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郭剛堂和郭新振時隔24年的相聚場面,讓多少人感動的熱淚盈眶。

郭剛堂失聲痛哭,他為自己對兒子24年父愛的缺位感到歉疚。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可兒子

郭新振

的現場回覆,卻讓很多人無法接受

。他表示自己會回到養父母身邊,二老年事已高需要照顧,對於親生父母他只有在放假休息的時候過去探望。

對此郭剛堂表示了理解,他尊重孩子的選擇,畢竟陪伴孩子24年的不是自己,而是那對撫養孩子成人的其他人。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顯然這個決定是

郭新振

深思熟慮的結果,究其原因大概包含三方面。

首先,自己與養父母一家共同生活二十多年,論感情自然還是與養父母深厚。

其次,新聞中爆料郭新振已經在河南有著相當穩定的工作,大學畢業後,郭新振先是在私立學校教書,而後透過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公辦學校的編制老師。

最後,也是最主要的一個原因,

郭新振

在養父母那邊獲得了遠勝於一個普通家庭的關愛和呵護。

在郭新振進入這個家庭之前,養父母家已經有了兩個女兒,在三胎尚未開放的年代,想再擁有一個兒子顯然是重男輕女思想在作祟。

即便非親生,養父母對郭新振也是視如己出,鄰居說從沒見過兩人打罵過孩子,當真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的寵愛著。

就連兩個姐姐,也對這個小弟弟給予了百般呵護

,郭新振長大後,

兩個姐姐從慈母手中接過了照顧弟弟的重擔,更是幫弟弟買了房子和車子

這不免讓人聯想到今年的熱播電影《我的姐姐》

,父母重男輕女,在女兒讀大學時候不顧女兒反對又生下一個男孩子,怎料父母突然遭遇車禍身亡。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於是一個20出頭希望透過讀研深造去北京發展的姐姐,不得不肩負起照顧比自己小了十幾歲的弟弟的責任,為此她犧牲的絕不僅僅是自己的前途,可能還有自己的一生。

畢竟沒有幾個人可以做到

《我的姐姐》原型中的那樣,將自己的親生弟弟送養到農村,還獨自佔有父母留下的房子般的殘忍

......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回到郭新振身上,在記者的爆料中,兩個姐姐家庭經濟條件優越,能幫襯的絕不含糊。但

即便經濟條件不優越,他們就不會扶持弟弟了嗎?很大程度不是

在知乎經常看到類似這樣的提問

:老婆是個“扶弟魔”要不要離婚?那些人稱“扶弟魔”的女人,後來怎麼樣?問題下方的瀏覽、回答、評論、點贊資料都非常驚人。

譬如這條位居榜首的提問,瀏覽量高達2215萬,回答者也超過了1200人。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為什麼大家對“扶弟魔”這個字眼這麼敏感,甚至是排斥呢?

多半是因為大部分“扶弟魔”姐姐的做法太離譜。

這群姐姐們偷偷無底線或是理直氣壯的幫助弟弟,不願跟丈夫商量,不願考慮家庭自身情況,不願讓弟弟承受壓力,於是索性幫人幫到底,給予金錢、物質上諸多幫助,即便自己買不起房子,買不起車,也要拼命幫弟弟買上。甚至還有人用丈夫的買房子錢,或是賣掉自己房子給弟弟買房的。

正所謂聽者震驚,聞者落淚。為此分手、離婚的不在少數。

這種被上一輩的封建思想灌輸塑造出的人格,顯然不是這個社會所提倡的。

郭新振在河南有姐姐的無私付出,年紀輕輕姐姐就已經將車房置辦妥當,他也有著穩定的編制工作,而且根據記者採訪瞭解,尚未結婚的他,已經有了中意的另一半。

所以他做出繼續留在養父母身邊的決定,

於他自己自然無可厚非,於他親生父母則是太過自私

,全完不考慮一對24年苦苦尋找親生兒子的老人的內心苦楚。

這對老人表面說著尊重孩子的選擇,不想讓孩子經歷二次傷害,那麼

他們的內心又何嘗不希望孩子可以回到他們身邊,陪伴他們不說

24年,至少是24個月,24天,24小時呢

其實現實中,像

郭新振

這樣捨棄親生父母的並不算個例。

曾經拐走郭新振的罪犯呼某,2000年1月再度犯案,夥同他人拐走了洪洞縣劉某一歲半的兒子小虎,並非法賣給了河南林州市郝某家。而後

劉某也如同郭新振的父親

郭剛堂

一樣

,一邊各地打工,一邊尋找愛子,他的足跡遍佈了全國多個省份。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兒子的失蹤成了全家的傷痛,從那以後一家人都沒有拍過全家福,直到2018年,在警方的幫助之下透過DNA驗證,2020年,終於確定了被拐賣小虎的身份。

小虎的姐姐小研也表示,當她知道拐賣小虎和拐賣郭新振是同一個人的時候,她也是頗為吃驚的。

今年的5月24日,對劉家人來說,是皆大歡喜,也是頗為遺憾的的一天。

這天劉某一家終於得以與小虎相認,父親十多年的苦苦尋找,換來的卻是孩子始料未及的選擇,

小虎也決定繼續留在養父母身邊,之後大家多用微信聯絡,需要的時候就當親戚走動

這樣的結果,我們只能說對被拐賣的小虎來說,他像郭新振一樣幸運,因為在新的家庭中,他可以繼續健康快樂的生活。

對於兩個孩子的養父母來說,他們明知買賣兒子違法,鋌而走險,卻並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多少讓人有些唏噓。但

至少對於像呼某這樣,多次拐賣兒童的必須給予重判,也請給那些有著重男輕女的思想的人以法制教育

,讓這類事件不要再度發生,一例都不需要。

無論是10多年,還是20多年之後的重逢,正義都已來到,但很多事情都已經在時間中發生了變化。

被拐賣的不是物,而是人,這個主體一旦是人,很多事情就變得複雜許多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非法買賣人口不會被洗白,但人的感情卻是極其脆弱的,離開養父母,情感可能會再度經歷撕裂的痛苦,但對親生父母,無論是劉某,還是前面的郭剛堂,他們可能終其一生都無法釋懷。

郭剛堂這樣的父母,

他們願意自己繼續承受離別之痛,他們尊重孩子的選擇,他們是稱職長輩,是值得被稱讚的一類人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郭新振們”認親後依舊選擇捨棄親生父母?

希望大家未來都好,無論是被找回的孩子,還是那些苦命的父母,大家以後互相多走動走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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