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飯成娛樂圈“毒瘤”,這些行為已犯法

近日,由楊紫、肖戰主演的《餘生,請多指教》的導演呂贏曬出一張私生飯的偷拍照片,發文怒斥:“《餘生,請多指教》的劇情,服化道,表演都是劇組每個工作人員辛勤勞動的結果,在拍攝期間私生飯利用各種專業裝置偷拍,辱罵劇組工作人員,圍追堵截演員,是對作品的巨大傷害,是為了一己私利傷害別人的惡劣行為,我們堅決抵制。”此舉引發熱議,把私生飯問題推到了檯面之上。

私生飯成娛樂圈“毒瘤”,這些行為已犯法

《餘生,請多指教》導演曝光的私生飯照片。圖片來自網路

“私生飯”指明星藝人粉絲裡行為極端、作風瘋狂的一種。他們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跟蹤、偷窺、偷拍明星的日常以及未公開的行程和工作,甚至會使用暴力手段騷擾自己喜歡的明星藝人,影響他們及其家人的私生活。私生飯的具體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跟蹤、偷窺、跟拍明星藝人的私人活動,在酒店蹲守、跟機拍攝、包車尾隨等。私生飯不僅給明星藝人及其家人造成了困擾,嚴重時還會擾亂公共秩序,給公共安全帶來隱患,也降低了明星本身的美譽度。

新京報採訪了明星粉絲,經紀公司和劇組的工作人員,他們都對“私生飯”的行為深惡痛絕,但又沒有很好的方法應對甚至杜絕這種現象。北京潤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楨接受新京報專訪時指出,追星本身不違法,但追星行為不能侵犯藝人個人權益,更不能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私生飯”的很多行為已經觸碰了法律底線。

明星屢遭私生飯侵擾

娛樂圈裡很多明星都曾遭遇“私生飯”的侵擾。尤其是正當紅的明星藝人,更是“私生飯”重點關照的物件。今年暑期因為《陳情令》《親愛的,熱愛的》兩部劇集走紅的三位男演員——肖戰、王一博、李現,最近幾個月裡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私生飯”的特別“關照”。

今年8月3日,王一博發微博稱,他因為手機號洩露被打爆不得不換號。“別再打我電話了,別再用我手機號登入軟體,也別再去買我的號碼。這已經嚴重影響了我的生活……”王一博公佈的手機通話記錄截圖顯示,有194個未接來電,平均三分鐘就有陌生號碼呼入,號碼歸屬地遍佈上海、浙江、江蘇、安徽等多個省份。與此同時,有多位粉絲在微博上稱王一博接了自己的電話,“聲音好溫柔”。

私生飯成娛樂圈“毒瘤”,這些行為已犯法

事發時,王一博截圖。圖片來自網路

8月9日,王一博作為車手前往珠海參加ZIC摩托車賽。結果私生飯圍堵車隊,還託關係給車隊施壓,堵在車隊公司樓下,工作人員再三勸阻也拒絕離場,導致車隊被賽會警告。車隊不得不在社交平臺發聲,稱第二天的正賽對車隊和車手都非常重要,呼籲大家給一個舒適認真的工作環境。

9月14日,李現在微博發言譴責私生飯。“當今天出門健身被人蹲守,直到結束後從健身房一路拍到我家樓下,再加上這陣子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我覺得是時候站出來表達一下我的想法和態度:作為一名演員,我希望自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融入社會,去觀察這個世界。可現在,手機號微訊號被洩露,出家門的一刻就被跟蹤,非公開的拍攝資訊也被洩露和販賣,被圍堵,被偷拍,更別提跟車、跟飛、堵酒店門口、住酒店房間隔壁等舉動,甚至不給看臉還會被辱罵。不得不說的是,以上侵私行為對我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負擔……”可惜這番發言並沒有起到作用。10月18日晚,有粉絲在“李現超話”釋出一段由私生飯近距離跟車拍攝李現的影片,稱為“偶遇”。李現直接在評論裡回擊:“偶遇?知道我拍攝的地方和住的酒店,一路跟車到我吃飯的地方,這叫偶遇?”

