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後血小板下降怎麼辦?看這篇文章就夠了

腫瘤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症(CIT)

是指抗腫瘤化療藥物對骨髓巨核系細胞產生抑制作用,導致血小板生成不足和過度破壞,致使外周血中血小板計數低於正常值。

紫杉類、蒽環類、鉑類、吉西他濱等化療藥物

較易引起 CIT,CIT 可造成患者化療藥物劑量降低、化療時間延遲甚至終止化療,並增加患者出血風險。

血小板一般是在化療後 3-4 天開始下降,其最低點出現的時間和降低的幅度與

化療藥物、劑量、是否聯合用藥以及患者的個體差異和化療次數

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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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風險評估

PLT<50×109/L 時,可引起面板黏膜出血,手術和侵襲性檢查存在出血風險;

PLT<20×109/L 時,自發出血風險高;

PLT<10×109/L 時,自發出血風險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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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 診斷標準

外周血 PLT<100×109/L;

發病前應有確切的應用某種能引起血小板減少的化療藥物,且停藥後血小板減少所致症狀、體徵逐漸減輕或血小板計數恢復正常;

排除其他可導致血小板減少症的原因,特別是排除所患的基礎病變和合並症,如再障、急性白血病、放射病、ITP、脾亢、骨髓腫瘤細胞浸潤等;

排除能夠引起血小板減少的非化療藥物,如磺胺類藥物等;

避免因 EDTA 為抗凝劑所致的假性血小板減少症;

患者伴或不伴出血傾向,如面板出瘀斑、瘀點或不明原因的鼻出血等表現,以及重要臟器出血表現;

再次使用相同化療藥後血小板減少症再次出現。

CIT 診斷標準縮減版:

使用能引起血小板減少的化療藥物後,出現外周血血小板減少,伴或不伴出血傾向,停藥後血小板減少所致症狀體徵減輕,血小板計數恢復正常,再次使用相同化療藥後血小板減少症再次出現。需排除其他可能引起血小板減少的非化療藥物、基礎疾病和實驗室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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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 診斷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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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 的治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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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輸入

預防和治療因血小板減少或其功能障礙導致的出血。當血小板 ≤ 10×109/L 時,對於成人白血病和多數實體瘤患者,需預防輸注血小板。一般手術和侵襲性檢查 PLT>50×109/L;顱腦、眼等關鍵部位手術 PLT>100×109/L。

PLT 劑量 = 需要的血小板增加量(PI)×患者血容量(BV)×0.67-1

其中:0。67 為校正因子:約 33% 的血小板進入脾);

BV 估算方法:患者體表面積×2.5,或者成人按 70 ml/Kg 計算。

一個成人治療劑量的血小板體積:單採血小板約 150-300 ml,全血濃縮血小板約 150-450 ml;PLT 數量>2。4×1011。對於大多數成年患者,

預防性輸注血小板通常給予 1 個治療單位血小板既能滿足需求

患者存在 DIC、發熱、感染、膿毒症、脾大、應用抗生素等「危險因素」時,以及接受強烈化療的膀胱癌患者,

需要提高預防性血小板輸注的閾值至 20×109/L。

當有活動性出血時,甚至 20×109/L 水平的血小板都不能滿足機體的止血需要,

根據出血的具體部位(呼吸道、消化道、中樞神經系統)

,需要將輸注閾值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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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血小板生長因子的應用

rhTPO:

300U/Kg,ih,qd, 於化療結束後 6-24 h 使用, 連用 14d。血小板的升高一般在一週之後,血小板的高峰大多出現在用藥後的第 10~14 天之後。

rhTPO 是比較有針對性的作用於巨核細胞系列的一個細胞因子,可以縮短血小板減少持續的時間,減少血小板輸注的需求,

用藥期間要監測血常規,嚴重心腦血管疾病、嚴重感染者禁用。

rhIL-11:

25-50ug/Kg,ih,qd,於化療結束後 24-48 h 使用, 連用 7-10d。

rhIL-11 可以縮短 CIT 的持續時間、減輕 CIT 的嚴重程度、減少血小板的輸注需求,血小板的峰值一般是在 IL-11 用藥的 14 天之後。

rhIL-11 可引起過敏反應,腎功能不全者需減量,GFR<30 ml/min 者應減量至 25ug/Kg,器質性心臟病者慎用

。對於有水鈉瀦留、充血性心力衰竭、房性心律失常的患者,尤其是老年人,應用要慎重、密切觀察不良反應的發生。

Tips:

用藥過程中定期複查血常規(biw 或 qod),當 PLT ≥ 100×109/L 或較用藥前升高 50×109/L,應及時停用。對於上一個化療週期發生過 2 級以上 CIT 或出血風險較大的患者,建議給予二級預防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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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 二級預防

二級預防用藥是指對於出血風險高的患者,為預防下 個化療週期再發生嚴重的血小板減少,可預防性應用促血小板生長因子,以保證化療的順利進行。

二級預防使用指徵:

1)上一化療週期 PLT 最低值<50×109/L;

2)上一化療週期 50×109/L ≤ PLT<75×109/L,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既往有出血史;接受含鉑類、吉西他濱、阿糖胞苷、蒽環類等藥物化療;易導致血小板減少的靶向藥物及化療藥物聯用;腫瘤細胞骨髓浸潤所造成的血小板減少;ECOG 評分 ≥ 2 分;既往或正在接受放療,特別是長骨和扁骨。

二級預防用藥方法:

化療結束後 1-2d 內開始使用 rhTPO 或 rhIL-11;已知血小板最低值出現時間者,可在血小板最低值出現前 10-14d 皮下注射 rhTPO,300U/Kg,ih,qd 或 qod,連用 7-10d;採用 GC 或 GP 方案者,可在本週期化療第 2、4、6、9d 皮下注射 rhTPO,300U/Kg,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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