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明文規定,不準帶手機。班主任也三番五次地強調,不準帶手機。可就是有學生不聽。
學生變著法兒藏手機,書包裡,書裡,宿舍裡,廁所裡,有的同學甚至讓通宿的同學把手機帶回家,用時再讓同學帶回來。
整天與這些高中生捉貓貓,班主任們苦不堪言。
趙老師也苦惱,圍追堵截也不是辦法,正確引導才是解決之道。
想辦法變“堵”為“疏”。
上午最後一節課,趙老師宣佈:下午第一二節課自由閱讀,有手機的同學可以把手機帶進課堂,進行電子閱讀;沒有手機都的同學進行紙質閱讀。
學生們興奮至極。
下午閱讀課,有的同學進行紙質閱讀,有的同學進行電子閱讀。趙老師在巡視中,悄悄做了記錄,43個同學中,有14個同學用手機閱讀。
離下課還有20分鐘,趙老師組織大家開展有關閱讀效率的大討論。
電子閱讀代表與紙質閱讀代表各抒所見,爭執不下。
有時,課堂上的討論不一定有問題的答案。
這一次,也是。
趙老師最後總結說,書籍、手機都是閱讀學習的一種形式,我們不能被它們綁架,要學會為我所用。
而我們對手機的利用,在學校期間,僅有每週一次的閱讀課。如果你想繼續使用手機閱讀,非閱讀時間由我代管;如果不想使用手機閱讀,我暫替你保管到週末,再返校時就不要帶來。
14個同學聽後一致同意讓老師保管手機,下次閱讀繼續使用。
處理一件事,我們通常採取非一即二的做法。
但是,手機這件事,放任不行,直接沒收效果也不好。
那我們可以轉換思維,採取第三種選擇。也就是本著雙贏的原則,既達到自己代管的目的,又讓對方嚐到甜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