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數術的內涵與源流——附數術實操案例

中國古代數術的內涵與源流——附數術實操案例

以前有同事說我是神秘人物,現在想想,這個評價也算中肯。今天我們就談談東方神秘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數術。“數術”或稱“術數”,曾是中古以前的知識範疇、思想系統所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即便李唐以降,其地位較前有所衰退,但其觀念仍繼續融合發展,對民俗行為有著重要影響。

一、是數術,還是術數?

“數術”與“數術”二詞在大多數時候可以通用,指以數行術的一類中國古代神秘文化。其基礎是陰陽五行、天干地支、河圖洛書、太玄甲子數等。“數”為“數理”,即陰陽轉化五行生剋的數理;“術”則是方術之意,“數術”即“術數”。然兩者畢竟有所差別。

中國古代數術的內涵與源流——附數術實操案例

1.

“數”與“術”

“數”的本義,應該是計數、計算、數字等。《說文解字》將“數”解釋為“計也”。受此涵義影響,後世

“數術”概念所囊括的內容,往往與數字、計算、算術之類相關,如天文、曆法、筮佔等。

除本義之外,“數”字還有其他的涵義,如技術、技藝。這種涵義至遲在戰國時就已出現,《孟子·告子上》:“今夫弈之為數,小數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 東漢趙岐注:“數,技也。”這裡的“數”就是技藝、技術的意思。“數”的另一個涵義,是表示規律、道理,併兼有天命、天數之義。《荀子·仲尼》篇講齊桓公稱霸時說“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數也”。此處的“數”作為“幸”的対立面,認為齊桓公稱霸非一時幸運,而是天命註定。受此涵義影響,

數術類的內容,往往與人類以某種方法探求“天”密不可分。

“數”,也有占卜的涵義。《楚辭·卜居》:“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數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龜策誠不能知事。”此處的“數”應該指占卜。

“術”與“數”相類,主要用在技術技藝和占卜之事。《說文》釋“術”為“邑中道也”,可見“術”字本義為國都、城邑中的道路,段玉裁注:“引申為技術。” 至漢代,“術”已有占卜之內涵,《後漢書·伏湛傳》:“永和元年,詔無忌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藝術。”注:“藝謂書、數、射、御,術謂醫、方、卜、筮。”這裡“數”、“術”二字相通,因而,後世謂

“數術”“術數”均可用來指陰陽五行、占卜相術一類的內容

“術”,也有方法的涵義,《商君書·算地》:“故為國之數,務在墾草。”注:“數,術。”這裡的“數”與“術”,都作方法、措施講,在涉及到與國家治理相關時,有了“治國之術”的涵義。因而“術數”也指的“刑名之學、權謀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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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數術”與“術數

前節已明,“數”“術”二字涵義雖不相同,卻也相通相類。“數術”一詞最早的記載見於《墨子·節用上》:“聖人為政特無此。不聖人為政,其所以眾人之道,亦數術而起與?”依照文意,此處的“數術”當是二字本義的組合,“數”作幾種、幾個講,“術”作辦法、方法講。

至漢時,文獻記載的“數術”,已與今日通常認為的“數術”相近。《漢書·藝文志》(以下簡稱《漢志》)敘述成帝時校書之事:“太史令尹鹹校數術。”顏師古注:“占卜之書。”可見在唐人顏師古看來,漢時的“數術”,以占卜為最。因此我們可以基本肯定的是,在漢時,“數術”的基本內涵已經形成了。

“數術”自漢時確定其基本內涵後,一直到唐代,是沒有太大變化的,雖然期間因其本身技術性知識的特質,內容多有升降變化,舊的門類逐漸消亡,而新的內容又在原有的基礎上得以發展,但其整體涵義,確實是變化不大的。

宋代以來,主流學者崇道鄙術,斥“術”為不經,受此影響,“數術”的涵義發生了新的變化:有宋始,算術首先逐漸從“數術”中分離出去。當時這種將算術分出“數術”的觀念並未形成公論,宋人所著目錄,有仍將天文、歷數、蓍龜、算術並列於“數術”之內的,有的則已將算術剔除出去。至明清之際,“數術”的內涵發生了劇變,天文、曆法、算術皆從“數術”中脫離,形成了我們今日所講的數術。

