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爭”表層下,湧動著網路文學的“中年危機”

“合同之爭”表層下,湧動著網路文學的“中年危機”

“合同之爭”表層下,湧動著網路文學的“中年危機”

文| 中國作家網記者 李菁

6月3日,閱文白金大神、《大王饒命》的作者“會說話的肘子”在微博上寫下了很長的一段話。其中,他說到:“今天看了條款,說實話沒讓我失望,也沒讓我對各位食言。此事告一段落,我喝酒去了,不再與人爭論什麼。”

這一天,閱文集團公佈了“單本可選新合同”。針對業界普遍存在的平臺與作家權益界定不清的問題,此次合同就最受關注的兩部分做了修改:明確作品的著作人身權歸屬於作者;是否要加入免費模式,由作者自主選擇和確認。這是網路文學發展20年以來,首次出現尊重作家不同需求的可選合同。閱文集團推出新合同不到10天,已迎來數位網路文學大神級作家的迴歸,徐公子勝治、酒徒、沐軼等高調簽約起點中文網,他們的日更量甚至超過多年前創作的蓬勃期。

此時,距離沸沸揚揚的“閱文霸王合同”事件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與上次相比,雖然新版合同依然在網文作者中間產生了差異巨大的反響,但這次的輿論理性了很多。很多頭部、中部作者對新版合同的修訂表示理解和接受,但亦有不少腰部及以下作者尤其是網路新人仍對新版合同提出質疑。毋庸置疑的是,大家都認為新版合同有進步、有誠意,但依然有改進的餘地。

據日前釋出的第45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3月,中國網路文學使用者規模達4。55億,較2018年底增長2337萬,佔網民整體的50。4%。隨著使用者逐漸趨於飽和,網路盜版現象猖獗,加之各大平臺影片直播等形式的衝擊,體量龐大的網路文學如今已進入“滯漲期”。閱文集團作為網路文學行業的龍頭企業,新版合同引發的爭議並不僅僅在於其自身,而是讓網文產業積累多年的“沉痾舊疾”呈現在世人面前。閱文集團副總裁、總編輯楊晨坦言,“行業經過多年發展,到了自我梳理的階段。”中國作協網路文學中心副主任何弘更是直言:這次閱文合同事件的核心在於,中國網路文學已到重要轉型期,是發展到重要轉折關頭矛盾的集中體現。

“制式合同”的出臺需要多方的積極談判與磨合

大量中腰部作者和新人認為自己與網路文學平臺的關係不對等。他們認為全版權授權、收益分成比例偏低、簽約優先權等是“霸王條款”,甚至認為以委託創作的勞務合同代替著作權合同,成為平臺“盤剝”自己的重要手段。從某種程度上說,“霸王條款”由來已久,是網路文學全行業普遍存在的問題。很多網文作者希望閱文能在合同方面起到“標杆作用”,為其他平臺樹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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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有使用者在“龍的天空”論壇貼出了幾家平臺的合同,認為平臺弱化了作者權益

閱文集團公佈的“閱文新舊合同對比圖”(如下圖2所示)顯示,此次新管理層釋出的“單本可選新合同”根據不同授權分為三類四個版本:基礎協議、授權協議(甲版)、授權協議(乙版)和深度協議。取消單一格式合同,同時對一些重點問題作了更改:是否加入免費模式可由作者自願選擇;無須授予著作財產權也可享受平臺服務;明確著作人身權歸屬作者;授權期限可自由選擇;明確了雙方的合作關係,而非僱傭關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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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新舊合同對比 閱文集團釋出

中國作家網記者梳理後發現,

基礎協議對作者而言意味著無推薦、無訂閱、無收入;而深度協議更多面向的是已成名的作家;

