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殘酷慘烈的腰斬之刑,一般都會施加在什麼樣的人身上

腰斬是古代酷刑之一,它完美形象地詮釋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全部含義。所謂腰斬,顧名思義,就是將犯人放在砧板上,劊子手用鍘刀將人從腰部斬為兩截。

腰斬最初使用的刑具並非鍘刀,而是斧鉞。我們從“斬”字就可以看出來,“斬”字的部首是“車”,說明這種酷刑和車裂有相同之處,其結果就是要讓人的身體分離。同時用“斤”做偏旁,“斤”在古代就是斧頭的意思。

古代殘酷慘烈的腰斬之刑,一般都會施加在什麼樣的人身上

(古代鍘刀)

那麼,為什麼要用斧鉞行刑呢?因為腰斬之刑,始於西周之前。當時鐵器還未出現,刀具所用的材質是青銅器,它的鋒利程度是遠不及鐵器。為了增加刑具的重量,讓砍殺有力度,所以腰斬的最初工具就選擇了斧鉞。

腰斬之刑發展到後來,逐漸用鍘刀代替了斧鉞。犯人將身上的衣服褪去,露出腰部,伏在木質或鐵質的砧板上。劊子手將鍘刀抬起來,抓住刀把,憋氣往下一壓,人就在瞬間被分成兩截了。

身體雖然被分開了,但犯人一時半會兒還不會死,甚至還有清醒的意識。直到身體裡的血流完,在伴隨著劇痛的摧殘後,才慢慢嚥氣。

正因為腰斬是從腰部行刑,所以劊子手在行刑時就有很多的講究。

如果想要罪犯少受苦,儘快死去,那麼,劊子手就會將鍘刀向身體上部移動。因為人體的主要內臟器官,都集中在身體的上部。如果劊子手想讓罪犯多受罪,只需將鍘刀下移,不傷及重要器官。這樣,罪犯就只能靠血竭而死,非常痛苦。

所以,凡是知道自己被判腰斬的人(或者是犯人的家屬),一般都會在行刑之前賄賂劊子手,儘量讓自己在短時間內死去,希望讓自己死得痛快些,以減少痛楚。

被判腰斬的人,一般都是觸及到皇權的人。要麼犯上作亂,意圖謀反;要麼忤逆龍顏,大逆不道。針對平民百姓的殺人放火、雞鳴狗盜等,反而一般都不會受此酷刑。

因為腰斬之刑,除了讓受刑者飽受痛苦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對世人產生震懾。所以,凡是有覬覦皇權的,為了殺一儆百,以儆效尤,也為了帝王的江山永固,皇帝往往才會處以腰斬之刑。

古代殘酷慘烈的腰斬之刑,一般都會施加在什麼樣的人身上

(晁錯劇照)

歷史上有很多被判腰斬的名人,晁錯就是其中的一位。

漢景帝時期,晁錯為了幫助劉啟加強中央集權,多次向他提出削藩,為此還專門上疏了《削藩策》。指出:“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之,其反遲,禍大。”

晁錯此舉正中劉啟下懷,他早就有削藩的打算,但始終舉棋不定,害怕因此引發叛亂。

謹慎的劉啟,還是將晁錯的削藩之策交予廷議。但眾大臣雖然可能有不同意見,但知道劉啟寵信晁錯,因此,無人敢提出反對意見。雖然竇嬰也曾當庭反對,但勢單力薄,無法扭轉勢在必行的削藩局勢。

於是,劉啟下詔削藩,由此逼反了諸王,引發了“七王之亂”。以吳王劉濞為首的諸王打著“誅晁錯,清君側”的名義,兵指長安。

劉啟為了平息叛亂,為了轉移目標,把責任推在晁錯身上,,動了斬殺晁錯之念。他派人誘騙晁錯進宮議事,在半路宣佈了判處晁錯腰斬之刑。可憐的晁錯還穿著朝服,就被匆匆推上了砧板。

想必晁錯根本就沒有機會賄賂劊子手,臨死之前受盡痛楚,眼看著自己肢體分離,血竭而死。

另一個慘遭腰斬的名士,是方孝孺。他不但自己身受酷刑,還牽連十族,800多人被屠殺殆盡。

古代殘酷慘烈的腰斬之刑,一般都會施加在什麼樣的人身上

(方孝孺劇照)

這同樣是因削藩引發的悲劇。

朱允炆繼位後,諸王勢力太盛,嚴重威脅到了他的皇權和帝位。朱允炆於是強勢推行削藩,但倉促行事,最終引發了叛亂。

朱棣起兵發動了“靖難之役”,奪了侄兒朱允炆的皇位,眾大臣紛紛歸降,唯有方孝孺寧死不屈。

朱棣憐惜方孝孺的才能,不忍殺之,多次勸說他為自己起草即位詔書。但方孝孺不但斷然拒絕,還公然在朝堂上為朱允炆披麻戴孝,怒斥朱棣“燕賊篡位”。

朱棣以誅其九族相威脅,方孝孺回到:“誅我十族又如何?”

盛怒之下的朱棣將方孝孺的門生和朋友當做十族,當著他的面,屠殺了873人,最後將方孝孺腰斬於市。

鐵骨錚錚的方孝孺,當然不會賄賂劊子手。因為他在被腰斬後,還神志清醒地蘸著自己的鮮血,接連寫了12個半“篡”字。其痛苦的程度,可謂慘烈無比。

據說,因腰斬之刑太過酷烈,在清朝雍正年間終於被廢止。這一滅絕人性的酷刑,也由此湮滅在了歷史的長河中。

(參考資料:《史記》《資治通鑑》《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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