“術數”的涵義,與“數術”相類。如《後漢書·張衡傳》引李賢注云:“《漢名臣奏》曰,蔡邕曰:‘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術數具存”是說其在言天事上方法、道理具通,只是在具體的考證核驗天象上多有失誤。這裡的“術數”,也僅僅是二字本義的組合。這兩詞通用的情況也常見於文獻之中,如《北史·晁崇傳》序:“今各因其事,以類區分。先載天文數術,次載醫方伎巧雲。”下面緊接著又說,“晁崇,字子業,遼東襄平人也。善天文術數。”此處將“數術”“術數”不加區分地連用,是非常明顯的例子。此種涵義,多用來指相術占卜之事。

“術數”的另一種涵義,指權謀之術、刑名之學。這種涵義的出現,直接受到“術”字本義的影響,前述已及。

可見,“術數”之涵義,較為確定的是陰陽五行、占卜相術之類和治國御下的刑名權謀之類,那麼“數術”之中的天文歷算是否也是“術數”之中的內容呢?

《後漢書·循吏列傳》述及王景時說“好天文術數之事”。《北史·高允列傳》:“博通經史、天文、術數。”前者以天文、術數並列,後者以經史、天文、術數並列,均置天文於術數之外,以文義來看,其所指“術數”,似專為占卜相術之類。可見“術數”更重於術,可能在一開始,天文曆法算術就不在“術數”之列。

“術數”和“數術”相比較,少了天文曆法算術,卻因重於“術”字,而多了權謀之術的涵義;而“數術”重“數”,則有天文歷算的涵義。概言之,一切涵義皆由“數術”“術數”二詞本義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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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數術源流

數術(按此處專指占卜相術之類,“數術”與“術數”相通,以下統稱“數術”)之起,可溯至遠古。《漢志》:“數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又據 《周禮·春官》記載,總管卜筮、占夢的職官是大卜;大卜又有卜師、龜人、菙氏、占人、筮人、占夢、視祲等下屬,分司各類“觀妖祥、辨吉凶”的具體工作;太史亦兼掌卜筮。可見至遲在西周時代,已經形成了掌管數術的國家機關——史官集團。逮至戰國,數術進入了一個大發展大繁榮時期。

1.

數術的勃興

在中國古代,脫胎於遠古巫術的數術(諸如卜筮、星佔、占夢等)有著悠久的歷史。西周時期,數術應用有所發展,基本形式漸有增加,數術在政治、軍事和社會生活中具有極大的影響力。在長期發展基礎上,伴隨著社會的巨大變遷,春秋戰國特別是戰國二百多年間,中國數術進入了一個顯著的發展時期。我們今天所能看到的數術形式,大多源自戰國。無論從形式還是本質方面來看,戰國都是中國傳統數術的重要奠基期。

戰國數術的迅速發展表現在:

第一,數術種類激增。

戰國時期,在古老的卜筮、星氣、夢佔等數術之外,原先尚不顯著的風角律佔、相術、式佔、時日、形法等數術形式得到較大發展,有關記載大量出現。特別是新起的建除、叢辰、堪輿、刑德、遁甲、太乙、納音等各種擇日術尤為繁盛,大有超越傳統卜筮數術地位的勢頭。此外還有為數眾多的雜佔之法出現,如: 人字佔、艮山圖、神龜佔、博局佔、筳篿、荊決、蠡卜、手相……可謂層出不窮。戰國是數術勃興的時代,在中國歷史上,似乎還看不到可與之相比的時期。而且此後,戰國新出數術中不少一直是中國傳統數術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傳統數術進一步豐富和發展。

《周禮·春官》: “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三兆”一說分別為帝顓頊、帝堯和周人的龜卜之兆)。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繇)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掌三夢之法,一曰致夢,二曰觭夢,三曰鹹陟(鄭玄注作夏、商、週三代的占夢之法)。其經運十,其別九十。”可見戰國時龜卜、筮佔和占夢這三種數術各有若干家並行於世,自成體系,繁複細密。

更典型者為天文佔。春秋以前的天文佔主要侷限於日、月、歲星、大火、彗星等少數天體及雲氣之象,隨著天文曆法知識的進步,戰國時期其範圍要廣泛得多。馬王堆帛書《天文氣象雜佔》和《五星佔》證明,戰國星雲之佔不僅涉及日月、五大行星、北斗和眾多恆星及氣象現象,而且分類和占斷極為繁複,如僅彗星就有29個圖形和18種名稱,“氣象”(雲氣) 亦有多種,每一圖形下均有吉凶佔文。更為關鍵的是,戰國模擬人世的星官命名體系的完成、二十八宿的確定以及分野說的進一步發展,為天文佔的發展奠定了最重要的學理基礎。

