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三匝:寫在第600篇文章刊發之際

蕭三匝:寫在第600篇文章刊發之際

瀏覽我的公號“匝說”後臺,發現自2016年6月5日啟用這個公號以來,我居然刊發了600篇文章。真是讓我吃驚。5年多時間,600篇,其中五分之三以上是原創文章,不多,也不少。當此之際,有些感慨,略記如下:

1。瀏覽這些年我寫的文章,可堪告慰的是,我做到了“修辭立其誠”,沒有曲學阿世,沒有寫違心之言,沒有讓自己和家人蒙羞。

2。 不過,雖然我寫的都是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但我沒把真話全都寫出來。至於原因,我相信讀者都知道,也能諒察。

3。 就思想觀念而言,這5年,我變化很大,其中尤以2019年為分水嶺。此前,我是一個自。由。主。義者;此後,可以算是一個保。守。主。義者。更確切地說,我並不願意用任何“主義者”來定義自己,也不願意用任何頭銜、職業來定義自己。

4。 我是學者嗎?如果學者僅指學習者,我承認我是,但狹義的學者指的是研究學術的人,我並不願意以此自限,我討厭研究餖飣之學,尤其討厭“術”之一字。我是作家嗎?沒寫過拿得出手的小說、詩歌、戲劇、散文,哪好意思自稱作家?媒體人呢?曾經是,但中途又不是了,至於現在,也不太好說,因為首先存在一個如何定義“新聞媒體”的問題。思想者呢?這是我一度給自己的定位,但現在我的看法也變了。因為,所謂思想,不過是對真理的領受和處境化。所謂思想家,不過是利用邏輯把一堆想法系統化,但這不能證明其合乎真理,反倒可能自欺欺人。所以,就算是思想家也沒什麼了不起,又何必給自己一個思想者的定位?

5。 如果非要給自己一個定義,我寧願說自己是一個求道者,並希望自己成為一個行道者。能做到什麼份兒上?關鍵看天命。我越來越相信天命。

6。 回頭看自己這些年來的文章,我實實在在地說,我以前的不少觀點,我自己現在已經不認可了。這些年來跟隨我一起思考的讀者,很容易發現這一點。也有不少我當年的讀者,不認可甚至反對我現在的觀點。當然也有很多新讀者,非常認可我現在的觀點。對我來說,我當然更認同自己現在的觀點,否則我為什麼還要寫呢?不過,站在一個超越的角度,我也不能說我當年的觀點就錯了。準確地說,現在的我並非推翻了以前的我,而是成全了以前的我,正如愛成全了律法,而不是廢除了律法。

7。 寫了幾十年文章,總是問自己一個問題:我為什麼要寫文章?換言之,寫文章有什麼用?文章能改變什麼?老實說,以前我並沒有想清楚,只是朦朦朧朧地覺得,它能夠改變點什麼。在一個空乏而又焦躁的時代,我曾試圖用尖銳、犀利的文筆扎破時代的膿血。我努力追求鋼釘似的力度和遊標卡尺似的精準度,我曾認為自己高揚的是公義的大旗。現在我認識到,這樣做其實也是虛妄,因為我怎麼保證自己秉持的就是公義,而不是自以為義?更重要的是,這種想法體現的是理性的僭妄。說理,即便邏輯清晰、表述精準,就一定能說服人、改變人嗎?對此,我不僅越來越懷疑,甚至根本認為不可能了。真正的改變,是靈魂的改變,而不是思想的改變。思想往往是計較、計算的同義詞。思想的後果,往往是待在原地。而靈魂的改變,帶來的往往是發自內裡的催逼、鞭打與命令——走出去!

8。 準確地說,追求力度和精準度並沒有錯,只是僅僅如此是不夠的。一方面,我需要自問的是,我試圖高揚的公義是誰的公義?另一方面,什麼才能成全公義?是的,愛才能成全公義。公義與愛,一體兩面,缺一不可。缺乏愛的公義是無力的。缺乏愛的文章,終歸是寫在流水之上。文章的力度不靠形式、技巧呈現,愛自有無可阻擋的大能,讓大能者親自出場,才有真正的說服力。因此,關鍵在文章的內容,在作者的心態、格局。作者需要的,不是訓導,而是傾聽和傳遞。重複一次,愛成全力度和精準度,愛成全技巧。

9。 我以前堅持兩點寫作原則:1。搜盡文章打草稿,平視一切人。平視不是仰視,更不是蔑視,平視的前提是尊重。但因為沒有任何人已經完全解答了我心中的問題,我就只能自己思考答案。2。沒有新意,不寫文章。我一直以為,“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犯罪。今後,我會繼續堅持這兩點。

10。 永遠不要陷入意氣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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