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人喬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決喬丹商標爭議案件,將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整體商標判決撤銷。
有人大呼,飛人喬丹(美國籃球健將)終於獲勝?實際情況真的如此嗎?
“喬丹+圖形”整體商標
1、最高人民法院只是判決“喬丹+圖形”整體商標撤銷
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認為,“喬丹+圖形”整體商標是一個整體,因為“喬丹”侵犯了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所以,該商標作為一個整體將被撤掉。
因此,這個“喬丹+圖形”整體商標,只能是飛人喬丹或其授權人,註冊後才能使用,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以後不能再用了。
小紅人喬丹商標
2、小紅人喬丹商標可以繼續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同時也予以說明,紅色的小人商標因為不能辨別是否是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本人,所以,不構成對飛人喬丹肖像權的侵犯。
因此,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可以繼續使用小紅人喬丹商標。
中文喬丹和拼音QIAODAN商標
3、中文“喬丹”商標和拼音“QIAODAN”均可以繼續使用
早前,法院判決中文商標“喬丹”和拼音商標“QIAODAN”並沒有侵犯飛人喬丹的姓名權。
因此,中文商標“喬丹”和拼音商標“QIAODAN”,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也均可以繼續使用。
4、中國喬丹公司“傷筋未動骨”
要知道,小紅人喬丹商標、中文商標“喬丹”以及拼音商標“QIAODAN”,這3個商標才是中國喬丹公司的核心商標,最為重要,大家最為熟悉,中國喬丹公司也正是靠著這3個商標才“揚名天下”的。
中國喬丹公司的宣告
可以說,這次判決,對於中國喬丹公司而言是“傷筋未動骨”,所以,中國喬丹公司才有底氣很快就發出了宣告,貌似軍心很穩,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實際上,中國喬丹公司使用這3個商標的時間均超過了5年,判決後,反而可以更加放心大膽繼續使用這3個商標了。
對此,我們不禁要問,飛人喬丹,真的勝利了嗎?
5、一場沒有勝利者的官司
說到損失,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的9年上市路途,恐怕將又添變數,透過商標爭議官司,使用者認清該公司與美國那個籃球飛人喬丹沒有聯絡,可能就是該公司的最大損失。
大家對此有何看法,歡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