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洗質量監測
(二)消毒質量監測
(三)滅菌質量監測
(四)清洗消毒、滅菌裝置的檢驗與驗證
(五)環境空氣、物體表面、工作人員手的監測
(六)空氣消毒設施監測
質量監測
對清洗、消毒、檢查、包裝、滅菌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測,包括工藝監測、化學監測、生物學監測。同時負責清洗、消毒、乾燥、包裝、滅菌裝置的檢驗與驗證。並記錄其監測結果。
清洗質量監測
1、工藝監測 每次對使用中的清洗消毒機進行裝載、時間、溫
度監測。
2、日常監測 在進行檢查包裝流程時,利用目測和藉助儀器觀
察清洗後器械及物品的潔淨度、完整性、功能合適度。
3、每年對洗滌用水進行化學監測。對蒸餾水水質每月監測一次。
(二)消毒質量監測
1、物理消毒(熱力消毒)每次監測溫度、時間並記錄。
2、化學消毒
(1)每日監測消毒液濃度、作用時間並記錄。
(2)每季度監測化學消毒劑的消毒效果應達到規定要求並記錄。
(三)滅菌質量監測
1、壓力蒸汽滅菌的質量監測
(1)工藝監測 每次滅菌必須監測滅菌過程引數(溫度、壓力、時間),達到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要求。
(2)化學監測 監測每一包外化學指示劑、包內化學指示劑,亦可進行批次化學指示物監測,檢測時,所放置的化學指示劑的性狀或顏色均變至規定的條件,判為滅菌合格;若其中之一未達到規定的條件,則滅菌過程不合格。
(3)生物監測 每週監測一次。如果滅菌植入型器械、嚴重汙染物時必須每鍋進行生物監測;採用新的包裝材料、新的方法滅菌時應先用生物指示驗證滅菌效果合格後方可使用。
2、滅菌物品的質量監測 每月對滅菌物品進行抽樣監測,應為無菌生長。
(四)清洗消毒、滅菌裝置的檢驗與驗證
1、清洗消毒、滅菌裝置由醫院裝置管理部門定期進行維護年檢。
2、新安裝及大修後設備的檢驗與驗證
(1)新安裝及大修後的清洗消毒裝置應進行效能引數檢測。
(2)新安裝及大修後滅菌裝置的滅菌過程引數監測(如各點溫度、壓力與深度等)與生物監測:壓力蒸汽滅菌器械連續進行3次,合格後方可使用。
(五)環境空氣、物體表面、工作人員手的監測
按衛生部《消毒技術規範》要求執行。其衛生標準符合《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六)空氣消毒設施監測
紫外線燈消毒的監測按《消毒技術規範》及產品使用說明書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