所以,焦點主要體現在甲乙兩版的授權協議上。

知乎使用者“九命肥貓”指出,合同裡有條不那麼明顯的附加條款:為保證協議作品IP開發的一致性和價值,如果我司在授權期限內自行/授權第三方行使協議作品影視/動畫/漫畫/遊戲改編權的,則該等已被行使的著作權授權期限將延長至協議作品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滿之日。他解釋到,“這意味著乙版合同說是完本二十年版權,但沒有給出任何網站成本就要分成;而只要賣出(影視改編之類)版權,就自動轉成死後五十年,意思就是你沒得選。”而乙版合同只有上架訂閱分成,讀者打賞、全勤等甲版合同所有的福利,乙版合同均沒有。“除了免費閱讀可選之外,其他涉及到作者真正受益的條款沒有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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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知乎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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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新舊版合同區域性截圖

“龍的天空”論壇裡有作者總結,一些看似公正的條款也依然有改進的餘地:閱文集團在條款中提到的優先權,作家的下一部作品要無條件賣給平臺,作者沒有任何選擇權;雖然新合同中約定閱文要給作家提供多種福利,但聯絡上下文,只有選擇作品全版權獨家授權期限為個人著作權期滿的甲版合同才有福利,基礎協議、乙版合同均不能享受這些福利和權益……

對於新版合同,有支持者也有反對者。支持者認為,新版合同相較於舊版體現了市場經濟的雙向選擇原則,“可以選擇全版權,但也沒有推薦位”,選擇權完全取決於作者自己,倘若不滿意大可以另尋高就。更何況,有實力的作者可以和平臺簽署深度協議,或者脫離平臺,獨自運營IP。反對者對閱文的質疑則集中在兩點:一是免費模式的選擇問題;二是著作權的歸屬問題。“乙版合同連負責編輯、推薦位都不給,還要白拿完本後二十年的著作權和三成的版權,這和此前的霸王合同有什麼區別?”閱文新人作者“雪澹臺”對此有些無奈。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提出,新合同在幾個方面需要繼續商榷:

其一,授權期限只有兩種選項,不太合理。

授權期限如果是與著作權保護期一致,也就是作者去世後五十年,那麼與轉讓無異;而授權期限為二十年則過於漫長。

其次,在收益分配上,將財務概念中的“淨收益”與作者收益捆綁一起,極易產生矛盾。

對平臺而言,一部作品的運營成本可以預估,以收入按比例分配更加合理。

第三,平臺優先權的設立,要從雙方利益尤其是乙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予以考量。

此外,合同中一些實質性條款,如署名權、修改權等權利行使也應當加以明確。

根據財報顯示,2019年閱文集團版權運營業務收入達44。2億元,同比激增341。0%,超過了線上業務收入的37。1億元。隨著IP改編體現的利益愈發明顯,作者和平臺都想拿走這塊“香餑餑”,但顯然平臺更加強勢。2019年閱文集團授予第三方改編的文學作品約有160部,提前緊緊抓住作品版權,為未來IP改編之路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網路作家、文學網站編輯蕭何贊同唐家三少所說“當你們拿到一份全都是霸王條款的合同,你首先要考慮,這合同能夠帶給你的好處是什麼,壞處是什麼……當你足夠優秀的時候,你就有討價還價的資格,當你初入的時候,你就要考慮放棄什麼,獲得什麼。”蕭何認為平臺與作者是相互成就的關係,只有內容好才會有平臺資源加持。蕭何對記者坦承,很多網文編輯同行都有相同感受:

6月初發布的新合同其實和以前沒有太大區別,只是變得更加明確。

“作者如果想推薦,可以選擇甲版合同,如果想要自己的版權,可以選擇乙版。選擇權在作者本身。但是實際上是一樣的,這是相互成就的事,選擇權在作者自己。”