10月23日晚,肖戰的粉絲在機場跟拍的行為導致該趟航班登機受阻,航班延誤。肖戰工作室在10月24日凌晨發表致歉宣告,強調影響到他人出行並非肖戰本意,並再次向同航班旅客鄭重致歉。同時也鄭重呼籲,不提倡任何形式的接送機行為,以免干擾他人正常出行。

朱一龍去年12月乘車前往福建拍攝《盜墓筆記重啟》途中,被私生飯租車跟隨追尾,所幸沒有人員受傷。《盜墓筆記重啟》的作者兼監製南派三叔透露,追尾的私生飯還在一邊得意,笑嘻嘻地說:“你們的車怎麼那麼不經撞啊?”

甚至中生代歌手楊坤也被私生飯“關照”過。2017年8月,楊坤曝光了一名蹲守在他家門口三個月的私生飯的照片和影片。該女性粉絲不僅在楊坤家門前自言自語,還多次找人來撬楊坤家的門……楊坤錶示自己已經“忍無可忍,快要崩潰”,甚至在社交平臺爆粗口,最後報警處理。

不勝其擾但應對方法有限

對於“私生飯”的種種行為,明星本人不勝其擾,經紀公司和劇組防不勝防,飯圈的其他粉絲也恨之入骨,稱之為“毒瘤”,但各方都缺乏有效的應對和解決之道。

1、明星

如何應對看個人性格,增強保護是關鍵

面對私生飯,明星和他們的工作室或者經紀公司會如何應對?某藝人工作室經紀團隊的慕平(化名)透露,如何應對私生飯跟藝人的性格有關,有的藝人脾氣比較衝,可能會直接跟私生飯懟起來,但大多數藝人再生氣也只能先忍了,畢竟會考慮維護公共場合的個人形象。此外,藝人團隊需要下更多的工夫,儘量保護藝人遠離騷擾。比如認熟幾個“屢教不改”的私生飯,提前讓安保介入;熟悉常去的幾個城市的機場、高鐵站的VIP通道,從出站到上車安排合適路線,把可能出現的粉絲接機混亂降到最低。因為明星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就算是私生飯造成的問題,最後也只能是藝人團隊出來道歉。

被問起有沒有考慮過採取法律手段,慕平表示諮詢過律師,“私生飯”的有些行為的確可以訴諸法律。“但瓷器沒有必要跟瓦罐碰,一旦打官司,網路輿論的羅生門之下很難說對藝人形象是好事還是壞事。就像當年楊麗娟事件,還有很多人認為是劉德華的責任呢,公平嗎?”

慕平(化名)向新京報記者講述了一段親身經歷。

男藝人N因某劇突然走紅,受邀到外地參加活動時,主辦方只給藝人提供頭等艙機票,隨行人員經濟艙。N的團隊對藝人突然走紅之後的種種狀況都沒有充分的準備,沒有料到幾個私生飯買了同班機頭等艙機票,全程找N聊天合影。獨自在頭等艙的N只能尷尬而不失親切地陪私生飯聊全程,下飛機後感慨說比連軸拍夜戲還累。

N的團隊從這次經歷汲取了教訓。慕平說:“從那以後,只要是坐飛機,即便主辦方只給藝人一個人提供頭等艙的票,隨行人員也至少有一位必須升艙和藝人坐在一起,主要任務就是擋下跟機粉絲的搭訕。有些藝人不方便說的話不方便拒絕的事,需要經紀團隊站出來充當緩衝帶。”

2、劇組

影響拍攝,增加人力嚴防死守

劇組如何看待明星粉絲圍觀拍戲,以及“私生飯”在片場的糾纏?張濤曾在多個影視劇組擔任場務,他告訴新京報記者,像橫店這種賣景區門票的影視基地,能夠在遊覽的同時有機會看到明星拍戲,本來就是吸引遊客的一種噱頭。早幾年橫店很火的時候,還有專門的體驗旅行團,參團遊客可以到某個劇組當群眾演員。現在的劇組都已經習慣了與明星的粉絲和平共處,並且大多數粉絲都能聽從劇組安排,不影響拍攝程序。甚至有的粉絲在片場呆久了眼光也變專業了,還會幫忙提醒劇組哪裡穿幫了。

