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溪發生車禍,他可能要坐牢!

靈溪發生車禍,他可能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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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都訊 10月17日晚,一名小夥對著交警連聲說著“我犯錯了,犯錯了。”究竟他犯了什麼錯呢?

原來這名小夥喝了酒,還酒駕,結果撞上了闖紅燈的三輪摩托車,釀成了事故。

交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一輛小轎車停在馬路中間,車前倒著一輛三輪摩托車,小轎車車主在路旁等待處理,摩托車駕駛員和乘客已被先行送往醫院。

靈溪發生車禍,他可能要坐牢!

我們調查監控看到,事故當天22時50分許,

一輛小轎車由南向北行經靈溪鎮玉蒼路與瀆浦路交叉口,該路口訊號燈為綠燈。

同時,一輛三輪摩托車由西向東闖紅燈駛入該路口,結果兩車直直髮生碰撞,三輪摩托車被撞翻在地。

事故發生後,小轎車駕駛員並沒有在第一時間下車檢視情況,

而是坐在車上久久沒有動靜,直到後方行駛路過的駕駛員下車檢視時,小轎車駕駛員才緩緩從車上下來。

據瞭解,小轎車駕駛員林某當晚喝了點白酒,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發生事故後,由於心虛,林某遲遲不敢下車。後在交警的詢問下,林某表示十分懊悔,不斷詢問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的情況,對其深感抱歉坦言自己犯了錯,應該接受處罰,才有了開頭的認錯畫面。三輪摩托車駕駛員陳某是位六旬老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當晚闖紅燈時車上還有一名乘客,發生事故後陳某和乘客被送去醫院,經檢查,陳某腰椎骨骨折,乘客並無大礙。

交警對林某進行了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144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為166 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此次事故,林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陳某因未按交通訊號燈通行承擔次要責任。

目前,林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蒼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交警提醒:開車莫喝酒,喝酒莫開車,切勿以身試法,知法犯法,否則等待其的將會是嚴厲的懲罰。另外,請廣大駕駛員在行車上路時一定要遵守交通訊號燈規則,切不可在安全駕駛問題上心存僥倖。

通訊員 林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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