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殺嫂前,為何要先撕開她的衣服?你看大宋法律寫的啥就明白了

“三寸金蓮,移步西門”《水滸傳》裡有好幾對行為不正經的“狗男女”,但最出名的還是西門慶與潘金蓮這一對,西門慶與王婆聯合做局,將潘金蓮拉入圈套,全城人都知道西門慶和潘金蓮醜事,只有武大郎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時候已經晚了,被潘金蓮一碗湯藥給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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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是武大郎從小養大的,對哥哥有非常深的感情,知道哥哥是被西門慶潘金蓮害死的,先去找潘金蓮報仇再殺西門慶,不過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武松殺潘金蓮前有個細節,那就是他殺之前扯開了潘金蓮的衣裳。

潘金蓮曾勾搭過武松,武松都柳下惠附身不為所動,不可能殺潘金蓮前還想貪念一把美色,那麼他為什麼要多此一舉扯掉潘金蓮的衣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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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因為打虎事件太有名,被大家以為他只是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莽夫,其實他有勇有謀,在知道武大郎被西門慶潘金蓮這對姦夫淫婦所害後,雖然恨不得將他們千刀萬剮,但他還是保持理智,去找官府報仇。

按照《宋刑統》規定:“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兩年”西門慶光是勾搭有夫之婦按照法律處罰就要坐一年半的牢,潘金蓮要坐兩年牢,但西門慶收買了官府的人,法律對他沒有用,武松不得不用私自殺人的方法來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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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殺潘金蓮還是保持理智,已經在為自己後路著想,《宋刑統》規定殺人償命,但“鬥殺”例外,鬥殺只被判處流刑,流放三千里,或者可以將流刑改為杖刑,脊杖二十,再配役一年。

武松就利用這點法律漏洞給自己減輕處罰,他扯掉潘金蓮的衣服,把屋內桌椅板凳打翻,又讓鄰居記錄事發經過,讓別人以為他是在鬥殺中將潘金蓮殺死,這樣他就不要償命了。後來,武松殺西門慶,西門慶因為會武功,與武松發生了打鬥,武松也不用大費周章營造鬥殺的場景,就憑武力將西門慶殺死。武松後來果然沒有被判死刑,被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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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還有一個人是在鬥殺中將女人殺死的,這個人就是宋江。閻婆惜偷看了梁山首領晁蓋給宋江寫的書信,以此作為要挾宋江整個家族存亡的把柄,宋江一時衝動將閻婆惜殺死。

宋江是鬥殺殺死閻婆惜,還是以大欺小殺死閻婆惜,除了他自己也沒外人知道,但他在官府上說“一時恃酒諍論鬥毆,致被誤殺身死”,最後他只被判了脊杖二十,刺配江州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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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行為不能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待,武松擅用私刑處理個人恩怨,他同樣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放到現在的話,他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而且情節比較嚴重,按照《刑法》第232條規定,他將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本不會有他後面上梁山,活到80歲高齡壽終正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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