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方迴應“浪莎”侵權事件,背後原因竟是它

近日,浪莎與李易峰工作室等相關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新增開庭公告,原告為浪莎針織有限公司、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告為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億聖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李易峰,開庭日期為5月11日,經辦法院為義烏市人民法院。對此,李易峰工作室表示,李易峰與“浪莎”品牌無任何商業合作,並會針對涉嫌侵權的相關主體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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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包括列車、商鋪在內的多個線下平臺亦存在大量使用李易峰先生肖像圖片的情況,配有文字“傾情助力浪莎品牌——李易峰”“浪莎襪業”等,並附有“浪莎”品牌之加盟熱線、官方網站、浪莎集團公眾號等資訊,上述涉嫌侵權內容傳播範圍極廣,影響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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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主體利用李易峰先生的商業價值來實現自身的營利目的,客觀上已嚴重影響了李易峰先生的工作,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亦誤導了消費者認為李易峰先生系“浪莎”品牌之代言人。同時,該工作室,還善意地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過程中務必提高警惕、注意甄別廣告的真偽,避免因虛假廣告造成己方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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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瞭解這個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小編還專門去天眼查APP上查了查,不查不知道,一查下一跳呀!這個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自身就存在非常多的風險,自身風險、周邊風險和歷史風險就高達60多處!同時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並被限制高消費,其法定代表人林戰升也是失信被執行人並被限高。此外,終本案件顯示,林戰升被執行標的總金額達到2915522萬元,未履行總金額為2912964萬,這說明什麼,說明這個公司完全是一個空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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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天眼查顯示,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有多個因廣告合同糾紛被起訴的案件。如2020年9月,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被義烏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就在於義烏這家公司與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告合作,由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提供趙麗穎的肖像圖進行宣傳。但在使用過程中,卻遭到趙麗穎方起訴,要求停止侵權。2021年,廣州某生物科技公司也曾起訴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稱與其簽訂廣告合同,使用劉濤的照片進行宣傳推廣,卻被劉濤方面起訴,稱其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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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起案件,均以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敗訴告終。法院認為,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並未取得相關明星的授權,並擅自將明星肖像照片授權給原告使用,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均已構成違約、違法。根據之前兩個案件的情況可以看出,李易峰和浪莎的侵權問題,其實主要的問題還是在於這個中介公司——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李易峰根本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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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公司、企業都希望透過邀請明星、藝人進行代言、宣傳自己家的產品,為產品增加曝光率。但其實很多公司都無法直接聯絡到明星的工作室和公司。只能在網上或者其他渠道找到一些所謂的中介合作伙伴去聯絡明星。但這些中介大多並沒有取得明星肖像的授權,最終導致相關企業簽了合同後,中介公司卷錢逃跑。而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使用明星圖片宣傳後,又稀裡糊塗被明星團隊告上法庭,可謂是慘到極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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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這個案件,小編還有一些想不通的地方,早在兩年前李易峰工作室就發出了宣告,並對億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相關主體提起了訴訟,那麼浪莎還有什麼原因去相信一箇中介公司而不相信明星相關團隊的資訊呢?反而是在時隔兩年以後,又提起了對李易峰及相關團隊的訴訟?是希望透過訴訟讓李易峰團隊來賠錢?我並不覺得是這樣,在我看來這個事件裡面,李易峰跟他的團隊完全是遭受了無妄之災!而浪莎品牌方很有可能是覺得錢已經花出去了,不去趁著這個機會讓自己的品牌蹭一波明星的熱度,火起來。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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