第三,數術著作大量湧現。

商代西周之時,受經濟、社會條件制約,文獻著述很少且均藏於王室和貴族之家,數術文獻當亦如此。至戰國則已完全不同。《漢志》著錄西漢皇家圖書596種13269 卷,其中歸屬數術的圖書多達190 種2528 卷,以種數論,數術書佔全部書籍的30%以上。 這些書籍較大部分屬於西漢著作,但先秦之書也有一定比例。最多的是記載較為翔實的“諸子”之陰陽家,所收21種著作中至少有15種為戰國文獻,幾近四分之三。據統計,考古發現戰國秦漢時期的數術類書籍,計有73種,為《漢志》著錄數術書籍的三分之一強,且絕大多數不見於該志。這還不包括其他出土文獻中含有數術內容的部分。諸多考古發現的數術文獻,應有相當比例屬於戰國古書。江陵張家山所出漢初《史律》規定: 學卜之童,“其能誦三萬以上者,以為卜”。“三萬”,指卜書三萬字,足見當時此類書籍之多。可以斷言,戰國不僅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文獻著述高峰期,同時也是第一個數術文獻創作的高峰期。

第四,數術在民間普及流行和簡便化。

《詩經·小雅·小宛》: “哀我填寡,宜岸宜獄。握粟出卜,自何能榖。”春秋戰國以前,民間已存在數術活動。但我們根據古籍記載和數術的實現條件可以推測,當時民間更流行的可能還是一些簡單巫術,而龜卜、筮佔、天文雲氣佔等數術占候形式,則主要為王公貴族所掌握和運用。然而到了戰國時期,有關民間數術活動的記載大量出現,數術活動在民間已經非常流行和普及。當時數術活動或已成為民間基本職業構成,民眾可以方便地獲得多樣化的數術服務。

第五,數術陰陽五行化。

商代西周時期數術已出現了某種數字化發展趨勢,最典型的例子是從商代數字卦到《周易》的發展。戰國這一趨勢更加明顯並有決定性的變化。在“凡人神以數合之”(《國語·周語下》) 意識的支配下,各種巫術和早期數術逐漸向真正意義上的數術轉變。而其最突出、最關鍵的變化,則是陰陽五行化。

戰國時期陰陽學說逐漸系統化,五行生剋和配物也已成型,二者相互結合為陰陽五行學說,形成了陰陽家。陰陽家的核心是: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司馬談《論六家要旨》)最完整體現這一模式的,是《月令》類的文獻。《月令》本有古老淵源,即《夏令》之類的政書,而戰國時期各國大致都已形成了制度化的月度政事安排。戰國陰陽五行家將其學說和制度化的月事安排相混合,配伍成一個完整的體系。這種陰陽五行化的國家政事年曆,最早見於長沙楚帛書,成型於《呂氏春秋》的“十二紀”。“十二紀”後來被漢儒編入《禮記》,改稱《月令》。《月令》詳細規定了君主、官府一年四季十二月中的行為規範,而其依據和原則就是陰陽五行的執行變化規律。對應於這個規律,統治者被要求“凡舉事,毋逆天數,必順其時,慎因其類” ( 《呂氏春秋·仲秋紀》) 。

《月令》的出現是陰陽家和陰陽五行學說已經成熟的標誌。由於陰陽五行具有辯證的理論思維和良好的推導性,因而對中國統數術文化的發展影響至為深刻,其不僅為數術的推演和具體應用開闢了廣闊道路,更規定了未來數術發展的基本邏輯法則。正是在此背景下,陰陽五行學說已經在戰國時期的各種數術上顯著展開,將它們納入自己的框架或打上鮮明印記。可以說,戰國是中國數術史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從戰國時期開始,中國數術史進入了陰陽五行時代,而和此前的階段判然有別。

中國古代數術的內涵與源流——附數術實操案例

2.