由政府監管部門介入,推出相對保障平臺和創作者平等權益的制式合同(即格式合同)成為網路文學專家和相關從業者比較認同的做法。

但是網文合同不只是單純的版權問題,這其中涉及到訂閱分成、渠道分成、流量推薦、IP開放等很多方面,是一個綜合性合同,與傳統的出版合同並不相同。

“出臺著作權制式合同,不僅僅是起到對作者的保護,其實對於平臺方而言,也更有利於業務開展、IP計劃順利推行,不因訴訟打亂商務計劃和影響聲譽,整個行業會更健康有序發展壯大。”全國人大代表、知名網路作家蔣勝男建議,儘快推出著作權制式合同,也可借鑑其他行業經驗,像房屋買賣合同、勞務合同等一樣,相對平等地保護各方利益。創作者在對其創作的作品處理上也應存在三方主體:相關管理部門、平臺方、創作者本人。雲閱文學總裁黃志強也認為,隨著每一次新的變現模式出現,合同也要隨之變更。網文制式合同需要不斷的更新迭代,跟上社會需求。北京大學中文系副教授邵燕君希望各省市網路作協能夠介入,團結作者與資方談判。在立法層面,她希望如蔣勝男所說,政府給出範本合同,且最好是分層的合同。“範本合同把底下籤的協議拿到了桌面上來,大家的權利就會有一些基本的保證。”她談到。

“目前幾乎沒有作者願意去談合同,這是很糟糕的事情”。閱文白金大神“流浪的蛤蟆”在接受中國作家網記者專訪時談到。他是參與5月6日閱文作家懇談會的作家之一,也是這次閱文合同風波的親歷者。他認為,閱文的新版合同確實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但現在面臨最大的問題是沒有網文作者真正願意談合同本身。大家都希望透過立法機構修改著作權法的方式解決合同的問題。“國家修改著作權法要考慮到方方面面,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修訂好的。如果寄希望於修改著作權法,那麼合同問題的解決將會無限期拖延,對當下於事無補。關於合同的談判需要雙方反覆拉鋸、長時間的談判和磨合。”

傳統付費模式抵到“天花板”,免費模式成為破局之道?

自從2003年起點中文網推行“線上收費閱讀”以來,付費模式被各大主流網路文學平臺廣泛採用,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成為網路文學的主要盈利模式。然而隨著網路文學的高速發展期已過,使用者增長明顯放緩,加之“頭條系”免費戰略帶來的競爭,一直飽受壓力的閱文集團也開始調整戰略,嘗試開啟免費模式。據閱文集團財報顯示,閱文去年平均月活躍使用者從2018年的2。14億增至2。2億;月付費使用者則從2018年的1080萬降至980萬。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以米讀、番茄小說、連尚文學為代表的免費網文模式已經成型,根據AI財經社梳理,2019年4月,連尚讀書免費版宣佈成為首個日活超千萬的免費閱讀APP;在沒有趣頭條導流的情況下,米讀半年獲取了4000萬新增啟用使用者。

“合同之爭”表層下,湧動著網路文學的“中年危機”

圖5:比達諮詢釋出的《2019年度中國數字閱讀市場研究報告》截圖

“閱文是付費模式的最後陣地,現在改變閱讀方式之後,它的損失也是最大的,”黃志強將閱文的此次轉型稱作“被動應戰”。他透過公司合作方提供的資料分析,指出免費閱讀對付費閱讀的市場衝擊已經超過了30%。掌閱的七貓、趣頭條的米讀、具有盛大背景的連尚文學、今日頭條的番茄小說等以“免費+廣告”模式吸引大量使用者聚集,成為資本新寵兒。付費閱讀主要面向有消費能力、更注重內容質量的使用者,而免費模式則下沉到區縣甚至鄉村,透過降低使用者體驗大幅增加廣告換取使用者,迅速深入下沉市場。

無論網路文學研究者還是相關從業者,均對開放免費模式採取謹慎態度。

免費模式雖然在客觀上擴大了網路小說的閱讀群體,但無法收穫真正熱愛網路文學的“深度使用者”。

蕭何認為,由於免費閱讀的受眾通常喜歡小白文(簡單直白的“爽文”),相對而言,免費小說的質量普遍不高。網文作者的稿費得不到保障,很難激發創作動力和激情,創作水準也很難保證。黃志強將免費閱讀導致的粉絲黏合度越來越弱的原因歸因於沉沒成本。“(付費模式)就好比花三十塊錢去電影院看電影,因為你花了錢,所以即便在中途發現電影不好看,也還是會看完。”免費模式由於不涉及到成本付出,讀者自然也不容易堅持看到最後。

