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又一淫窩被端 現場一男子全身赤裸

前段時間,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淳溪派出所緊盯線索不放,精心組織經營,

成功搗毀涉及養生會所賣淫嫖娼窩點

,現場抓獲賣淫嫖娼違法行為人:

丁某群(女,26歲,重慶市綦江區人)、孫某(男,26歲,淳溪街道人)以及容留賣淫違法行為人柳某林(男,35歲,湖南醴陵市人,系會所負責人)等3人,有力淨化了社會環境。

南京又一淫窩被端 現場一男子全身赤裸

有群眾匿名舉報城區曼度老街某養生會所涉嫌賣淫嫖娼,淳溪派出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落實警力跟進秘密調查,發現該會所負責人柳某林多次組織賣淫女進行賣淫活動。

為防止打草驚蛇,徹底摧毀窩點,淳溪派出所安排秘密力量貼靠,密切關注掌握內部動態,務求出其不意實施精確打擊。

南京又一淫窩被端 現場一男子全身赤裸

2019年7月26日晚,淳溪派出所組織警力對該會所突擊清查,當場抓獲以“打飛機”的手交形式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丁某群、孫某二人,並將會所負責人柳某林予以控制。

南京又一淫窩被端 現場一男子全身赤裸

2019年7月26日,在深入查證、固定證據的基礎上,高淳公安分局依法對賣淫嫖娼違法行為人孫某、丁某群分別作出行政拘留3日處罰(違法行為情節較輕),對容留賣淫違法行為人柳某林作出行政拘留12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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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講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組織賣淫罪的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358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具體為解釋: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賣淫嫖娼、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初次賣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賣淫均屬於“情節較輕”的。

沒事去賣淫嫖娼幹嘛

是手機不好玩

還是辣條不好吃還是錢不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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