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那些漸漸消失的舊地契文約

那些漸漸消失的農村舊地契文約

張友直

筆者同學馬越,廣濟鎮師家菴人,文化人一個,毛筆字寫得好,平常也喜好收藏老物件,儲存著祖上的許多農村舊地契舊文約,最遠的為民國時期,最近的為新中國成立初。儘管由於時間久遠,這些舊文約已嚴重泛黃,但總體上品相頗佳,具有一定的歷史收藏和文化品鑑價值。

民國十八年(1929年)的官方地契,見證了舊社會的土地交易制度。地契,為買賣土地時雙方訂立的法律文據,也是轉讓土地所有權的證明。其中載明土地數量、坐落地點、四至邊界、價錢以及典、買條件等,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按照是否經官方驗證並納稅,地契分為白契、紅契兩種。買賣雙方未經官府驗證而訂立的契據叫做白契。立契後,經官府驗證並納稅,由官府為其辦理過戶過稅的手續之後,鈴蓋縣衙官方大印,紅色赫然,便稱作紅契,或者也叫官契。嚴格意義講,只有紅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買方儲存,作為土地所有權的憑證。

周至那些漸漸消失的舊地契文約

這份民國十八年的地契,長約50釐米,寬約30釐米,為官方統一制式,格式比較規範,字型全部繁體字,距今已90年之久。整體格局大致分為三部分內容,核心內容為最中間部分,其正中最上方為大號印刷繁體體字“買契”,下方為豎式表格,涵蓋了買主姓名、土地類別、坐落、面積、四至、買價、應納稅額、立契年月、賣主、落款等,內容十分詳實,分別用蠅頭小楷手寫。比如,土地類別為“旱”,代表著旱地,面積為“貳畝一分四釐”,賣價為“叄元”,應納稅額為“壹角貳分”,落款為“民國十八年十二月”,“陝西省財政廳給”字樣。在最上方“買契”字樣加蓋有方形紅色印章及橢圓形紅色“驗訖”章,代表著官方驗證。買契的最右邊為大號字型的編號,十分醒目,還有契紙費收據。買契的最左邊,為該宗土地買賣的備註(包括面積、坐落、),大號印刷字型,比如“金石相連四至分明同中說合情願買賣”字樣。

周至那些漸漸消失的舊地契文約

1952年的《農村土地房產所有證》,土地和房屋產權合二為一,見證了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土地制度歷史。據查閱資料,新中國成立之初,農村土地和房屋產權合二為一,在一個證書上,統一叫作“土地房產所有證”。筆者同學收藏的這份祖上留下來的《農村土地房產所有證》,頒發於1952年1月15日,距今已有67年,儲存完整。該證為豎立格式,寬約10釐米,高約20釐米,為繁體制式印刷體,證書內所填內容全部為毛筆蠅頭小楷書寫,字型工整俊秀。在證書的最上方為證書名稱,由右到左為“土地房產所有證”七個繁體大字,十分醒目。下方整個版面可分為三部分,全部為豎式格式文字框。最右邊為文頭部分,內容為大字型的豎立文字“陝西省××縣(市)土地房產所有證”;下面還有統一編號“盩厔字叄陸叄號”。小字號文字內容為“盩厔縣第四區廣濟鎮師家菴西村村民馬萬金,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條……有耕種居住典賣轉讓贈與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給此證。”從法律上賦予了所有人的相應權利,內容清楚。落款簽署人為時任縣(市)長,有簽名章。中間的大幅方框部分為土地房產詳細的登記內容,其右邊為土地的登記情況,包括坐落位置、畝數長寬、四址等,資料翔實,便於查詢;左邊為房產的登記情況,包括坐落位置、地基長寬面積、四址、附屬物等。在證書的最左邊為落款時間,一九五二年一月十五日,加蓋紅色方形大印。

周至那些漸漸消失的舊地契文約

1950年的周至農村賣地文約,落款處有“中見人”簽字畫押,見證了早年農村地區重要交易中的中見人制度。資料顯示,新中國成立後,在國家土地徵用條例公佈前(1953年11月前)土地還允許買賣,民間買賣土地仍需書寫地契,內容相對簡單。該賣地文約寬約8釐米,高約20釐米,紙質泛黃。文約書寫全為毛筆行書筆體,文字雖行筆潦草,但清晰可辨,總體由右至左格式書寫,文字內容為:“立寫賣地文約人王老清……今有自祖業地壹處坐村西計地一畝五分其界東止買主西止袁姓南止千家畔北止大路四止分明情願賣於馬萬金名下耕種……售賣價麥五斗整現交不欠糧隨地行割食畫字一併在內……恐口失信立約為證”。在文約落款處,寫有“中見”“代筆”三人簽字,其中“中見”即中見人,“代筆”為代為書寫文約的人,也就是說三人既是中見人,也是代書人。最後為落款時間“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十七日立”。

據瞭解,中見人也叫中見,是居中為雙方作見證的人。中見人制度在我國曆史悠久,在歷史資料和文學作品裡就有對中見人的描述,如《金瓶梅詞話》第四十二回:“憑中見人孫天化、祝日唸作保。”在過去關中農村,重要交易、重大事項諸如買地、分家等均需寫文約,立此為憑。除此外,還需要找兩名以上德高望重的人作為見證者,親眼見證重要交易或重大事項的進行,一旦發生糾紛也起到證人的作用。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效維持了鄉村社會秩序。

無論是官方地契,還是民間買地文約,作為見證我國土地權屬變更的重要歷史資料,反映了不同時期的土地所有權制度演變,也折射出了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文化、鄉俗。

如今,當我們縱覽關中農村,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過去農家曾儲存的地契文約等舊物件,越來越稀少,從這個意義上說,正是這些最為輕盈單薄的紙張,承載了關中農村發展的深刻厚重的歷史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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