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截“汙染的農產品”需要關口前移

攔截“汙染的農產品”需要關口前移

福建第42期公告的監督抽檢資訊涉及24大類食品2020批次,涉及質量指標問題、食品新增劑問題、重金屬汙染問題、微生物汙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汙染問題。

“汙染的農產品”涉及範圍很廣,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新增劑、食用農產品。

綜合來看,這些“汙染的農產品”多數是在市場銷售環節發現問題的。因此,福建在釋出“汙染的農產品”的資訊的時候,同時釋出了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家。按說,這樣的資訊釋出是到位的。可是,這樣的查處結果也讓消費者驚出一身冷汗。等“汙染的農產品”到了市場銷售環節,其進入餐桌的風險,其進入肚子的風險就更大了,不知道有多少“汙染的農產品”已經進入了餐廳的後廚,已經進入了百姓的廚房?

“汙染的農產品”的涉及質量指標問題、食品新增劑問題、重金屬汙染問題、微生物汙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汙染問題等等。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情,因此對於執法部門而言,不能僅僅把這次查處的大批“汙染的農產品”當成是成績,還必須看到成績背後是很大風險。

對“汙染的農產品”需要從源頭上進行查處。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在產地管理上,在企業加工等環節做些事情。比如說,重金屬汙染、微生物汙染、農獸藥殘留,實際上是原產地出了問題,有的是農業用地被汙染了,有的是生產環節被汙染了,這就需要從產地環節加強監督管理。要調查被汙染的土地,要限制農獸藥的違規使用。比如說,新增劑汙染等等,也是相同的道理,這都是企業違規生產帶來的問題。

如何不讓“汙染的農產品”從產地流入到企業加工環節,如何不讓企業生產的“汙染的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環節,這才是最該關注的事情。當“汙染的農產品”能夠暢通無阻進入市場環節的時候,其實說明我們的監督管理是出了嚴重問題的,是這些環節存在巨大的漏洞造成的。既浪費了人工成本還浪費了運輸費用,最關鍵的是還讓“舌尖上的安全隱患”成為更大的風險。

“汙染的農產品”,不能等到市場銷售環節才想起來去檢驗,去查處。為了確保舌尖上的安全,執法環節、管理環節、檢驗環節必須前移關口,實現源頭的風險管控。

TAG: 汙染環節農產品問題獸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