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睡“處女”轉運,花600元買下14歲少女第一次…

非洲的一個奇葩習俗,有人認為和處女同房可以轉運,為自己帶來財富,本以為是落後地區才會有的行為,沒想到,在我們國家居然也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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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上的處女買賣資訊

就在湖北咸寧,媒體報道了當地一起十分荒唐的案件。

2019年4月27日20時左右,李芳(化名)被女同學倪某叫出家門,這一走就是4天4夜!

李芳出門的時候臉色很陰沉,母親本想叮囑幾句,但她追出門以後,兩個女孩已經跑出老遠,打女兒電話也被拒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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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懷著忐忑的心情一直等到10點多鐘,李芳仍未回家,電話也打不通。

家人發現情況不對後立即分頭尋找,但找遍了周邊的遊戲廳和網咖都不見李芳的人影。

4天后,李芳不聲不響地回來了,不管母親如何追問,她就是不肯說出這幾天的經歷,也不肯說出去了哪裡,和之前開朗的女孩判若兩人,精神明顯有些問題。

不斷痛哭,甚至割腕、投河自殺…

李芳的反常表現引起了母親注意,母親發現李芳走路的姿勢有些奇怪,而且手臂和腿上有多處瘀傷,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李芳跟著母親去了醫院檢查。

醫生檢查後大發雷霆“女孩可能被性侵了,這是哪個畜生乾的?她連14週歲都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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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診斷結果,母親如遭雷擊,她腦子裡頓時一團亂麻,在醫生的提醒下,家人報了警。

經過調查,一樁令人髮指的“賣處”鬧劇浮出水面。

2019年4月,傅某因為生意不順,於是找到酒吧陸某,表示願意出高價“買處轉運”,陸某於是安排員工陳某尋找適合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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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一直找到這個“富商”的照片,均是打碼的

4月27日,14歲的李芳被同學倪某騙出去,15歲的劉某和廖某等中間人參與其中,在出租屋裡,幾人限制了李芳的人身自由,不斷勸說威逼其“賣處。”

“她們威脅我說,把老闆都安排了,‘放鴿子’的話,就打死我。”被囚禁3天后,4月30日下午7點38分,李芳被脅迫至當地某酒店705房供傅某“破處”。

當晚,55歲的傅某不顧李芳的反對,強行與她發生了關係。

李芳回憶,在去酒店的計程車上,陳某告訴自己,去了老闆如果問你多大年齡,就說17歲,在學校讀幼師。

5月1日下午,幾人將李芳送回家,再次威脅不準說出去。

在此之後,李芳回家後精神出現異常,不斷痛哭,甚至割腕、投河自殺…

現在每天都要靠藥物控制情緒,今年三月,李芳經鑑定為“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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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0日,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對此案的判決讓人大跌眼鏡,居然將此案定性為賣淫,嫌犯陳某和陸喻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和1年6個月。

李芳的同學倪某由於未成年僥倖逃過一劫,這個結果讓李芳家人大失所望,他們立即向法院提起了上訴。

大家別忘了,李芳在事發時未滿14週歲,不管她是否自願,都不影響此事的定性。

經查,傅某此前已經向另外幾人支付了8000元好處費,給李芳打賞600元是“可憐她”, 傅某在落網後一直強調“剛進房間時就問過她,她說她是自願的!”

此外,傅某的供詞顯示,當晚他讓劉某在酒店七樓走廊監控探頭下另給李芳600元,

“他們這是有意在走廊監控下給錢,說這個錢是賣淫嫖娼行為,故意留下這樣一個監控的影像。”

李芳家屬認為,如果此類案件都以賣淫嫖娼結案,就是包庇縱容此類犯罪,不能起到震懾作用。

目前已向法院申請重審陸某、陳某一案,希望重判陸某和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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