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反壟斷指南為何影響巨大?深度解讀

平臺虐我千百遍,我待平臺如初戀。

網際網路反壟斷指南為何影響巨大?深度解讀

網際網路平臺就像初戀,我們就像舔狗,要麼是因為顏值,要麼是因為利益,如果都不是,那麼就是真愛了。

甭管你平時在人前人五人六,吆三喝四的,在平臺面前還得是一副受氣小媳婦的模樣,眾多在網際網路平臺討生活的人一定理解得更深刻。

網際網路平臺是個好東西,既方便了人民群眾,也養活了無數在平臺上發家致富和養家餬口的人。

衣、食、住、行、外加娛樂,這個時代,誰也離不開網際網路平臺。

從移動支付、社交、娛樂消費等埠入手,打通了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

我們會覺得生活便利了,這是平臺表面上的希望你們看到的,但別忘了網際網路平臺還有壟斷的優勢。

漸漸地我們就發現這個事情開始不對勁了。

舉個例子,美團對商家的抽成大概在20%左右,每一個美團單子,不管商家賺錢不賺錢,美團都要拿走至少20%。

所有上美團的商家,最後都是在給美團打工。

消費者已經習慣了網路,平臺就開始像向用戶和商戶兩頭加價,傳統的渠道完全被打碎了,想回也回不去,但是幹下去,你就會發現,

最後所有的人都是在給平臺打工。

你別跟我牛,也別抬槓。

淘寶、京東、拼多多、美團、餓了、滴滴。。。 。。。

公眾號、抖音、快手、B站、知乎。。。 。。。

誰沒用過? 當然你也可以硬扛著不用。

但是這就造成了一個事實上的結果,寡頭壟斷。

看似消費者手裡選擇權,其實,你最多能選一選外賣是宮保雞丁,還是紅炒肉,除此之外,你什麼都選不了。

在大自然中,有一種“

大樹底下不長草

”的現象。

從生物學講,因為大樹把周圍的水分以及各種養分攫取完了。

網際網路行業便是如此,網際網路行業早已經只剩下幾個山頭了,一旦發現你發展的快,要麼交點買路錢,要麼就出讓股權,把你收編了。

不找個山頭投靠,既沒有流量也沒有資金,只剩下死路一條,最後還是得賣身,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這些頭部網際網路企業已經成為了一個個怪獸,依靠科技,平臺壟斷層層吸血,靠著絕對的市場地位來收割小商家和消費者。

在最近的20年,中國的網際網路科技企業繁榮生長,基本上沒有監管這些頭部平臺。

但現在開始要監管了。

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其中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要對網際網路平臺進行反壟斷約束,包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

這次釋出的意見是投石問路,結果,市場和資本給出了迴應。

於是港股的美團、京東、騰訊、阿里等大跌。

以前不管,為什麼現在要管。

就像螞蟻上市被撤回,好多大V都說馬雲膨脹了,說了不該說的話惹了監管層不高興。

開玩笑呢吧,你以為是馬雲不成熟,還是監管層不成熟。

你要沒時間看指南意見,我帶著大家解讀一下幾個細節。

反壟斷指南提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還可能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說的就是平臺仗著自己有錢,砸錢搶市場,把對手幹挺了,市場是就剩一兩家了,然後呢,補貼花出去的錢,消費者佔的便宜,他會讓你加倍吐回來。

反壟斷指南提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包括:“利用格式條款、彈窗、操作必經步驟等交易相對人無法選擇、更改、拒絕的方式,將不同商品進行捆綁銷售;以搜尋降權、流量限制、技術障礙等懲罰性措施,強制交易相對人接受其他商品;

流量為王的商業模式裡,你沒有流量就只有死路一條。

中小商家在平臺交了入場費,如果不給你流量,你的貨就是賣不出去。

攥在平臺裡的商家們,不聽話,分分鐘捏死。

反壟斷指南提出:要求交易相對人在競爭性平臺間進行‘二選一’或者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行為……

商家們聽好了,雙11,國慶、春節促銷流量想不想要了,想要,那就二選一唄。

反壟斷指南提出:基於大資料和演算法,對新老交易相對人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

這說的就是大資料殺熟和虛假報價,大家都感受過吧。

這種體驗極不好,有一種痴心錯付的感覺,就是被騙了還幫人家數錢。

你看,這次意見釋出的時間也是深思熟慮過的,此次正式的指南意見選在雙十一前夕,所指就不言而喻了。

11月10日,中央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稅務總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

要求27家平臺公司不得開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二選一”、商譽詆譭、裹挾交易等違法違規競爭行為,或依託演算法推薦、人工智慧和大資料薈萃分析進行的“隱形”不正當競爭行為。

27家公司包括:京東、美團、58同城、百度、奇虎360、搜狗、位元組跳動、快手、滴滴、微店、新浪微博、多點、貝殼找房、拼多多、國美線上、餓了麼、小紅書、攜程、蘇寧、同程、阿里巴巴、貝貝網、雲集網、蘑菇街、興盛優選、唯品會、騰訊。

這27家基本上就是各個行業平臺的頭部了。

其實,任何一個行業的發展都會經歷一個從自由競爭發展到出現壟斷的過程,實體如此,網際網路也是如此,這就是競爭導致的馬太效應,也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

網際網路行業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也終於走到了這一步。

以往監管層一直都是放水養魚,扶上馬還要送一程。中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正式實施以來已經12年了,但監管部門對於網際網路行業很包容,基本上沒動過網際網路行業。

現如今,平臺企業體量巨大,已經成為資源型行業,控制了上下游的渠道和資源,透過超級入口掌握著海量使用者的選擇,已經影響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

平臺既可以挾制商家,又可以控制消費者,還可以透過補貼和排他性條款來遏制競爭對手。

競爭失序、虛假營銷、刷單炒作、個人資訊洩露、擠壓實體、層層吸血,監管層不可能再放任不管了,如果放任平臺繼續下去,最後就只能是死路一條了。

所以,這次意見的出臺,直指網際網路平臺型公司,

對於網際網路行業而言,意味著一個寬鬆監管時代的結束。

賺錢可以,但是不能本末倒置,最終的目的還是使數字經濟從資源競爭重新回到服務、效率和創新競爭。

最終,監管的目的是要這些平臺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人民幣服務。

反壟斷不是反對壟斷地位,而是反對壟斷競爭行為。

所以,管管平臺是好事,商家開心,消費者也舒心。

也讓眾多的商家、消費者和全社會共享網際網路發展的成果,而不是成為平臺的打工人。

有病不怕,關鍵得治療。

咱們監管層辦事一向講究,凡是都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一般是先有制度,再有處罰。

你看,歐盟自2017至2019連續三年對谷歌進行反壟斷處罰累計金額超過600億人民幣。

所以呢,猜猜看,誰會是第一家領到罰單的。

評論區留言吧。

順便說一句,投資股票的同志們也不必慌亂,短期起波瀾的只是人心,下跌是暫時的,網際網路平臺公司的護城河依然在,至於發展空間,依然大得很,長期價值依舊在。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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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高階經濟師、金融碩士、英國資深財務會計師、澳大利亞資深註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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