數術觀念的流變

《漢志》敘述“數術”源流,將之歸於“明堂羲和史卜之職”,在班固看來,明堂羲和史卜之人失其官守後,數術類書籍便出現了殘缺不全的情況,即使數術類書籍俱在,亦沒人能夠勝任如此要職。班固之所以有這樣的觀念,是因為在他看來,能夠通曉天地祭祀、宗廟儀式、測算星曆以及占卜斷事的人,應當具備極高的修養與品質。《漢志》中的數術書籍共為六類,班固總結“五行”類文獻說道:“五行者,五常之形氣也。《書》雲‘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言進用五事以順五行也。貌、言、視、聽、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亂,五星之變作,皆出於律歷之數而分為一者也。其法亦起五德終始,推其極則無不至。”在班固看來,五行為五常、五事、五星、五德的內在原理,五行可以小到個人的貌、言、視、聽、思五事,可以大到國家命運和朝代更迭,萬事萬物都可以放入由五行組建的模型中。班固所舉的上古數術家皆是其心中的理想楷模,這些人不僅精通星宿行度、日月盈縮、曆法測算等技藝,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夠根據天象、氣候、節令等客觀世界的現象,推知國家未來的禍福,進而規勸君王,使國政歸於正道。

其後,班固指出,民間“小數家”將五行與吉凶掛鉤,在風行於世的同時,也逐漸造成了學說的混亂。顯然,“小數家”是數術家中最下者,這也就透露出,研習數術的人實際上有云泥之判、聖俗之分,數術也有大小高低之別。

承接《漢書》的兩部史書是《後漢書》和《三國志》,兩部重要的史書分別設定了《方術列傳》和《方技傳》。我們取《後漢書·方術列傳》對漢以來人們對數術方技的看法加以解析。

范曄在《方術列傳》開頭直接引用孔子的“卜筮者尚其佔”以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度,即作為一個君子,必須要掌握四個要素,卜筮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條。對於先王而言,卜筮可以判斷禍福,決定疑問,甚至可以預見未來。

在范曄看來,數術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上古數術“靡得而窺”,甚至都是屬於“聖人”或者“先王”之 學。降至第二階段,兩漢時代的數術仍可用於“探抽冥賾,參驗人事”,但因為“時有可聞”,其神秘性以及神聖性逐漸退減。至於第三階段的數術,在范曄看來已經趨向於世俗化,絕不如第一階段一樣能夠“幽贊神明”,也做不到第二階段的“探抽冥賾”,僅僅是“時亦有以效於事”。

從史傳中可以看到,數術的重要性開始下降,而這一點在目錄學的分類上體現得更為明顯。有晉以來,目錄的分類便以七分和四分兩種方式為主。就七分圖書目錄而言,數術類書籍依舊獨立成目,體現出這一類書籍在圖書分類中的重要性和專門性。魏晉時期,圖書目錄四分法的出現改變了自《七略》以來七分圖書的做法。創制四部,始於西晉荀勖:“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將荀勖的四分與《漢志》的七分對比,雖然數術書籍前置到了四部中的乙部,但是數術書籍不再被單獨視為一類,實際是地位下降。

目錄的異動往往能夠反映出觀念的變化,在《隋書·經籍志》(以下簡稱《隋志》)中可以窺見一些端倪。數術方技類書籍在《隋志》的子部,其分類為天文、歷數、五行和醫方,與《漢志》分類大致相似,但是對於數術方技類書籍的看法卻發生了轉變:在《漢志》的觀念中,頂級數術是能夠貫通天人的神聖之學,故而《漢志》序文多是褒揚之辭。《隋志》觀念與《漢志》迥然有別,數術的神聖性在《隋志》中被完全消解:“儒、道、小說,聖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醫方,聖人之政也,所施各異。世之治也,列在眾職,下至衰亂,官失其守。或以其業遊說諸侯,各崇所習,分鑣並騖。若使總而不遺,折之中道,亦可以興化致治者矣。《漢書》有《諸子》《兵書》《數 術》《方技》之略,今合而敘之,為十四種,謂之子部。”《隋志》將數術方技看作聖人異政的產物,王官之學的附庸。如此,數術方技的性質便與諸子等同,只是通向至治的康莊大道之前的蹊徑而已。

