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 | 龍迪:如何破解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悖論”?

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推動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實現生態環境的快速改善,中國自身的改變對生物多樣性保護意義重大,已經作出了“中國貢獻”和“中國智慧”。

東西問 | 龍迪:如何破解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悖論”?

統領過去十年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愛知目標”以失敗告終。在昆明召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上,與會各方冀望制定、透過和實施一個強力、有效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下簡稱“框架”),以扭轉當前生物多樣性喪失,並確保最遲在2030年使生物多樣性走上恢復之路。

人類活動已經改變了75%的陸地環境,66%的海洋環境受到影響,全球四分之一的物種正遭受滅絕的威脅。“生物多樣性保護刻不容緩,COP15也許是自然給人類最後的修正機會。”克萊恩斯歐洲環保協會中國辦公室首席代表龍迪(Dimitri de Boer)在中國從事環保工作近20年。此次作為COP15與會嘉賓,他奔走於各個主題會議,與參會嘉賓交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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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10月12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在雲南昆明以線上線下結合方式舉行。中新社記者 劉冉陽 攝

由於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長期“欠賬”,如何確保“框架”落到實處?發展中國家如何更好地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發達國家應承擔何種責任?龍迪近日接受中新社“東西問”獨家專訪,對此問題一一解答。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生物多樣性公約》簽署已有30年時間,為何沒能在國際社會獲得足夠重視,並取得實效?

龍迪:

《生物多樣性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全球第一個關於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公約,於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簽署,迄今已有196家締約方。《公約》首次讓不同利益的人聚在一起,共同面對生物多樣性喪失帶來的危機。

與《巴黎協定》不同的是,氣候變化問題從一開始就被設定為一種“風險”,氣候變化廣泛影響生態系統,如冰川退縮、凍土層融化、海面上升、極端天氣增多、森林火災和糧食安全等問題,世界各國都有直觀且顯著的感受。

但生物多樣性保護一開始只被視作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所兼顧的工作,而未被當做需要迫切應對的“風險”。加之其概念的複雜性,有時很難向政治家和普通民眾傳達,長期只在環保領域內推進,實施力度不足。另外,生物多樣性保護更多是區域化的,不以國家為單位,因此爭議較大,目標難以量化和追溯。這也是導致2010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次締約方大會制定的20項“愛知目標”最後未能完全實現的主要原因。

值得欣慰的是,從政府、到學界、再到公眾,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緊迫性,並前所未有推動其主流化。我在中國,這方面感受尤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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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當地時間2021年9月16日,格陵蘭島,實拍雅各布港冰川。

中新社記者:生物多樣性豐富地區多集中在發展中國家,但卻往往沒有足夠的資金、技術進行保護,應如何破解?

龍迪:

這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一個典型悖論: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區與國家實力分佈呈相反態勢。

國際環保組織劃定的全球34個物種最豐富且受威脅最大的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區,絕大部分位於發展中國家,基本都面臨破壞生物多樣性發展經濟的困境。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COP15上指出,到2030年,全球生態系統崩潰每年可能造成近3萬億美元的損失,受最大影響的將是一些最貧窮、負債最重的國家。因此,當前發展中國家有強烈的“保護”意願,但資金、技術、人才、經驗等均無法提供相應支援。

發達國家擁有雄厚的資金和技術,但其生物多樣性豐富度相對較弱,且有些地區多樣性已破壞殆盡。比如我的祖國荷蘭,因為人口密度極大,曾經對大量沼澤溼地進行農業圍墾,原始森林遭到大量砍伐。據荷蘭媒體報道,自1990年至今的30餘年間,荷蘭已有近半的生物消失。德國、英國、法國、丹麥等國家也存在同樣問題。因此,發達國家的關注點更多在於“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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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武夷山國家公園雲海松濤。王東明 攝

中新社記者:從以往經驗看,應如何破解這一悖論?

