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撫州多名公職人員被處分!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強化幹部作風建設,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遵紀守法,遏制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近日,撫州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6起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這6起典型問題是:

撫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兒科主治醫師鄧福平酒駕問題。

2021年5月13日凌晨,鄧福平酒後駕車途經臨川區上頓渡才子巷路口附近時,被交警查獲。當日,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對鄧福平作出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8月19日,鄧福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黎川縣熊村鎮洙巖村黨支部原委員黃求根醉駕導致交通事故問題。

2021年2月7日中午,黃求根飲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熊村鎮洙巖村茅家嶺路段時,與對面一輛二輪摩托車正面相撞,其本人受傷暈倒。經鑑定,黃求根屬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2021年9月23日,黃求根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東鄉區楊橋殿鎮二級主任科員陳華生工作日中餐飲酒並酒駕問題。

2020年6月19日上午,陳華生獨自駕車至楊橋殿鎮秋源村委會檢查工作,中午應秋源村徐家組組長邀請到其家中吃午飯,期間陳華生飲用了白酒。當天下午6時許,陳華生駕車途經東鄉區東紅路三小紅綠燈路口時,被交警查獲。2020年6月28日,東鄉區交警大隊對陳華生作出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9月26日,陳華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臨新區太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潘江波隔夜酒駕問題。

2021年3月18日上午,潘江波駕私車行至撫州市迎賓大道和曾鞏大道交界處的偉星路口時,被交警查獲。經鑑定,潘江波為隔夜酒駕。2021年3月19日,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對潘江波作出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行政處罰。2021年7月14日,潘江波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臨川區連城鄉人民政府武裝部部長吳軍學酒駕問題。

2021年1月14日晚,吳軍學酒後駕車行至臨川區連城鄉張秋公路與福臨大道交界口時,被交警當場查獲。2021年1月15日,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對吳軍學作出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6月25日,吳軍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崇仁縣商務局四級主任科員李卓光酒駕問題。

2020年9月21日晚,李卓光酒後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行至崇仁縣府西路與街口路十字路口時,被交警當場查獲。2020年11月2日,崇仁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對李卓光作出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4月28日,李卓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撫州市紀委市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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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編輯:小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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