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稅法公平 專家學者解讀查處網路主播偷逃稅案件

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公佈了擬對網路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稅的處罰結果。二人因偷逃稅款,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分別計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

對此,專家學者普遍認為,稅務部門的處理彰顯稅法公平,網路主播等新興業態從業人員在行業高速發展過程中,需同步提升稅法遵從度,承擔與收入相匹配的社會責任。

據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透過設立多家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以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本案中,稅務部門查實當事人偷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為,根據相關稅收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理,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與此同時,稅務部門考慮到當事人在稅務稽查立案後較為配合,在案情查實前主動補繳部分稅款,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節,依法對二人作出擬處偷稅金額1倍罰款的決定,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適當性,對於網路直播等新興業態規範發展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施正文說。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許正中表示,這些針對“流量經濟”的規範監管,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網路直播不能成為稅收“灰色地帶”。專家認為,此次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對網路主播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非對平臺經濟進行“打擊”,而是透過規範監管,推動網路直播行業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健康、持續發展。

“近年來,直播帶貨等網紅經濟快速興起,伴隨其市場規模不斷擴張、從業群體日益龐大,網紅經濟中複雜的業務形態、盈利模式、勞務關係等,給行業監管帶來考驗。”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認為,此次稅務部門依法對兩名主播偷逃稅違法行為作出處理,警示網紅等高收入群體在享受新興業態紅利的同時,更要提高依法納稅意識,切實履行法律義務,承擔社會責任。

專家認為,要不斷加強對網路主播的教育提醒,引導其自覺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依法納稅意識,充分發揮正向帶動作用,促進網路直播等行業向更加規範健康的方向發展。

“直播帶貨等網紅經濟具有高流動性、強虛擬性、高技術性等特點,對政府部門監管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廣東財經大學教授姚鳳民建議,要繼續充分發揮稅收大資料等技術手段,精準查處偷逃稅行為,加速推動稅收徵管數字化轉型升級。

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李春根認為,網路直播行業秩序的引導規範亟需全社會、各部門綜合治理,形成合力。要加快構建“政府—行業—平臺”監管、從業人員自律相結合的良性體系,推動行業在規範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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