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轉!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發聲澄清寶石Gem侵權一事

上週,關於網紅歌曲《野狼disco》的侵權案件可是鬧得沸沸揚揚呀,很多網友站在角度上看待此事,有的說寶石Gem抄襲了,還有的說歌曲侵權別人伴奏了,更有甚者將寶石Gem推上了風口浪尖,指控他用抄來的曲子進行捐款,其行為品德敗壞。

很快對於歌曲《野狼disco》到底算不算寶石Gem原創這一話題上了熱搜,引起更多吃瓜路人的熱議。

反轉!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發聲澄清寶石Gem侵權一事

面對網友的質疑,寶石Gem在直播中承認曲子不是他寫的,是一個芬蘭音樂人的,但詞是他自己創作的。同時寶石Gem還強調此舉並沒有侵權,因為曲子已經向原作者買了商業使用授權。

儘管寶石Gem很認真地向網友解釋了,然而多數網友不相信他的話,依舊在網上罵其侵權。

之所以如此認定寶石Gem侵權的證據之一便是:

這首歌的獨家版權早被原作者賣了,而買主並不是寶石Gem。

連原作者都沒有商業使用權,那麼寶石Gem又是透過什麼渠道向原作者購買商業使用權呢?

嗯,這確實是個難以解釋清楚的問題。

就在所有人認為寶石Gem肯定被起訴至法院,並被索賠大額費用的時候,反轉,就這樣來了!

萬萬沒想到,芬蘭原作者Ihaksi親自出面澄清,把這個問題給說明白了。

反轉!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發聲澄清寶石Gem侵權一事

Ihaksi發聲明表示

已出售的授權依然有效,相關權利不可被收回

,合同中“不受限授權”(也就是寶石Gem購買的)規定允許上傳到線上平臺並盈利,但用於電視、電影和遊戲則需要額外的許可,並強調

獲得“獨佔授權”的人不能以此來控告其他此前獲得“不受限授權”的人侵權。

這麼說,

之前給寶石Gem的商業使用權在目前還是處於有效狀態的(一定期限),

所以寶石Gem他並沒有侵權!

但有人指出,寶石Gem購買的99美金無限制版伴奏並非獨家,在使用許可權上也有很大的限制,雖然可以製作成歌曲發行盈利,但是出現在電視節目以及大型演出舞臺上的盈利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寶石Gem憑這首歌不是上過舞臺麼,就不信人家沒盈利!

這一點在Ihaksi出示的伴奏租售合約中已經有了說明,可這個問題的關鍵其實出在寄售伴奏的平臺上。他們並沒有明確標註所謂商業權力的具體使用範疇,因此造成了購買者和製作者之間理解的誤差,最終有了這麼烏龍的一場鬧劇。

另外,Ihaksi表示自己並沒有發起訴訟,而且不管起訴結果如何,他個人都不會有任何受益。此前他被“獨佔授權”方要求拿著身份證拍攝影片,證明自己的這首beat的作者,

但影片在未經自己同意前就被髮布出去了。

他非常認可寶石的演唱,希望以後有機會合作。

反轉!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發聲澄清寶石Gem侵權一事

反轉!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發聲澄清寶石Gem侵權一事

總之,儘管該伴奏已經被名叫瑪西瑪的公司買斷,此次的糾紛也只是寶石gem和瑪西瑪公司(也就是之前提到的老陳)雙方之間的事情,但

寶石gem可以在得到允許的情況下繼續使用Beat。

而Ihaksi從來沒有過要告寶石Gem的打算,當然也不存在釋出律師函進行維權的操作,他只是按要求錄了一個影片證明自己是伴奏製作人而已。

一時間,伴奏原作者的宣告打臉了那些試圖將中文說唱拉下水的人。只是有不少細心的網友表示這個聲明發得讓人“害怕”,因為按照這位原創者的說法,寶石Gem侵權一事純屬無稽之談,不僅寶石Gem被冤枉了,連帶Ihaksi也差點被冤稱“碰瓷”的人,而這一切事情的背後始作俑者是那個獨佔授權的臺灣人。

於是,網友們猜測這個事情有些陰謀論,或許是因為寶石Gem的歌曲太火了,才惹禍上身。

誠然,《野狼Disco》涉侵權之事已得到伴奏原作者Ihaksi的澄清,但那位中國臺灣的陳先生在後續會有什麼其他的舉動,就不得而知了。

至於大家比較關注的現場表演盈利的問題,我們也別盲猜,還是能等官司的判決以及電視節目方來官宣吧。

【納傑溫馨提示】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於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僅以配圖表達無他意。另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本公眾號轉載的目的僅用於傳遞資訊,如果您覺得該資訊不宜被公眾瀏覽或有其他原因,請聯絡我們進行刪除,感恩謝謝!

編輯:蝸牛納@納傑智慧財產權

TAG: GEM寶石原作者Ihaksi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