行業發展模式變化帶來的不確定性也引起了部分作家,尤其是腰部作者及新人的普遍憂慮。其中最為關鍵的問題就是,目前還沒有形成平臺和作者都認可的流量變現模式,而資本掌握渠道,佔據絕對強勢地位,中底部作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比如此前VIP付費制度,多少讀者訂閱這本書,後臺有直觀的資料展示;但是按照免費制度,平臺統一收取包月會員費,那麼如何將會員費分給作者就成為一個權益分配的重點。“雪澹臺”認為,按照閱文規定,以其他方式(比如廣告點選量、送讀者點券等)免費,作者是不能從這部分流量中獲利的;即使能夠獲利,也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標明分成比例,在後臺明確公開各項資料。

免費模式還有可能引發網文質量下降的問題。河北作協文學院研究員桫欏認為,收費閱讀絕大部分針對具有一定創作水準的作家作品,如果免費,劣質內容和優質內容機會等同,會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網路文學整體水準將向下走,對網路文學發展沒有益處。在收費與免費的問題上,最大的可能是市場分層,優質資源仍然收費;初入行的寫作者的作品免費;另外網站和作者協商一致後,一些優質資源也可以進入免費行列。

網路文學的機制要不斷更新,但是這個更新要跟隨網文自身的發展。

現在的免費顯然是外部大資本的衝擊,資本有資本自己的邏輯,資本的邏輯和網文發展不完全是一個邏輯,這就會對網路文學內部生態造成衝擊。這個意義上我對免費模式持審慎態度。”邵燕君在此前接受北大校園媒體的採訪中直言不看好大規模的免費模式。付費機制是網路文學原創的機制,沒有這種機制就沒有網路文學的今天。付費讀者是鐵粉,可以支援網路文學底部的發展和各種小眾文學的生長,保證生態的完整、豐富、健康、可持續,這是網路文學最重要的根基。無論收費還是免費都要看網文自身的發展,如果免費模式是按照網路文學的發展需要自然生長出來的,那完全沒有問題。

網上有聲音認為,頭部作者的文章免費可以幫助大IP提升人氣,中腰部作者及新人的文章免費可以為平臺更好地引流。對此,邵燕君認為受免費衝擊最大的還是處在中層想往上走的那批作者,他們正在培養粉絲、正在“成神”的路上,如果免費了,可能再沒有這樣的機會了。如果真的是甘願在底層的寫手,免費閱讀的問題不大。但是如果這樣發展,網路文學也就沒有向前發展的動力了。免費的制度應該是非常複雜的,比如大神的文章可以限期免費、過一段時間免費。總之,擴大影響、吸引圈外粉絲、保證現在付費粉絲的黏性等等,是一個很專業性、很複雜的系統,不能靠外來資本簡單粗暴地規定,而要靠自己的摸索。要保持網路文學內部的機制和生態系統,不能讓外來的資本打破網文自身的發展方式。

第三方資料研究機構比達諮詢(BigData-Research)釋出的《2019年中國數字閱讀市場研究報告》顯示,閱文集團市場份額在數字閱讀市場中超25%,排名第一。在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看來,網路文學傳統的付費模式遇到的挑戰越來越多,不僅增長有限,受盜版的衝擊也越來越嚴重,大眾的娛樂方式也有輕鬆免費的圖片和影片可供選擇。從企業的角度來說,經營需要因時而變,轉變盈利方式是合理的選擇。更大的體量也意味著更高的運營成本,閱文集團需要更多的資金、吃到更多的紅利。

楊晨在此前接受澎湃新聞專訪時,認為免費閱讀與付費閱讀是互為補充的關係。閱文會一如既往地鞏固、深化付費閱讀模式。未來,為了探索更多行業可能性、豐富作家收入結構,閱文集團也不排除嘗試包括免費閱讀在內的更多商業模式。

何弘也認為,付費閱讀和免費閱讀在未來將是共存的局面,作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由選擇。“如果一位作家作品適合收費模式,或者希望自己的粉絲有更好的閱讀體驗,那麼可以選擇收費。如果側重於流量變現,增加人氣,選擇免費模式也沒有問題。”

