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王二妮我喜歡你”“我不想死,但我沒有辦法”
這是警方在村民於三春的家裡,找到的被撕碎的紙條,而這封絕筆信中,處處都體現著於三春對王二妮的愛意。
可是誰會想到,就是如此深情的一個男人,居然主動投案自首,承認自己是殺害王二妮一家的殺人犯。
時間回到1998年5月20日,山東棗莊東魯村的村民,發現了已經死亡的王二妮和王秀芸。
“我是來拿縫製的衣服的,因為王家的手藝好,村子裡許多人都在她家做衣服,結果我一來就看見她們都死了。”
村民一想到那血腥的場面,就控制不住地發抖。
當警方趕到現場之後發現,
王家母女三人全部遇害,
並且王二妮在生前受到了侵犯,究竟是誰殺死了她們呢?
母女三人慘死,疑似謀財害命
開啟王家的大門,警方一眼就看到了兩具赤裸的屍體,牆面上有大片噴射的血跡,場面十分慘烈。
姐姐王二妮的手臂被人用電線捆綁,全身有多處鈍器擊打的傷痕,面部已經難以辨認。
警方在王二妮的腿側,
提取到類似精斑的物質,
這也為日後警方偵破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支撐。
現場的剪刀、電熨斗、錘子、電線等物品都是兇手殺人的工具,警方希望透過勘察作案工具,找到兇手的下落,但令人沒想到的是,
在眾多的作案工具上,警方只提取到了一枚殘缺的右手食指指紋。
現場遺留的三枚血腳印,因為殘缺不全並不具備鑑定價值,警方斷定,兇手一定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偽裝。
王二妮家是一個擁有兩排院落的宅子,警方現在勘察的屋子,位於院落的北方,當警方繼續對剩餘的房間進行勘察時,最後一間屋子讓警方露出了異樣的神情。
警方還沒有走進屋子,就看到了從門縫下的血跡。
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警方在寂靜的深夜推開了木門,隨著一聲“吱吖”的開門聲,警方看見了屋子裡的慘狀:
在漆黑的房間,警方發現了第三具屍體,死者正是王家姐妹的母親高金鳳。
根據現場的證據,警方還原了王母被殺的場面,母親在聽見王二妮的求救後,被提前守在門外的兇手殺害,至此,一場滅門慘案發生了。
在王母混亂的房間,警方可以看到散落一地的衣服,好像兇手在尋找什麼東西,案發現場除了少量現金之外,沒有發現其他任何財物,
警方懷疑這是一起謀財害命的案件。
為財?為情!
然而這個猜想很快就被警方推翻,在房間的一角,
警方發現了已經被燒成灰燼的存摺,裡面的5萬元存款成為了一串無人知曉的數字,
兇手既然已經知道如此隱秘的地方,為什麼卻不將其錢取走呢?
王家只有母女三人,他們的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回家的次數屈指可數。在那個以種地為生的年代,東魯村村民的收入,主要來源於種植玉米,每年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
擁有5萬元存款的王家,可以說是當地的富裕人家。
在村民的記憶中,王家母女三人的口碑極好,她們透過經營一家裁縫鋪來賺錢,王母憑藉著嫻熟的技術,在東魯村首先致富成功。
生活條件的改善,也讓王家的女兒面臨著十分現實的問題,因為家庭條件的原因,
32歲的王二妮依然沒有結婚,甚至連物件都沒有。
被燒成灰燼的5萬元鉅款,唯獨被強姦、毀容的王二妮,讓警方嗅到了一絲非同尋常的味道,兇手作案的原因,也許並不是為了謀財,
而是因為與王二妮存在感情糾葛,因為感情才將其全家殺害。
警方在村裡仔細走訪調查,卻並沒有獲得有用的訊息。沒有村民知道王二妮的感情情況,甚至他們一度向警方強調,王二妮一直是單身的狀態。
1998年5月21日,當警方帶著警犬再次進入案發現場的時候,一直安靜的警犬忽然開始向外狂奔,警方緊隨其後,
在距離王二妮家500米的破敗瓦房前,發現了一直狂吠不止的警犬。
這間房子的主人叫作於三春,
他與王家母女三人的死亡究竟有什麼聯絡?
