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發生一件事,就在銀川這裡,事情是這樣

近日,寧夏銀川。“寧夏觀察”釋出影片顯示,寧夏一中專學校食堂內,午飯用餐期間,不知什麼原因,疑似幾名教官正拽著名新生進行毆打,且將其拽出食堂。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瞭解中,詳細情況和具體原因目前未見學校和相關部門迴應。在沒有權威部門迴應前,我們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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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生被教官毆打這樣的事,近幾年媒體多次報道過。最後處理結果基本上都是開除教官,如果毆打學生造成傷害的,會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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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教官,也算是學生的老師,在和學生的溝通中還是要有最起碼的尊重。不應該動輒打罵學生,在訓練過程中更應該多多注意學生的身體承受狀況,量力而行,不給學生過多的負擔,只有這樣,才能夠安全有效的達到軍訓本來的目的。

軍訓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進行的,是學生接受國防教育的基本形式,軍訓能夠鍛鍊學生意志 體魄,也被視為大學生和中學生的第一堂必修課。但這並不意味著教官可以毆打學生。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如果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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