龍迪:

首先,需要各國統一認識,必須把保護生物多樣性置於經濟發展的關鍵位置,以犧牲生物多樣性換取的發展無異於飲鴆止渴,日後為修復破壞所造成的代價是不可預估的。在此基礎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要共同做出努力。13日透過的“昆明宣言”體現了各國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政治決心,這讓人信心倍增。

其次,要堅持多邊主義,合作共贏。當前,歐盟、中國、日本等有能力、有意願的國家和經濟體正積極參與到生物多樣性保護中來,單邊主義正在被多方合作逐步取代。

再次,要推行綠色貿易,構建綠色價值鏈,尤其是消費能力較強的發達國家,以此降低為獲取經濟利益而毀壞生物多樣性的驅動力,從根本上推動經濟發展模式的改變。通俗地說就是“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舉例來說,造成全球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其中一個驅動因素是,人類破壞熱帶雨林,生產大豆、棕櫚油、牛肉、紙漿和木材等軟性商品。今年9月釋出的《第二次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聯合新聞公報》強調,“雙方同意加強在森林資源保護及可持續管理、可持續供應鏈、打擊木材非法採伐及相關貿易領域的合作,以支援減少全球毀林。”

第四,要從自然中尋求解決方案,平衡保護與發展。讓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公眾能夠從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獲利,是推動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發展生態旅遊,實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中國正加快構建國家公園,相信會吸引國內外眾多遊客前往,政府只要規劃如何讓更多的當地民眾從中獲益。

此外,經濟支援是不可忽視的領域。到2030年,估計每年支援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資金需求在7000億至10000億美元。但目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樣性融資估計僅為1430億美元,缺口巨大。中國將出資15億元人民幣成立昆明生物多樣性基金,支援發展中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護,可謂一劑“強心針”。《巴黎協定》中,發達國家每年支援發展中國家1000億美元用於應對氣候變化,希望“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也能達成相關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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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在海南五指山自然保護區熱帶雨林拍攝的獼猴。駱雲飛 攝

中新社記者:中國作為COP15主席國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在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發揮什麼作用?

龍迪:

中國應該成為連線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橋樑,一方面對發展中國家起到引領與示範作用,同時對發達國家起到帶動作用,推動雙方形成合力,更好地落實“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

近幾年,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推動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實現生態環境的快速改善,中國自身的改變對生物多樣性保護意義重大,已經作出了“中國貢獻”和“中國智慧”。

也許很多人認為,由於政治體制和國情的差別,中國的經驗是難以複製的,但實際並非如此。中國正採用世界一流的方法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結合了生物多樣性價值評估、生態系統服務價值和災害風險預防價值,最終劃定了從偏遠地區到人口密集地區所有範圍內的生態保護紅線,各地區的經濟效益也是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其中一項依據。COP15上,多國呼籲,到2030年實現保護和養護30%的陸地和海洋麵積,為此,許多國家都需要科學地劃定生態保護紅線,中國的經驗就有借鑑意義,且中國已承諾向其他國家分享相關經驗。

中國在海外投資和貿易領域也在加速轉變,最近出臺的《對外投資合作綠色發展工作指引》,強調了投資專案的環境保護,鼓勵企業加快融入全球綠色供應鏈,實施綠色採購,以及購買環保產品和服務。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也取得積極進展,更多地支援專案所在國的新能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治理等,促進低碳、有韌性和包容性的經濟增長。

有個十分有趣的現象,發達國家間誰能更好地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可持續發展也成為一種競爭。中國在環保領域的積極作為對發達國家會起到刺激和帶動作用,促成各國形成一種良性競爭機制,激勵發達國家在社會治理中把更多精力投向全球環保領域。

受訪者簡介:

東西問 | 龍迪:如何破解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悖論”?

龍迪(Dimitri de Boer),克萊恩斯(ClientEarth)歐洲環保協會中國辦公室首席代表、中歐環境合作專案主任。龍迪還兼任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特邀顧問、外方首席顧問工作組成員。龍迪2003年起來華工作,此前曾先後擔任中國-歐盟環境治理專案歐方執行主任、聯合國工業發展署中國地區辦公室環境與氣候變化高階顧問等。(原標題:東西問 | 龍迪:如何破解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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