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0月30日釋出相關規則後,
11月2日深夜,北京證券交易所
(以下簡稱“北交所”)
再發
《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試行)》(以下簡稱《交易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會員管理規則》)
2件基本業務規則及31件細則指引指南
,快馬加鞭,為北交所開市奠定堅實制度基礎。
上述業務規則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
下一步,
北交所還將陸續釋出涉及QFII和RQFII證券交易、發行上市稽核標準的適用要求等相關業務規則
。北交所表示,將持續做好市場制度體系建設,同時積極開展企業培訓、投資者教育、會員接納等規則實施的準備工作,為北交所順利開市和平穩執行奠定基礎。
PART。01
7件基本業務規則全部發布
9月17日,北交所釋出《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及配套業務指南;10月30日,釋出上市與稽核4件基本業務規則及6件配套細則和指引。加上此番出爐的“2+31”件規則,
至此,北交所7件基本業務規則已全部發布
。
本次釋出的
《交易規則》
和
《會員管理規則》
2件基本業務規則前期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期間,市場各方對相關規則普遍認可,涉及規則完善的合理建議均已吸收採納。
同時釋出的31件細則指引指南涵蓋
發行上市、融資併購、公司監管、證券交易、會員管理等方面。相關規則總體延續了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並按照試點註冊制、上市公司監管和交易所職責相關的上位法進行了調整最佳化。
“北交所7件基本業務規則已全部發布,整體來看,規則設計思路基本延續了新三板精選層的良好制度體系,並按照全面註冊制改革的頂層思路進行了相關最佳化調整。”
增量研究院院長張奧平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註冊制改革是中國資本市場近幾年改革的核心,伴隨著北交所平穩開市與註冊制改革的穩步推進,中國資本市場也將向著更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方向發展。
PART。02
基本延續精選層原有交易規則
設30%漲跌幅限制
與新三板精選層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規則僅做了釋出主體、體例等適應性調整,主體內容沒
有變化。
整體
延續
了
精選層以連續競價為核心的交易制度,漲跌幅限制、申報規則、價格穩定機制等其他主要規定
均保持不變
,體現中小企業股票交易特點,確保市場交易的
穩定性和連續性
。
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表示,北交所交易規則與新三板精選層現有的交易制度基本一致,這體現了
平移原則和延續理念
,順應了當前新三板投資者的交易習慣,
降低了投資者學習成本,防範交易風險
,確保市場交易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為北交所順利開市保駕護航。
具體來看
,《交易規則》規定,
北交所對股票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
。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或退市整理期首日,以及證監會或北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設漲跌幅限制
。
在買賣數量上
,《交易規則》規定,透過競價交易買賣股票的,
單筆申報數量
最小應當
不低於
100股,最大應當
不超過
100萬股。
賣出
股票時
,餘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
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元人民幣
。
《交易規則》還明確了臨時停牌情形,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兩種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是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
首次
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
30%
;
二是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
首次
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
60%
。
對於
精選層掛牌公司平移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
,北交所規定,平移當日其股票交易實施30%的漲跌幅限制,以精選層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其前收盤價。
此外,在北交所指數釋出前,
以北交所全部上市股票
(剔除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
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
作為
基準指數漲跌幅
,計算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
並據此認定異常波動情形
。精選層掛牌公司平移為本所上市公司的,異常波動指標連續計算。
PART。03
新三板主辦券商在北交所展業需申請會員資格
與《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上位規章相配套,北交所經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制定了
《北京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試行)》
。
主要內容方面,一是
建立會員資格與日常管理制度,明確會員資格取得、變更及登出的條件和程式,並對會員日常業務管理機制提出要求。
二是
明確會員合規管理與風險控制要求,重點加強交易風險防控,健全資訊隔離制度。
三是
強化會員客戶管理職責,要求會員對客戶與產品進行適當性匹配,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證券交易,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四是
規範資訊使用和技術系統管理,要求會員有效管理客戶使用交易資訊行為,不得濫用證券交易資訊,保障交易及相關係統的持續穩定執行。
五是
加強會員監督管理,明確交易所可對會員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違反業務規則的情形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相較於徵求意見稿而言,《會
員管理規則》主要做了兩方面調整:
一是修改了會員應報告情形
,對“最近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和淨資本計算表”不再要求變更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向北交所報告。
二是
已取得全國股轉系統主辦券商資格的證券公司,如擬在北交所開展業務,
需要申請取得北交所會員資格
。
在具體程式方面
,考慮到全國股轉系統與北交所的業務延續性和市場關聯性,北交所將為主辦券商及其投行子公司申請會員資格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申請通道,保障證券公司相關業務的有序銜接。
值得一提的是,為進一步明確北交所會員資格申請檔案的內容與格式要求,便利證券經營機構辦理申請取得會員資格、名稱變更登記以及終止會員資格等業務,
11月2日晚間,北交所同步釋出了關於會員資格申請有關事宜的通知
,就會員資格申請檔案製作、報送要求等進行了具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