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有償陪侍?平南平山鎮這兩間“歌廳”事大了...

【“掛羊頭賣狗肉”指的是裡外不一,常常用來比喻以好的名義做招牌,實際上兜售低劣的貨色。】

9月28日,平南縣公安局在開展治安清查中,發現平南縣平山鎮兩家娛樂場所“掛羊頭賣狗肉”,

在未取得《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開設包廂並僱傭女性服務員提供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活動

。公安機關經調查取證後,根據《娛樂場所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之規定,

依法對該兩間擅自從事娛樂經營活動的場所予以取締

搞有償陪侍?平南平山鎮這兩間“歌廳”事大了...

搞有償陪侍?平南平山鎮這兩間“歌廳”事大了...

法律連結

娛樂場所即以營利為目的,並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取締。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有關黃、賭、毒、以盈利性為目的的陪侍、邪教、迷信等活動,不得提供條件。否則依據本條例第四十二條應對其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罰款。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的,文化主管部門可以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給予罰款、停業的行政處罰。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

TAG: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未成年人平南縣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