但如果是私生飯,劇組就極度反感,因為他們會嚴重干擾拍攝程序。“他們根本不聽招呼,怎麼近怎麼來,轟走了繼續來。拍到的內容不管是否劇透都往網上發,炫耀唄。還透過各種渠道搞到劇組的通告表,平時和明星住一個酒店最好是隔壁,打明星房間的電話。每天明星從酒店出發前往片場,就一路圍堵尾隨,經常導致劇組無法按時開工。”張濤說,劇組為了保證拍攝順利,很多時候不得不抽調本就很有限的人手來做安保工作,也是對資金和人力的浪費。

3、飯圈

私生飯是毒瘤,粉絲會約束不了

飯圈內部有很多小圈子——唯粉(專注喜歡某一個明星)、顏粉(只喜歡明星的顏值)、事業粉(關心並鼓勵明星專注於演藝事業)、CP粉(喜歡劇集裡的CP角色,延伸到扮演CP的演員)、私生飯等。自稱“飯圈少女”的小涵告訴新京報,只要一提到私生飯,大家都會槍口一致對外。“私生飯不是粉絲,他們就是飯圈的毒瘤!不要把他們與真正的粉絲混為一談。”小涵說,喜歡一個明星藝人是希望他一切都好,但私生飯完全是打著“愛”的旗號滿足自己的私慾。“私生飯經常把事情搞到影響公共秩序的地步。外面的人會覺得這個藝人的粉絲素質這麼LOW,順帶對他的路人好感度也沒有了。”

擔任過某明星粉絲會骨幹的朱朱向新京報表示,粉絲會對私生飯的作為痛恨但無能為力。她舉例說,前段時間王一博的私生飯在比賽頭一天圍堵車隊P房(維護賽車和車手製定比賽計劃、技術人員溝通指揮的地方),導致車隊被賽會警告的事件,王一博粉絲後援會在微博上留下十二字真言“屢教不改、無話可說、歡迎舉報”,但“歡迎舉報”這樣的警告對私生飯毫無作用。“坦白講,官方粉絲會能給出的見面會啊、明星簽名等‘0福利’根本滿足不了私生飯,他們要的是親密接觸、24小時窺視,而且親自去實施了。粉絲會在他們眼中什麼都不是。”

律師:私生飯行為觸碰了法律底線

“私生飯”屢屢製造出事端,不僅對明星及其家人造成了困擾,甚至給機場、高速公路等公共場所的秩序和安全都帶來了隱患。2018年,民航局就下發過《關於加強粉絲接送機、跟機現象管理的通知》,指出了三點具體的管理方向,包括嚴防內部人員進行工作以外的資訊查詢,禁止利用職務之便洩露知名旅客乘機資訊;做好治安預警防止聚眾擾序的發生;以及杜絕粉絲機上擾亂秩序的行為。《通知》並未讓私生飯的類似行為有所收斂,今年10月23日依然發生了肖戰工作室為航班延誤致歉事件。

北京潤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追星本身不違法,當下社會對追星行為寬容度也越來越高,但是藝人明星生活安寧個人隱私等權益也應當受到充分尊重,追星行為不能侵犯藝人個人權益,更不能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私生飯”跟蹤、偷窺、偷拍、安裝監視器、追車、包車圍堵、入侵住宅、買賣明星個人資訊等行為,已經越過了藝人個人權益和公共安全秩序的邊界,觸碰了法律底線。

例如,“私生飯”追車、超車、強行變道逼停明星藝人車輛等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等相關規定,極易造成安全事故。如果造成了嚴重後果,不但要受到行政處罰,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承擔刑事責任。再如,跟蹤、偷窺、偷拍、安裝監視器、入侵住宅等行為,對藝人的生活安寧造成了干擾,侵犯了藝人隱私權。藝人個人電話、住址、行蹤資訊都屬於其個人資訊,擅自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侵犯了藝人個人資訊權益。我國的《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規,對包括藝人在內的個人權益有了較為完整的保護,對過激的追星行為,不但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還可能會受到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可能面臨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懲罰。

新京報記者 楊蓮潔

編輯 佟娜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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