平臺與作者關係應當追求共贏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此前的合同爭議中,大部分網文作家均透露,這次爆發出的所有爭議和不滿,並不是今天才出現的,網文江湖自14年前的一場動盪後,合同就越來越“霸道”。顯然,平臺方基於龐大的使用者量而擁有更強的話語權,在合同條款的簽署上也更具備優勢。

“2006年發生了網文大神、中神從起點出走的事兒,後來便有了17K書站。那次的震動非常大,合同便一步步緊箍咒般地收緊了。也許平臺認為把作家的權益都拿走,才能避免再度出現‘叛逃’的情況。”一位頭部網文作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講到。

在蕭何看來,平臺與作者和諧共生很難達到。網站想要更多的利益,作者也想要更多的利益,這需要多方博弈。

在5月中旬一場“網路文學平臺與作者如何共生共贏”的論壇中,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表示,作者和平臺是一種共生的關係,應該追求一種共贏的模式,將來在涉及平臺上的網路社群規則形成時,

平臺要帶有更強的中立性,讓平臺和作者形成自治機制。

“平臺上的作者所面臨的情況是不同的,個人利益訴求差別也很大,不宜把平臺和作者做二元對立式的解讀,而要有分層管理機制,平臺從管理上、權益分割上要更加細緻,注意到每個作者是不一樣的。從長遠來看,需要考慮授權許可、委託創作、權利轉讓等多元化模式,給予作者選擇的權利,這樣才能與大的線上文學平臺所面臨的更加豐富的生態機制相適應。”薛軍說。

邵燕君談到,吳文輝等人離職引發的擔憂在於團隊內部對網文的理解、創意和執行力會不會缺失,如果這些沒有了,網文行業會很難抵擋資本的衝擊。作者、讀者、網站、資本都需要在博弈中達到一個平衡共贏的狀態,如果一方太弱了、失敗了,可能短期內另一方勝利,但是機制毀了,大家就都完了。

網路文學研究者王文忠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加強網路作家權益保護,促進平臺和作者之間建立公平、良好的關係,透過有效的平衡,營造利於網路文學發展的良好生態,共同把蛋糕做精做大,實現雙方利益的最大化。網路文學平臺應共同商議制訂相關公約,加強自律,抵制“霸王條款”,倡導良性競爭。

中國作協網路文學委員會主任陳崎嶸說,網路文學平臺和網路作者及其他從業者是命運共同體,要把握好“度”,掌握好“黃金分割線”,“中國網路文學能形成現在的局面和聲譽實屬不易,值得各利益攸關方共同維護。網路作者是文化產品的創造者和生產者,調動並激勵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應當放在第一位。”

記者從中國作協網路文學中心瞭解到,他們針對閱文事件做了多方調研,在未來不排除

以“全國網路文學重點園地工作聯席會議”為平臺,出臺行業公約的可能性。

何弘也表示,將繼續在尊重、保護作家權益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加強引導和監督,希望形成作家、網站共贏的機制。

新文創生態下,不只要“網路”,更要“文學”

雖然面臨合同之爭、免費模式之辯,閱文集團跨業態發展還是有很多引人矚目之舉。隨著《慶餘年》《全職高手》《將夜》等網劇的火爆,閱文集團越來越以“系列原創內容、多種產品形態的IP產業鏈運營者”的身份出現在大眾面前。閱文集團董事會主席James Mitchell在宣佈新管理團隊的大會上表示:“閱文是新文創大生態的重要原創IP源頭……我們期待新管理層能激發閱文平臺的活力,推動閱文更緊密接入騰訊新文創大生態,在影視、動漫、遊戲等內容業務更深度聯動。”

閱文新管理團隊表示,此次調整意在“推動閱文從‘最大的行業正版數字閱讀和文學IP培育平臺’向‘更強的文學內容生態’升級”。升級包括三方面:一是實現IP培育能力升級,加快跨業態發展;二是實現連線能力升級,將閱文產品優勢與騰訊流量優勢對接;三是業務模式升級,在保持付費閱讀模式的基礎上發展更多新業務模式。

據王文忠分析,管理團隊的變更目的在於打通騰訊的文化娛樂產業板塊,建立以網路文學作品為內容源頭和底層支撐的跨業態發展模式。新業態中,網路文學作品透過訂閱直接獲取收益的重要性降低,網路文學更重要的意義是為後續產業提供內容服務和支撐。

網路文學生態,究竟是以IP 開發為先,還是以為讀者提供文學閱讀服務為要?

