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之教化、法之天下,韓非之道

來惡舌駟難追,

自古無媒謗所歸。

句踐豈能容範蠡,

李斯何暇救韓非?

編者按:這是一首抒懷詩。作者以句踐、李斯不容範蠡、韓非等人為例,感嘆自己不為小人所容,得出人言可畏的結論。正如詩中所說,

戰國末年的韓非不被同門師兄李斯所容

,但他對中國歷史的影響卻遠遠大於這位秦始皇的開國丞相。

法家概述

法家是戰國時期產生和發展的以法治為思想核心的一個學派,是後世所謂“九流”之一。其思想源頭可上溯到春秋時的管仲、子產。戰國時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發展,逐漸形成了一個有影響的學派。

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周禮作為維護社會運轉的基本規範已經失去現實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管仲提出法制主張。後來鄭國執政子產鑄刑鼎,公佈了我國最早的成文法。戰國時魏相李悝著《法經》,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法典,奠定了法家的基礎。商鞅變法的時候,全面推行法制建設。慎到在推行法制時,注重君主之“勢”即權威在法治中的作用,強調中央集權。申不害則注重“術”的運用,著重闡述君主馭臣之術。戰國末韓非對他們的學說加以總結、綜合,集法家之大成,構建了一整套法、術、勢相結合的君主集權理論。

韓非的生平與《韓非子》

韓非(約前280~前233),出身於韓國宗室,曾和李斯一起就學於荀卿門下,李斯自以為不如。他目睹韓國日益削弱,多次上書韓王,力主修明政治,變法圖強,都未被採納。書傳至秦國,秦王嬴政大為讚賞,急發兵攻韓,迫使韓王送韓非入秦。公元前234年,韓非作為韓國的使臣來到秦國,上書秦王,勸其先伐趙而緩伐韓。但韓非入秦後,因李斯等人作梗,並未受到秦王信用。後來又由於李斯、姚賈的讒毀而下獄,被李斯用毒藥害死在獄中。

《韓非子》一書現存55篇,可以看作韓非個人的作品集。但書中除了《說難》、《五蠹》等篇外,多有後人竄入的文字。《韓非子》的文章在諸子散文中別具一格,其突出特點是犀利峻峭。韓非認為人與人之間只存在爾虞我詐的關係,因此總是以冷峻嚴酷的目光去剖析現實,大膽暴露各種人物的思想行為;他敢於毫不掩飾地發表真實見解,善於摘抉隱奧,無所顧忌;發而為文,便有一種激切凌厲之氣。韓非子的另一個特點是論證嚴密,無論是內在的邏輯關係,還是外在的結構形式,都嚴謹周密,具有令人折服的力量和氣勢。《韓非子》中有大量的寓言和故事,它們或取材於歷史傳說,或根據現實生活加工創造,大都平易樸實,短小凝練。作者意在以此作為論證手段,因此總是在故事之外點明寓意,使人一目瞭然。《韓非子》的文體豐富多樣,既有進行正面論述的長篇大作,又有自由靈活的駁難之體,還有類似雜感的短文和韻文。《韓非子》文體的多樣性特徵,是諸子散文完全成熟的一個顯著標志,並對後代各種類似的文體都產生了影響。

韓非的思想

韓非鮮明地提出了反覆古的思想,認為歷史是不斷髮展進步的,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在這一前提下,韓非綜合前期法家的思想,加以改造、補充與發揮,提出更為完善的三者結合的學說。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理論。在他之前,商鞅主法,要國君明法審令,申不害強調術治,主張國君注意控制,駕馭臣下的手段,慎到強調勢治,即國君加強威勢,以統治天下。韓非認為他們各有利弊。如商鞅獎勵軍功,使勇者為官,擴大封地,不利集權,單靠有勇力的人為官,不能很好地治理國家;申不害談術而不用法,法令經常變化,結果犯人日多,且申不害言術而未盡,需要完善;韓非認為法是主要的,但還必須有術治,君主要住王宮而明察宮廷之外的情況,必須發動人民來告奸,告奸有賞,不告奸處以重罰。韓非還特別強調勢治,即威勢之治。認為善於用勢者則國家安全,否則危險,他分析了三者間的關係。這是他鼓吹極端君權主義,適應了封建專制主義集權的需要。

韓非繼承了老師的性惡論說,但他與荀子的不同點在於荀子強調禮義教育以糾正性惡,而他卻主張用刑法來糾正

。韓非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以法為教”他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採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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