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與愛情:密不可分還是各自為營?

“作為性本能的目的,一個人心裡對於性物件的估價,除了罕見的例外,絕不至於僅侷限在性器上面;通常它不但包括容其全身,而且不難把來自性物件的柔情蜜意也包括在裡面。”——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詩的破格”是文學家們的特權,他們儘可極盡華美的筆調謳歌愛情的神聖與崇高,讚頌它那令無數聖人俗子趨之若鶩乃至飛蛾撲火的神秘吸引力,而無需花費精力探尋它的根本起源。文學描繪生命的狀態,卻不必承擔起追尋 “真相”的重任,畢竟,追根溯源的過程很可能無法帶來文學視為生命的“智性”與 “美感”。因此此番無趣的工作,弗洛伊德看來,只能由“笨手笨腳”的科學一肩扛起。

而科學家對“愛情”的研究,總繞不過另一個人類發展中無法剝離的命題——性。誠然,文學家筆下,性與愛情時時相伴出現,二者的合二為一常常是許多人的心之所向。但科學的論證則更能令我們除去人為賦予愛情與性之上的種種簡單直白的標籤,從而有可能一窺其真正的本質。

弗洛伊德在論述性目的的變異時,將其分為兩種:一是性結合時所使用的身體部位之解剖學的變位;二是暫時性的性目的之固置。其中,解剖學之變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於性物件的過分高估。性行為個體之間所建立起的情感連線,擴大了這一行為本身作為繁衍後代的手段的意義,使得除了生殖器的交合外,還產生了身體其他部位的觸碰以及由此產生的快感。

也就是說,愛情的存在昇華了人類的性活動,使之與動物之為種族存續而進行的性活動有了極大的區別。

既然人類完整意義上的正常性行為離不開愛情的存在,那麼沒有性的愛情又是什麼樣的情況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希臘就有人嘗試做出解答。哲學家柏拉圖在《會飲篇》裡曾發表過他的觀點,

認為愛人,尤其是男性愛人之間最理想的狀態是知識與美德的交流,肉慾處於次要乃至毫不重要的地位

。這種排斥肉體慾望而追求純粹精神層面的理解與交流的愛情觀,也被後世冠以“柏拉圖式的愛情”。

性與愛情:密不可分還是各自為營?

經典同性電影《莫里斯的情人》中,男主角莫里斯在劍橋唸書時的戀人克萊夫就將柏拉圖式的精神愛戀視為自身的歸屬,認為男人之間的愛情只可能採取“純潔”無性的形式。但是在世俗道德壓力面前,這種虛幻的精神戀愛顯得不堪一擊,二人因此分道揚鑣,男主角最終選擇了另一種靈與肉合一的愛情,和社會底層出身的獵場看守歸隱山林。

儘管精神分析學派並不贊同將同性戀視為人類中的異端予以排斥,但按照弗洛伊德的“原欲”觀點,性本能及其所產生的能量既然構成人類一切行為活動的本源,自人類誕生伊始就始終相伴,那麼就絕不可能憑空消失,至多隻能在某段時期內被加以抑制。

如此一來,除非由於發展過程出現差錯而導致的性錯亂或心理症,否則正常男女之間產生的愛情是必然導向肉體的性行為的

。至於柏拉圖所崇尚的純精神戀愛到底能否真正實現,這種關係中有多少成分是真正的愛情,則很難斷定。

性與愛情:密不可分還是各自為營?

由此看來,性與愛本應密不可分,但長久以來二者的社會地位並不平等。自從弗洛伊德關於孩童性慾的一系列觀點面世以來,無論是在學術界還是普通民眾中間,總是反對之聲多過贊同。如果說是孩童的純潔令他們無法用“性慾”這樣的字眼來玷汙,那麼這本就體現了 “性=醜惡骯髒”這樣的觀點有多麼深入人心。即便是在號稱開放包容的現代社會里,這個話題還總免不了幾分曖昧與忸怩。實際上,倘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將性慾視作與食慾等同,其與兒童之間也就不是那麼水火不容的關係了。

要想獲得圓滿的愛情,也就免不了要學會正確看待“性”的存在,既不將其視為罪惡神秘的禁果,也不將其視為家常便飯的隨意小事。至少在絕大多數人身上,二者是相輔相成,缺其一便難免會有遺憾的,極端情況下甚至會發展為某種心理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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