《漢志》中的數術是聖俗之別,文辭多宗聖而鮮非俗,《隋志》中的方術乃是官俗之別,文辭多尊官而鄙俗。這是因為,在《隋志》看來,數術到了民間層面,吉凶之佔可以完全背逆,善惡之別可以等同混一,以至於數術細碎混亂,朱紫難辨。《隋志》這種對於數術方術觀念的轉變由來非一朝:固然歷史記載中有諸多方術應驗的事蹟和神乎其神的傳聞,但就實際應用而言,方術時常會出現“誣罔”“反謬”“不驗”等情況,以至淪為“詭俗”,即使應驗也僅是因為“億則屢中”,更別有巫蠱左道、末世讖言、授命符籙等淆亂大眾。其中,數術中的讖緯等預言之學最為人主深忌。這種官俗之別的理念起源甚早。自王莽以降,讖緯之學成為能夠登上帝位的輿論標配,故而到了魏晉時期,政府不得不出面對此亂象加以限制。此後歷朝歷代對於方術都有嚴格地劃分和管控:“天學在古代是一種溝通天與地、人與神的最主要手段,獨佔此種手段,就能確立王權……在古代中國,天學對於謀求統治權者為急務,對於已獲統治權者為禁臠。”

在官俗之別的影響下,數術中僅有與《易經》相關的部分仍受到重視。在古人既有的觀念中,《易經》為聖人尊天法地之教,所以數術方技中與《易》相關的典籍仍可依附於經典之後而不流於鄙俗。方術雖然在歷代的史傳書籍中處於末尾,但人們對於《周易》的研究和探討卻如火如荼。這種觀念一直延續到了清代,《四庫全書總目》:“中惟數學一家,為《易》外,不切事而猶近理。其餘則皆百偽一真,遞相扇動。”認為除了《易》這一類數術文獻,其餘都是迷信書籍。這種鄙夷方術的觀念亦早有端倪,唐代僧道世《法苑珠林》載北齊天保六年佛道對話,北齊文宣帝高洋就已經指出:“方術小技,俗儒恥之,況出家人也。”說明至遲到北齊,對於方術持鄙薄觀念者已非僅僅限定於儒生,連從屬於方家的佛道二教亦抱此偏見。這種觀念是根深蒂固的,至今人們對於數術方技的觀念也與《總目》相差無幾,都將其視為迷信的代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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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史傳、目錄中記載來看,人們對於數術方技的看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在魏晉以前,數術方技在人們的生產生活中佔據重要的地位,且有高下之分,聖俗之別。第二階段,從魏晉開始,數術方技的地位開始下降,並由單獨的目錄分類淪為子部的一種,此時數術方技由於受到政府的限制,開始出現官學與俗學的分別。第三階段,隋唐以後,數術方技的地位進一步下降,尤其是到了明清,數術方技逐漸成了迷信的代言詞。

值得反思的是,我們不應當以現代的迷信觀點來看待古代數術方技類書籍。現代人有色眼鏡下的數術方技,其實在古人的思想世界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從積極的意義上講,數術方技的性質實為古代“科學”,古時雖無現代學科的分類觀念,然而數術方技卻與古人的文化信仰、思想世界和知識體系密不可分。因此,數術方技知識對窺探古代歷史和思想文化,尤其是古人的精神世界有著相當積極且重要的作用。

三、數術例舉——一種簡單易行的占卜方法

數術的內涵及其源流,前述已明。《易》作為古代聖王法天象地“以究天人之際”的重要成果,在諸多數術門類中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和代表性,現舉一簡單易行的占卜之法,來看看民間占卜中的《易》學淵源。金錢演卦,具體操作如下:

1.

入靜

古人認為占卜是與天地造化溝通,所以占卜是十分嚴肅的事情。占卜時一定要遵循三個原則:無疑不卜、卜不過三、心誠則靈。在正式占卜之前,應該有一個進入占卜的程式,叫做“入靜”:首先要找一個安靜的地方,如果在室內,最好要拉上窗簾,點起蠟燭。然後正襟危坐,心情要放鬆,可以用一段時間調整自己的呼吸。此時不能胡思亂想,而只能想自己要問的事情。為了避免分心,可以把自己要問的問題寫下來放在面前。寫的問題要儘量清楚明白,應為詢問句,而不能是陳述句。比如,問財運,可以是:“做這個專案能不能賺到錢?”也可以是:“這個行業市場前景如何,值不值得投資?”而不能寫“做這個專案會賺錢”(陳述句)或“我已經投資這個專案了,就是想知道能不能賺錢”(不疑)。

心情徹底放鬆之後,就可以進入正式的占卜程式了。

2.

