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公冶長篇(一)

《論語》公冶長篇(一)

原文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論語》公冶長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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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孔子談到公冶長時說:“可以把女兒嫁給他。雖然他曾坐過牢,但不是他的罪過。”便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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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摘錄

在本章主要說的意思就是:不以一時榮辱待人;孔子在選擇女婿的時候,既不看重對方的錢財,也不看重對方的地位,只注重對方的人品,即便是坐過牢也沒關係。這說明了孔子有著很強的是非判斷能力,以及敢於正視現實的勇氣。因為他相信自己的弟子是清白,根本就不怕別人在背後議論些什麼。孔子不以一時榮辱評價他人,是值得大家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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