一條血褲出現,嫌疑人去而復返
當警方做好武裝準備進入房間之後,看到的卻是人去樓空的房間,正當警方懷疑警犬的判斷時,
一條沾滿血跡的褲子被警犬叼了過來,
這條血褲迅速被警方帶回警局。
與此同時,警方在於三春家的牆壁上有了重要發現,在斑駁的牆壁上,依稀可以看見許多歪歪扭扭的文字,經過仔細辨認,
警方大致認出了其中的內容:王二妮我愛你,但我更恨你,你讓我生不如死。
類似這樣的抱怨還有很多,警方從中看到的。是一段關於王二妮和於三春的感情經歷,在這不斷不為人知的感情中,王二妮出於某種原因,並沒有與於三春走到一起。
隨著這段感情的出現,於三春的嫌疑也急劇上升,
警方推斷,於三春在殺害王家母女三人之後,跑回家裡換下血褲,匆匆忙忙地選擇逃跑,以致於連屋門都來不及關好。
在沒有DNA技術的年代,技術人員只能將死者的血型,反覆與褲子上的血跡進行上對比,最終確定褲子上的血跡,正是死者王二妮和王秀芸的。然而,在沒有網上追逃系統的年代,想要抓捕一個銷聲匿跡的犯人,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情。
正在警方感到棘手的時候,消失不見的於三春卻忽然出現。面對警方的圍捕,於三春沒有任何恐慌的情緒,他似乎就是為了主動投案自首。
警方發現於三春的精神狀態並不好,他似乎已經一天一夜沒有睡覺,整個人顯得十分恍惚,如警方猜想的那般,於三春很快就承認了殺人的犯罪事實。
於三春的供詞,與警方在現場收集到的資訊大致吻合,就連誰死在了哪個房間都描述的絲毫不差。
突然出現的在逃嫌疑人,異常順利的審訊過程,都讓警方一時難以相信,整件事情看起來沒有任何問題,但卻總給人一種存在問題的感覺。
感情糾葛背後,出現神秘男人
然而,當時負責這起案件的副局長呂衛東,卻否認了於三春是兇手的事實,呂衛東認為,於三春關於死者的真正死因,存在著無法解釋的奇怪之處。
明明死於鈍器擊打的三名受害者,於三春卻交代是被他掐死的,如果於三春真的是兇手,完全沒有必要在殺人手法上有所隱瞞。
呂衛東的說法,同樣得到了痕跡技術人員的肯定,
於三春右手食指的指紋,與案發現場發現的那枚殘紋完全不同,現場的指紋是一枚箕紋,而於三春卻是螺紋,兩種完全的紋路在無聲訴說著,兇手另有其人。
正當警方打算繼續追問於三春的時候,民警在於三春的家中,發現了被撕碎的紙條,這些不宜易常覺的紙條,成為了警方破案的關鍵。
當技術人員將紙條內的內容還原之後,警方發現這是於三春的一封絕筆信,信中除了記述兩人的感情糾葛,
警方在新的末尾還發現了第三個人的名字,一名叫作武忠偉的男人進入了警方的視野。
已經後悔認罪的於三春,在得知警方已經發現武忠偉的時候,直接向警方坦白了一切。
武忠偉正是王二妮的現男友,
三人之間的感情十分混亂,當於三春與武忠偉知道彼此的存在後,他們發現,王二妮與於三春分手之後,除了與武忠偉交往,還與另一名男子保持聯絡。
於三春告訴警方,當天晚上,當他來到王家的時候,王家母女三人已經死亡,他褲子上的血跡是當時不小心沾到的。
當時的於三春認為,王二妮已經死亡,以他的條件,今後再也不會找到物件,才選擇擔下了殺人的罪名,想要一死了之。
面對於三春突然翻供的行為,警方在村民的口中得到了證據輔佐,案發的時間,許多村民看見於三春蹲在家門口的石階上吃飯,並不存在殺人的可能,又因為警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於三春與別人共同作案,
只能將他無罪釋放。
結語
時間一點點流逝,當警方再次發現新的線索,時間已經來到了2011年,在案發13年後,警方在成熟的公安系統中,找到了與現場相符的DNA資料,
終於鎖定兇手武忠偉。
更讓警方感到興奮的是,河南商丘身負5起盜竊案的李華,居然與武忠偉的DNA完全相符,警方不敢耽擱迅速趕往商丘,
將潛逃14年的武忠偉抓捕歸案。
當年,武忠偉與王二妮相處的一直十分融洽 ,然而,每次武忠偉提及到結婚的事情,王二妮就面露不喜,案發當天,武忠偉最後一次詢問王二妮的決定,卻遭到了王二妮的冷嘲熱諷 ,為了維護僅有的尊嚴,武忠偉殺害了王家母女三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2年3月15日,在警方的押解下,武忠偉指認了當年的作案現場,這場持續14年的破案之行終於結束,一直等待著真相大白的東魯村村民,無一人不歡呼吶喊。
武忠偉僅僅因為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戀,便殘忍地殺害了王家母女三人,在他的觀念裡,人命到底是什麼,透過他之後的盜竊行為,我不得不認為他的品行並不端正,根本不是一個值得託付的男人。
這場持續14年的案件,讓我們看到了法律的嚴謹和公正,即便有一絲疑點,警方都不會輕易放棄,真相才是警方一直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