起卦

占卜第一步為起卦。古人講究“心誠則靈”,在起卦之前要靜心,默唸自己要問的事情。唸完之後就可以把三枚銅錢合在手心裡,晃動手掌,然後將銅錢丟在桌子上(上述動作連續重複六次,依次記錄結果)。觀察銅錢的正反情況,這時會出現四種情況:

第一種:三枚銅錢中有兩枚正面向上,為奇數,為陽(少陽),記做“——”(陽爻);

第二種:三枚銅錢都是正面向上,為奇數,為陽,只不過這個陽數較大,叫做老陽,記錄時要在陽爻的後面畫個圈:“—— ○”;

第三種:三枚銅錢中只有一枚正面向上,為偶數,為陰(少陰),記做“--”(陰爻);

第四種:三枚銅錢都是反面向上,為偶數,為陰,只不過這個陰數較大,叫做老陰,記錄時要在陽爻的後面打個叉:“-- ×”。

3.

畫卦

第二步為畫卦。畫卦時要按照從初爻到上爻,即從下到上的順序依次畫出六爻,這樣我們就得到了六十四卦中的一個卦象。“一陰一陽謂之道”,物極必反,“陽極變陰,陰極變陽”。即老陽“—— ○”和老陰“-- ×”代表的兩個爻要取其變爻(動爻),分別變成“--”和“——”。這種陰陽相生的變化之理是《易》學的精髓所在。變化之後的卦叫本卦的“變卦”或“之卦”。

例如,我們六次起卦的結果分別是:兩正(——)、三正(—— ○)、一正(--)、兩正(——)、兩正(——)、三反(-- ×)。按照從下到上的順序畫出六爻,我們就得到了下圖所示的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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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這次卜得的本卦,它是《周易》第五十八卦兌卦。因為第二次搖出三正(老陽“—— ○”),第六次搖出三反(老陰“-- ×”),相應地,上面的這個卦象中的第二爻要變成陰爻(--),第六爻要變成陽爻(——)。變化後的之卦是《周易》第二十五卦,叫做無妄卦,這次占卜的所得卦象就可以稱之為“兌之無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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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斷卦

民間占卜之法種類繁多,僅金錢卦而論,就有多種斷卦之法,有的在斷卦之前還需要裝卦(即給卦象配上天干地支陰陽五行六親六神等)。我們就用最簡單的,按照朱熹《易學啟蒙》中的方法斷卦:

第一種情況,

六爻不動,以本卦卦辭斷。

例如:上面例子中我們卜得的本卦兌卦若無動爻,則以兌卦卦辭“兌,亨,利貞”一句解卦。

第二種情況,

一爻動,以本卦動爻的爻辭斷。

第三種情況,

二爻動,以本卦兩個動爻的爻辭斷,且以後起爻為主。

上述例子就是這種情況,我們需要綜合看兌卦第二爻爻辭(“九二,孚兌,吉,悔亡”)和上爻爻辭(“上六,引兌”),且以上爻爻辭為主,就可以解卦。這裡解釋一下六爻的規範叫法:從下至上依次叫做:初爻(第一爻)、爻二(第二爻)、爻三(第三爻)、爻四(第四爻)、爻五(第五爻)、上爻(第六爻),在爻辭中,要根據陰陽的分別,用“六”(陰爻)和“九”(陽爻)來表示,所以兌卦的六爻分別名為:初九、九二、六三、九四、九五、上六。

第四種情況,

三爻動,以本卦卦辭和之卦卦辭斷,且以本卦卦辭為主。

第五種情況,

四爻動,以之卦中兩個不變爻(靜爻)的爻辭斷,且以先起爻為主。

第六種情況,

五爻動,以之卦中靜爻的爻辭斷。

第七種情況,

六爻皆動,乾坤兩卦以“用”辭斷,其他以之卦的卦辭斷。

這裡所謂“用”辭指乾卦和坤卦中六爻爻辭外特殊的一句爻辭,即乾卦中的“用九,見群龍無首,吉”和坤卦中的“用六,利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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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易者不佔,善易者不卜。”《易》,時歷三古,人經三聖,書有三易,是古人探求世界大宇宙同人生小宇宙之間關係的世界觀與方法論的總和,其旨在於“敬天保民”。如果沒有特別重要的事情,或者沒有做當決不決的猶豫,最好不要卜卦。一句話:

“沒事少算命!”

(請手動說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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