏芬河市。

黑龍江發生奇案,男子失戀掐死癱瘓老母親,還要帶女兒跳樓

法院審理此案查明,大鋼和同居女友有一個4歲的女兒,他從天津回到到綏芬河的家中,看到沒人照顧的孩子,癱瘓在床的老媽,快到租期的房子,又想到沒錢的自己,就對所有的事情都失去信心了,便有了輕生的念頭。

大鋼跟母親說想跳樓的事,其母見無法勸說他放棄自殺的想法,就要求他先把自己推下樓,大鋼做不到,她就說買農藥自己喝。

大鋼買了一瓶“高效氯氰菊酯”的農藥,次日晚上吃完飯,他把農藥放在了桌子上,第二天早上就發現農藥已經所剩無幾,其母已經進氣少,出氣多,嘴唇發紫,翻了白眼,只是身體還有點餘溫,大鋼用右手掐住他母親的頸部,兩三分鐘後老人死亡。

大鋼準備帶女兒跳樓自殺時,看著只有四歲的女兒,自己實在沒勇氣帶她死,就在親屬和朋友的勸說下,放棄了跳樓想法,又經警察的勸說,主動交待藏匿地點。

大鋼的辯護律師認為,大鋼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他具有從輕處罰情節,第一,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屬自首,第二,犯罪情節較輕,其母符合因農藥中毒死亡的特點,雖然他用手掐了母親的頸部,但經鑑定,中毒是致死的唯一原因,第三,他的行為是幫助其母親自殺,是初犯、偶犯,可酌情從輕處罰,建議法院對大鋼適用有期徒刑。

大鋼的同居女友講述了案發前後的情況,我和大鋼在一起四年多,有一個女兒都4歲了,我們沒領結婚證,後來我們分手了,他去大連找過我,還想跟我一起過,並保證多賺錢養家,我給他兩個月時間看他表現。

後來,他又拿我們的隱私照片威脅我,4月份我們就徹底分開了,事發當日中午,大鋼在QQ裡跟我說,他把老媽送走了,他帶著孩子也要走,還給我發了一個小影片,背景是一個高樓的樓頂,他和孩子都在那。

我看後,趕緊給朋友趙某打電話,趙某找了在綏芬河的朋友段某某去家裡看看,段某某告訴趙某說,大鋼母親死了,警察給我打來電話,向我瞭解情況,並讓我勸他去自首。

大鋼在電話裡跟我說,是老媽讓他買的農藥,他媽自己坐在輪椅上喝的,他看媽媽往外吐的太遭罪了,所以他才動手的。

大鋼媽媽癱瘓在床多年,生活不能處理,平時大鋼對他媽還是挺孝順的,我跟大鋼分手後,大鋼多次說他啥都沒有了,活著也沒意思的話。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大鋼迫於生活壓力和感情糾葛,產生輕生想法,並將想法告訴了母親,其母因自己癱瘓多年,生活不能自理,誘發了她也不想活的念頭,在發現其母服用農藥自殺,尚未死亡時,本應及時搶救,但大鋼卻掐住母親的頸部,幫助其儘快死亡,大鋼剝奪他人生命,犯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

法院一審判決,大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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