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案例1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2019年11月15日,銀川市的王某駕駛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某路段時,與李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該車乘車人郭某、劉某受傷,兩車受損。

經事故民警確認,事發路段沒有訊號燈,但設有停車讓行標誌。當事人王某因沒有按照讓行標誌的指示停車讓行,侵犯了另一當事人的路權。綜合考慮其他因素後,民警判定判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無責任。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案例2

2019年10月3日,重慶駕駛人李某駕駛車輛行駛至某路口時,與左方向駛來的摩托車相撞。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民警勘查現場後發現,該路口設有減速慢行標誌。汽車駕駛人李某沒有按照讓行標誌的指示減速讓行,侵犯了另一當事人的路權。民警判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以上兩起案例都出現了讓行標誌,讓行標誌又分為停車讓行標誌與減速讓行標誌。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停車讓行:表示車輛必須在停止線以外停車瞭望,確認安全後才准許通行。

減速讓行:表示車輛應減速讓行,觀察干道行車情況,在確保幹道車輛優先通行的前提下,方可繼續前行。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對於設有讓行標誌的路口,車輛必須按照指示通行,被讓行的一方,具有更高的路權。一般來說,車輛讓行主要有以下三大情形。

01

“右轉讓左轉”

所謂的右轉和左轉時相對於對向行駛的車輛來說的,一輛車向右轉,另一輛向左轉,然後駛入同一個路口。在這種情況下,右轉的車要讓左轉的車先行。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02

“讓右原則”

在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兩輛車交叉方向直行,這種情況下需要執行讓右原則。

讓右原則就是當兩輛車同時駛向路口,左側的車要讓右側的車先行。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03

“轉彎讓直行”

轉彎讓直行,就是說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左(右)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

你真的懂讓行標誌嗎?不注意這些,小心被判全責!

無規矩不成方圓,開車上路更是如此。只有大家都遵守規則,安全禮讓,才更能保證交通高效有序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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