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了營業執照沒有開展業務,可以不做稅務登記嗎?有什麼風險?

最近很多人諮詢這個問題:辦理了營業執照,若是沒有開展業務,能夠不做稅務登記?今天我們統一回復!

誤區一:

辦理了營業執照若是沒有開展業務,可以不做稅務登記!

糾正:

以上認識是錯誤的。只要辦理了營業執照,必須在規定時間30天內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否則將面臨罰款、吊銷其營業執照等處罰。

參考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條節選: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登出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參考二: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登出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責令其限期改正,並依照《稅收徵管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稅收徵管法》第六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誤區二:

新註冊公司沒業務可以不用記賬、報稅?這也是不對的!

溫馨提示:

工商、稅務已經於2015年6月1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徵信系統聯網!公司末登出的情況下,必須做賬報稅。否則法人及股東將有信用汙點!

2018年工商總局稅務總局聯合釋出《工商總局 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資訊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通知指出:

一、做賬是必須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領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0日內要辦理稅務登記,當月建賬。企業必須要有一名專業會計,根據原始的票據憑證,為企業做賬。

二、報稅也是必須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營業執照批下來後,首月建完賬後,在取得稅務登記證的次月起進行納稅申報。不管有沒有賺錢,也不管有沒有生意,每個月都要根據運營情況做賬,然後根據賬本向稅務局做稅務的申報。

三、不做賬報稅後果很嚴重!

☑ 不能貸款買房

☑ 不能辦移民

☑ 不能領養老保險

☑ 公司每年會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2萬元

☑ 企業欠稅,法人會被禁止出境,無法購買飛機和火車票

☑ 企業長期不報稅,稅務局將上門查賬

☑ 長期不報稅,發票機被鎖

☑ 進入工商經營異常明瞭,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如:銀行開戶、進駐商城等。

總之一句話,新註冊公司不做賬不報稅,無疑是把自己往絕路上逼!一旦被查出來,公司將處處受限寸步難行!請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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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稅務報稅稅務機關登記做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