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徐賁:犬儒的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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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 ▎徐賁:犬儒的生活智慧

【作者簡介】徐賁畢業於復旦大學,馬薩諸塞大學文學博士,曾任教於蘇州大學外文系,現任美國加州聖瑪利學院英文系教授。出版有《與時俱進的啟蒙》等作品。

犬儒的生活智慧

文/徐賁

最近讀到某教授的《〈賣火柴的小女孩〉:感恩的心》一文,文章說,“安徒生並非丹麥的杜工部(甫)”,所以,《賣火柴的小女孩》也絕非“丹麥版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安徒生其實是在告訴我們“如何做一個快樂的窮人”,“賣火柴的小女孩是幸福的,而且,她也死於幸福。”

我因此想到讀過的一篇博文《生活就像被強姦一樣,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我初讀此文的印象是,會不會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一個病例呢?想了一想,發現並不是這樣。

二者的主要不同在於,

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是一種未必有說理過程的心理認同變化,而“享受強姦”則顯然是一種自我勸解、自我說服的結果。

而且,前者可能發生在任何社會條件下,而後者似乎只可能產生在一個犬儒化了的社會里。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綜合徵,是指被挾持的受害者對加害者產生了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起作用的因素中,最關鍵的是“正義”,綁匪為了某種“正義”原因而綁架人質,並得到人質認同。第二個重要因素是,綁架者在對被綁架者的挾持過程中,對他施以“恩惠”,被挾持者越是感到自己身處於危險之中,就越是會感念這種“照顧”和“關心”。第三,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被挾持者完全沒有逃脫的希望,也完全與外界隔絕,不斷受到綁架者的洗腦。

“享受強姦”並不符合這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被強姦者清楚地知道,強姦是一種暴力,是邪惡而不是正義的。被強姦者也不會感覺到施暴者的“照顧”和“關心”。強姦發生在很短的時間裡,

被強姦者“享受強姦”,不是被人洗腦,而是自我洗腦。

如果說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種“糊塗人的錯誤意識”,那麼“享受強姦”便是一種“明白人的錯誤意識”,很符合彼得·斯洛特迪克(Peter Sloterdijk)在《犬儒理性批判》一書中對犬儒主義的定義:

犬儒主義是“啟蒙了的錯誤意識”。

如何做一個快樂的窮人,如何對待“被綁架”或“被強姦”,都成為如何對待不幸生活的隱喻。

“當快樂的窮人”和“享受強姦”一樣,是拿來比方我們無法反抗,便應該好好接受的生活態度。

如“享受強姦”的作者所說,是“生活裡有很多事情是你不想也不願意做的事,會在環境的強迫下做了”,“環境需要人去適應它,而不是環境去適應人。生活就像強姦一樣,當不能抗拒的時候,就去享受它吧”。

不管環境多麼不合理,生活在其中的人都一味地說服自己去適應環境,而不是要求改變環境。他們不僅不對壞事發出抗議,反而自覺地在心裡把壞事轉化為“好事”,說服自己不僅要接受壞事,而且還要儘可能以此為樂,這是一種典型的犬儒化的弱者自我防衛機制。

它由兩個主要部分組成,每一個部分都包含著一種自我說服。第一個部分是克服恐懼,受害者說服自己不要聽從自己的反抗本能,“當強姦來臨的時候,你第一個反應只是嚇壞了,然後你會徒勞地試著掙扎、反抗,這些都是生命主動性的本能。如果你面對的是一個強有力的男人,如果他拿著一把刀或一支槍,你還會反抗嗎?你明知這樣的反抗是徒勞的,甚至會迫使他結束你的生命,或者弄傷你,你還會選擇反抗嗎?”這個時候,“識時務者為俊傑”便成為萬世不易的自我保全原則,既然反抗無用,那就不如順從。

第二個部分是精神上的反敗為勝,受害者說服自己可以透過主觀意願把壞事變成好事。受害者因此甚至可以把別人強迫她做的事情在心裡當作是自己的選擇,“所以你必須主動配合些,閉上眼,想你心愛的男友……如果他在這過程中得到的刺激和快樂不及你多,你就佔了上風,或者是強姦了他。”

“生活就像被強姦一樣,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說這話的是一位弱女子。一位名教授和一位弱女子能殊途同歸地對生活總結出同樣的犬儒智慧,我們在道德感嘆和批評之餘,或許也該問一問,

這是偶然的呢,還是因為我們的社會環境真的出了什麼問題?

文章來源:部落格中國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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