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推廣不能突破法律底線

近日,多款APP推出“29。9元充值100元話費”廣告,消費者點選連結後僅收到名不副實的優惠券,甚至充值數千元話費才能享受一定優惠。如此“畫餅式”營銷,需引起各方警惕。

毋庸置疑,此類營銷屬於虛假廣告,也並非新問題。消費者之所以屢屢中招,很重要原因在於虛假廣告變幻莫測,非常隱蔽。在各大平臺,虛假廣告普遍存在核實難、取證難和監管難等問題。

實際上,相關法律對限制虛假廣告有著明確規定,不存在模糊地帶。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廣告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釋出虛假廣告。廣告法規定,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平臺和商家應成為良性秩序的維護者,而不是規則的破壞者。在現實中,有的商家故意模糊活動的細則及優惠條件,顯然已經構成欺詐,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營銷推廣不能突破法律底線。相關APP作為釋出平臺,本應對廣告內容真實性負責,卻屢屢越過紅線,對良好的網際網路生態有害無益。

需要看到,個別平臺對整治虛假廣告動力不足,原因之一在於其營利模式與廣告收益密切相關。無論什麼型別的廣告,只要能夠帶來收益,平臺就希望將其納入其中。除了廣告本身的可信度備受質疑,其無孔不入的推送方式同樣讓人不勝其擾。

對平臺和商家而言,商業倫理建設迫在眉睫。商家應以誠信立足,靠產品和服務贏得使用者。平臺應進一步規範廣告語,嚴禁誘導消費。當然,解決網際網路領域的問題,還需不斷創新治理手段。相關部門應切實運用好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手段,對違規行為精準監測,加大數字監管覆蓋範圍。此外,仍要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規機構及黑灰產業鏈。

營銷推廣不能突破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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