桫欏認為,這需要在網路文學的商業屬性和文學屬性之間進行艱難選擇,但這個選擇十分有必要。IP改編看重的只是一個好的故事創意,作品應當具備的語言、情節、結構等文學要素並不是主要的關注物件。假如網站只希望作者提供一個好的故事以供IP改編,一定會影響以語言文字為審美表達形式的文字的質量。相比於閱讀市場,IP 市場的容量規模要小得多,海量的網文中獲得IP改編機會的作品很少,這就會使大部分寫作者的積極性受到打擊,更難吸引新鮮血液進入這個行業,足以危及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儘管現行的商業化的生產機制決定了平臺企業一定會選擇獲益最大的方式,但是,我們不只要網路,我們更要文學。”

“雪澹臺”同樣擔憂資本介入對創作的影響。網文創作將越來越多傾向於流水化生產,只要容易影視化、賺錢就可以了,文學性、思想性不再重要。結果是更多急功近利的作者跟風模仿,堅持創作原則的作者難以出頭。

但在邵燕君看來,資本進行IP改編與網文的文學性創作並不衝突,但是文學評價標準要“靠譜”。網路文學IP化很正常,在傳統文學中也會有這種現象發生,並不單獨存在於網路文學中。資本注重整體IP開發肯定會導致作者去迎合,但是未必迎合得上。“網站經營者最清楚榜單前100的作品有幾部版權賣得好,大多數人還是吃訂閱而不是吃IP。評論者從文學的角度、網文的角度看,可能覺得這篇小說沒什麼進步,原創性不夠,但是不妨礙是一部容易改編、適合IP開發的小說。內容IP化不是不好,它有它的追求,但是文學評價標準要有穩定性。”

她還談到,作品的文學性和改編成功率並不成正相關。很多二流作品最好改編,但不能因為這篇網文的電視劇拍得特別好,就提升它在網文內部的位置。開發IP一方面擴大了網文的影響,使網文出圈,更加主流化,但是遊戲業、影視業的成熟度低於網文業,很難保證一部好的小說能被優秀團隊改編。大部分讀者認為網路小說的好壞取決於這部小說有沒有賣版權、開發得好不好,這就是外部的邏輯影響到了網文內部的邏輯。

資本市場不缺原創文學平臺,也不缺原創內容開發製作公司,缺乏的是既有原創內容、又有開發變現能力的綜合集團。資本天生追逐利潤最大化,如果沒有牽制,將對內容生產者“揠苗助長”,而不是著力培養有潛力的文學新人。阿里文學總編輯周運曾在其他採訪中表達了這種擔憂:“我覺得,千萬不能把網文最終目的定義為IP衍生,這完全是兩個東西。雖然網文從源頭一直做到改編,的確能夠成倍放大它的價值。但不能因為網文價值最大化的點在影視,那就反過來,一切以結果為導向。

網文首先還是為了滿足讀者的直接需求而存在的。

雖然行業內對於閱讀與IP開發的優先度各持己見,但無論如何,網路文學的新文創生態發展已是必然趨勢。何弘認為,未來很可能會出現類似於漫威公司一樣的超級企業。

北大學生會《此間》雜誌記者曾這樣問邵燕君:這裡有很多不同的網站,其中有些是精英化的、有些是商業化的、有些注重小眾題材,它們都有一批有愛的作者和有愛的編輯,讀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在不同的網站閱讀。這是您理想中的網路文學世界嗎?

“這是一個烏托邦。我覺得應該是正常的,卻不知道為什麼變成了烏托邦。”邵燕君答到。

作者 |中國作家網記者 李菁

微信編輯 | 鄧潔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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