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斬首有禁忌,若是不遵從,只恐厄運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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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尤為迷信,對萬事萬物總有許多禁忌,如斬首這種極刑,更是忌諱重重。古人認為斬首是“陰事”,是大不吉的事情,官員都不願意擔任監斬官,但朝廷所派又沒辦法推辭,只能硬著頭皮上。

以清代《夢廠雜著》記載,官員出任監斬官,需穿上全套公服,外罩一件大紅斗篷用以“辟邪”。

古代斬首有禁忌,若是不遵從,只恐厄運找上門

很多時候,監斬官在宣讀完犯人所犯罪行,宣佈斬首執行之後,會站起身一腳把面前的公案(桌子)踹倒,而後轉身迴避,交由下屬監斬。這樣做是為了告訴犯人的死跟自己無關,自己是不得已才擔任監斬官的,犯人死後不要找自己麻煩。

另外“勾決”犯人姓名的硃筆也會丟棄不再使用,假使當日有十名犯人要被斬首,硃筆便要準備十支,因為每殺一人,劊子手就會提上頭來,按例,監斬官要用硃筆在犯人頭顱上點上一點。

據說這支可以驅魔鎮邪,衙差會想法設法搞到這支筆,而後留作己用或高價售賣給他人。

行刑結束之後,監斬官要繞到去城隍廟焚香,讓城隍爺爺幫助驅趕可能跟隨在身後的犯人魂魄。

古代斬首有禁忌,若是不遵從,只恐厄運找上門

回到衙門之後,衙差會大放鞭炮,認為鞭炮聲可以驅走一切不好的東西。鞭炮放過,監斬官的官轎方可進入,衙差必須全部出動,拿著水火棍在大堂院落分立兩旁,排列整齊,高聲喊喝“威武……”,而後揮動水火棍驅趕邪氣。

很多人或認為古代斬首必須選擇午時三刻,古裝片就是這樣演的,動不動就秋後斬首或午時三刻斬首。實則清朝並不十分遵從午時三刻斬首的規定,有時候晚上和凌晨也斬首,鑑湖女俠秋瑾據說就是晚上被斬首的,而著名的戊戌六君子則是凌晨被斬首。

在《夢廠雜著》中曾記載了一則黃昏斬首的例子,其中所寫十分離奇,不妨一起來看看。

本書有清代文人俞蛟所撰,記載了清代一些怪異之事,不過全部為文言文撰寫,對文言不熟悉的朋友很難閱讀。

古代斬首有禁忌,若是不遵從,只恐厄運找上門

其中記載了廣東梅州發生的一件奇聞,時有梅州兇徒蔡阿三被判斬首之刑,死刑執行令送到之時,恰好當地知州因公不在衙門,執行令送達之後,就必須按照上述時間執行。州里只有一個管理治安和監獄小官,因此沒法監斬。

這個小官不知道怎麼才好,於是找到一個梅州參將商議,兩人商議過後,決定自己監斬。不過此時已經黃昏,來到刑場之後偏巧天公不作美,下起雨來。天昏地暗,冷雨瑟瑟,劊子手因下雨沒來,這下可難辦了。

擅自監斬的兩人沒辦法,只能花錢找了一個營兵充當劊子手,這個營兵儘管上過戰場,但從沒殺過人,他心虛不敢,但又想拿錢,於是喝了許多酒來壯膽。結果喝著喝著就醉了,他醉醺醺拿刀來到蔡阿三背後,大喝一聲朝著蔡阿三後頸砍去,一刀過後,蔡阿三的屍身順勢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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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上差,斬首執行完畢!”這個營兵趕緊交差。

擅自充當監斬官的兩人因為害怕而不敢上前觀看頭顱是否掉地,只能讓個小兵去看,這個小兵隔著四五米看了看,回稟道:“身首分離一丈多遠,死的不能再死了!”

聞言,眾人紛紛離開,不敢逗留。到了第二天天亮來收屍時,卻發現蔡阿三尸首不見了。小官和參將嚇得驚慌失措,在刑場附近懸賞搜尋,結果有人在一個茅坑裡面發現了蔡阿三。人沒死還活著呢,若不是跌入茅坑,估計早就逃走了。

原來那個營兵在行刑時因為慌張加上醉酒一刀砍下去,砍在蔡阿三的肩膀上,這一刀挺重,蔡阿三昏死過去。半夜醒來後,掙扎逃走,奈何天黑加上傷重跑不遠,一失足跌入茅坑之中。見他不死,小官趕緊找來劊子手給蔡阿三補了三刀,這才完事。

此事後來被人揭發,小官和參將還有那個營兵因擅自執行斬首皆被處以死刑,要說這幾人也夠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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